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耶路撒冷12月28日電經過40多小時辯論, 以色列議會28日淩晨以59票贊成、54票反對的表決結果, 通過了禁止警方向檢方建議指控包括總理在內政府官員的法案。
這項新通過的法案是以色列刑事訴訟法的一項修正法案。 根據該法案, 警方未獲司法部門允許, 無權向檢方提出對總理和其他政府官員的指控建議並展開調查, 除非檢察總長或國家公訴人認為警方指控對案件調查至關重要。
法案規定, 包括警官和檢察官在內的政府官員, 未經授權就洩露相關調查細節及結論的, 將面臨三年以下監禁。
這項法案由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所在的利庫德集團議員大衛·阿姆薩勒姆提出, 旨在確保內塔尼亞胡在任期間免於犯罪調查。 法案一提出就遭到議會反對黨強烈抗議。 “未來党”領袖亞伊爾·拉皮德說, 這是“為一個人在制定法律”。
不過, 新法案在正式生效之前, 不適用於目前已進入警方調查階段的案件。 因此該法案不適用於與內塔尼亞胡及其家人有關的兩起貪腐案。 儘管如此, 議會反對黨依然對法案獲得通過表示強烈抗議。
內塔尼亞胡及其家人現因捲入兩起貪腐案被調查, 一是涉嫌從商人處收受高檔雪茄、香檳等賄賂, 二是涉嫌與以色列主要媒體《新消息報》之間存在利益交換。 內塔尼亞胡一直否認所有涉腐指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