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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闖紅燈機動車未讓行違法嗎?上海交警回應

隨著交通大整治的持續深入, 機動車“斑馬線禮讓行人”已蔚然成風。 然而, 近日, 市民羅先生遇到了一個難題:他駕駛車輛正常行駛, 遇到闖紅燈的行人, 未來得及禮讓, 結果收到了一條來自“上海交警”的短信提醒, “涉嫌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違法”。

滬太路宜川路路口不時有行人闖紅燈

難道行人闖紅燈,

機動車不禮讓也算違法嗎?

昨天, 上海交警相關人士表示, 正常行駛的車主並未違法, 應該被處罰的是闖紅燈的行人。 之所以出現這一問題, 可能是電子員警升級後, 出現了偏差。

針對這種情況, 該人士特別提醒廣大駕駛員, 不用特別擔心, “可於10個工作日後通過‘上海交警’APP查詢詳情, 並以查詢結果為准”, 因為“每一張電子員警抓拍後開出的罰單, 都會經過人工比對、確認, 然後才會記入違法系統”。

過路口時遇行人闖紅燈

12月16日中午12:10, 羅先生開車沿宜川路北向南行駛至滬太路時,

遇紅燈。 綠燈亮起後, 他跟著前面3輛車依次前進, 剛駛上斑馬線, 轎車右側突然竄出幾名行人, 他來不及反應, 就直接開車駛了過去。

羅先生說, 當時他所處的機動車道是綠燈, 而且與涉嫌闖紅燈的行人保持有一定安全距離, 所以他就沒有刹車, 而是正常開了過去。

然而, 剛駛過斑馬線約2分鐘。 中午12:14, 羅先生的手機收到了來自“上海交警”的短信提醒:“2017年12月16日12時12分, 您駕駛(擁有)的機動車, 在滬太路宜川路涉嫌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未停車讓行違法。 您可於10個工作日後通過‘上海交警’APP 查詢詳情, 並以查詢結果為准。 ”

“行人闖紅燈, 我正常行駛, 也沒發生交通事故, 這也違法了?”羅先生收到短信後有些疑惑不解。

那麼, 究竟如何證明, 當時行人是闖紅燈呢?

羅先生說, 當時所在的機動車直行道和人行道垂直, 直行道是綠燈時, 人行道就是紅燈, 這是基本常識。

那麼, 會不會是行人在綠燈時過馬路, 走到中途時, 信號燈才變為紅燈呢?

羅先生翻看行車記錄儀後, 發現確實沒有拍到斑馬線兩側的信號燈情況, 但他前方3輛車都已依次順暢駛過, “當時沒看到斑馬線上有行人, 這說明突然竄出的行人應該是闖紅燈過來的”。

不屬於“不禮讓斑馬線”

資料顯示, 今年9月, 宜川路滬太路路口安裝了一套專門抓拍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十合一”電子員警設備, 自動抓拍包括“闖紅燈”、“不按導向車道行駛”、“壓黃線”、“逆行”、“大彎小轉”、“左轉不讓直行”、“不禮讓行人”、“違法掉頭”、“越線停車”“占非機動車道”10種違法行為。

12月22日下午1時許, 記者來到滬太路、宜川路路口附近, 看到了拍攝違法的“十合一”電子員警設備。 記者特意看了一下, 當宜川路機動車直行道上的綠燈亮起時, 滬太路人行道上信號燈的確顯示為紅燈。

如果行人闖紅燈, 機動車正常行駛, 不禮讓也沒發生交通事故, 算違法嗎?

楊浦交警支隊一大隊隊長程駿琦說, 在現場執勤時, 對於路段或路口有信號燈控制的人行橫道, 行人闖紅燈過馬路, 正常行駛的機動車未停車避讓的不屬於“不禮讓斑馬線”違法行為, 不會對駕駛員進行處罰;相反, 會對闖紅燈的行人做出處罰。

對此, 上海交警總隊相關人士也秉承同樣的觀點。

“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行人闖紅燈將會成為責任認定和權重分配的重要依據。 ”上海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表示,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 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 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 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過錯的, 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 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路口電子員警出現偏差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 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 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不按規定禮讓行人的違法駕駛人,將被依法處以100元罰款並記3分。

那麼,電子員警究竟是怎麼抓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呢?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在接受採訪時曾透露,電子員警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離交叉車道左右各約半根車道的區域內,劃定一個虛擬框,行人在這個框內,被認為處於危險距離,如機動車不避讓行人駛過停車線,將會被抓拍。該民警曾特別強調,“當人行道的綠燈亮起時,電子員警才啟動。”

為什麼這次人行道紅燈時也啟動拍攝了呢?

短信通知只是預警

據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介紹,電子員警在抓拍“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時,會抓拍一段10秒左右的視頻和4張違法照片,其中3張分別是行人在虛擬框內而車在停車線外、行人在虛擬框內車輛駛過停車線和車輛駛出橫道線,第4張則是違法車輛的車牌特寫。

“每一張電子員警抓拍後開出的罰單,所有照片都會經過人工比對、確認,然後才會記入違法系統。”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表示,駕駛員在收到交通違法後,可查閱違法現場照片;如對處罰有異議,可申請行政覆議。

既然還沒有確認交通違法行為,為何就發送涉嫌交通違法的提示短信呢?

該人士表示,提前發佈涉嫌違法的短信,其實是要車主提高警惕,有違法行為要及時改正,而且可以避免在同一地點反復違法:“比如,有司機反映在某個路段反復被電子員警抓拍,短信提醒就可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不按規定禮讓行人的違法駕駛人,將被依法處以100元罰款並記3分。

那麼,電子員警究竟是怎麼抓拍“不禮讓斑馬線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呢?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在接受採訪時曾透露,電子員警抓拍的原理是在人行道距離交叉車道左右各約半根車道的區域內,劃定一個虛擬框,行人在這個框內,被認為處於危險距離,如機動車不避讓行人駛過停車線,將會被抓拍。該民警曾特別強調,“當人行道的綠燈亮起時,電子員警才啟動。”

為什麼這次人行道紅燈時也啟動拍攝了呢?

短信通知只是預警

據交警總隊科技處民警介紹,電子員警在抓拍“斑馬線不禮讓行人”的交通違法行為時,會抓拍一段10秒左右的視頻和4張違法照片,其中3張分別是行人在虛擬框內而車在停車線外、行人在虛擬框內車輛駛過停車線和車輛駛出橫道線,第4張則是違法車輛的車牌特寫。

“每一張電子員警抓拍後開出的罰單,所有照片都會經過人工比對、確認,然後才會記入違法系統。”交警總隊相關人士表示,駕駛員在收到交通違法後,可查閱違法現場照片;如對處罰有異議,可申請行政覆議。

既然還沒有確認交通違法行為,為何就發送涉嫌交通違法的提示短信呢?

該人士表示,提前發佈涉嫌違法的短信,其實是要車主提高警惕,有違法行為要及時改正,而且可以避免在同一地點反復違法:“比如,有司機反映在某個路段反復被電子員警抓拍,短信提醒就可以避免類似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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