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 瀋陽公安反電信網路犯罪查控中心發佈電信詐騙案件高發預警通報, 近日, 瀋陽發生多起冒充公檢法詐騙案件, 給群眾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12月19日, 家住和平區的王女士接到自稱是“最高人民檢察院”的電話, 稱她涉嫌洗錢, 懷疑其個人資訊被盜用, 讓王女士將自己的錢存入銀行卡, 開通網銀, 指示其登錄一個“最高人民檢察院”的網站並下載資金清查的軟體。 隨後, 王女士的電腦突然藍屏, 緊接著便收到了銀行卡消費的短信。
無獨有偶, 12月22日, 家住皇姑區的張女士接到自稱是瀋陽市通訊管理局的電話,
瀋陽公安反電信網路犯罪查控中心稱, 這是典型的冒充公檢法實施詐騙犯罪活動。 這種詐騙手段的受害群體通常都是一些老年人, 一旦受騙, 造成的損失都十分巨大, 且詐騙團夥通常是在境外指揮, 有組織作案, 追查起來十分困難。
第二步, 製造信任。
第三步, 創造契機。 成功騙取受害人的信任後, 騙子會給機會讓受害人證明清白:一是到櫃檯機按指令操作, 把錢轉到安全帳戶;二是叫受害人開通網銀等, 把錢轉到銀行卡內, 再把手機收到的相關資訊發給騙子;三是直接轉錢“平事”。 如果受害人不懂操作, 騙子會通過木馬病毒控制受害人的電腦或手機, 進行遠端操作, 有的甚至會物色一些受害人作為線人,
在此, 瀋陽公安反電信網路犯罪查控中心提醒廣大市民:
第一, 公安機關不會通過電話做筆錄。 第二, 逮捕證由警方在逮捕現場出示, 不會通過傳真發送, 更不會在網上查到。 第三, 公檢法機關從未設立“安全帳戶”, 不會通過電話指示受害人操作網銀或ATM機, 更不會索要銀行卡資訊及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