為進一步改革完善本市科技獎勵制度,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日前市政府網站發佈了《大連市深化科技獎勵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提出要改革完善本市科技獎勵工作, 形成科學、權威、突出導向性、彰顯榮譽性的科技獎勵制度。
實行提名制 提名者對材料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
《方案》提出, 按照國家要求, 改革現行科技獎勵推薦方式, 實行由專家學者、組織機構、相關部門提名的制度, 並逐步建立對提名專家、提名機構的信用管理和動態調整機制。 提名者應具備相應的資格條件,
同時, 要分類制定以科技創新品質、貢獻為導向的評價指標體系。 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評選有不同側重:技術發明獎側重首創性、先進性和技術價值;科技進步獎側重創新性、應用效益和經濟社會價值。 按照“提高品質, 減少數量, 優化獎勵結構”的改革方向, 本市技術發明獎和科技進步獎總數不超過100項, 並根據本市實際情況分別限定各獎種及其一、二、三等獎的授獎數量。
增強透明度 對各獎種候選專案及提名者公示
《方案》提出, 獎勵物件由“公民”改為“個人”。 調整每項獲獎成果的授獎人數和單位數要求, 最大限度避免搭車報獎、拼湊報獎的現象,
還要面向全社會公開獎勵政策、評審制度、評審流程和各獎種及等級的授獎數量, 對各獎種候選專案及其提名者實行全程公示, 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特別是科技界監督。
健全誠信制 禁止使用市科學技術獎名義行銷
根據《方案》, 本市還將完善異議處理制度, 公開異議舉報管道, 規範異議處理流程。 健全評審行為準則與督查辦法, 明確提名者、被提名者、評審專家、組織者等各獎勵活動主體應遵守的評審紀律。 建立評價責任和信譽制度, 實行誠信承諾機制。
對重複報獎、拼湊“包裝”、請托遊說評委、跑獎要獎等行為實行一票否決;對造假、剽竊、侵佔他人成果等行為“零容忍”,已授獎的撤銷獎勵。
禁止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市科學技術獎名義進行各類行銷、宣傳等活動。 對違規廣告行為, 一經發現, 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黃鳳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