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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中小學生下月12日放寒假

從2018年1月12日開始, 我市中小學生將迎來寒假。 寒假未始, 蘭州市教育局下發了通知, 要求全市中小學除高三年級外, 嚴禁組織其他年級學生補課和統一組織自習, 嚴禁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 合理佈置作業, 杜絕懲罰性、重複性、超負荷的寒假作業。

根據教育局的放假通知, 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假期為2018年1月12日—2018年2月25日, 2月26日正式開學;普通高中學校假期為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25日, 2月26日正式開學;幼稚園放假時間對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執行, 職業學校放假時間對應普通高中執行。

通知也對寒假補課發出了禁補令, 全市中小學除高三年級外, 嚴禁組織其他年級學生補課和統一組織自習, 嚴禁聯合或將校舍租借給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用於開辦補習班、培訓班, 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 嚴禁參與、動員和組織學生參加各類輔導班、培訓班。

由於春節在寒假期間, 通知同時要求, 學校要教育學生不乘坐黑出租等非法營運的交通工具, 提防扒竊行為, 注意旅行安全, 不在公共場所燃放煙花爆竹, 注意食品衛生與生命健康安全, 注意防滑防凍防溺水, 最大限度地保護生命及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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