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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交易領域首個平臺服務自律規範發佈

法制日報北京3月14日訊 記者余瀛波 今天, 由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網路交易平臺工作委員會(以下稱“平臺委員會”)成員單位共同制定的《互聯網企業生活服務類平臺服務自律規範》(以下稱《自律規範》)在京發佈,

這是國內網路交易領域首個以“誠信經營、自律發展”為主題的行業自律性服務規範。

近幾年來, 傳統服務業開始迅速電商化, 餐飲、娛樂、租房、買房、工作、旅遊、教育、親子、婚嫁、培訓、出行、線上問診等為人們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商家積極投身互聯網。 他們為商家和消費者帶來更便捷、多樣化和差異化的服務, 滿足了不同層次的消費需求。 同時, 涉及餐飲、旅遊、租車、購票服務的O2O領域成為用戶投訴熱點, 消費者投訴明顯上升。

此次發佈的《自律規範》規定了生活服務類電商、線上生活服務商和生活服務類電子商務平臺經營服務自律要求, 有利於促進誠信守法經營,

提升服務水準, 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和安全放心消費環境, 推動服務類電商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在誠信經營方面, 《自律規範》要求生活服務類電商遵循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 遵守公認的商業道德, 加強行業自律, 建立健全行業規範和網路交易行為規範, 引導本行業經營者公平競爭, 推動行業誠信建設;依法保護智慧財產權, 對於經營過程中有證據證明侵犯智慧財產權的, 依法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終止交易和服務等必要措施;要求入駐平臺的線上生活服務商提供真實、準確的資質、證照資訊, 平臺服務商應對入駐平臺的服務商企業資質或提供相應服務類產品資質等進行審核, 對於發現商家資質或產品資質真實性不符的情況應制定處罰及下線等處置規則;要求入駐平臺的線上生活服務商對相關服務商品資訊或服務內容進行公示;要求平臺服務商對其明知或應知利用其平臺發佈的違法廣告,

採取刪除、遮罩、斷開連結等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予以制止等。

在提高服務水準方面, 《自律規範》鼓勵平臺服務商、線上生活服務商建立健全服務品質評價體系, 公示服務品質評價規則, 提供客觀、公正、合理的評價內容;要求生活服務類電商保證其所接受的評論結果真實有效, 不得刷單、炒信, 不得干預消費者對自己商品服務的評價過程及結果, 不得利用技術手段篡改、隱瞞或銷毀消費者評價;鼓勵生活服務類電商針對所服務領域建立服務標準;鼓勵平臺服務商建立相應管控措施,

對平臺內商品資訊真實性進行檢查、監控, 對服務提供者刷單、套現等行為進行誠信監管;鼓勵平臺服務商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對預售服務設定服務執行有效期限的, 消費期限內未享受服務的, 鼓勵平臺服務商利用自身技術手段或其他可觸達消費者的通道, 發出消費者提示資訊;要求涉及線上交易的平臺服務商, 對平臺金融服務建立安全性管理機制, 利用技術及管理手段對平臺資金提供安全保障;鼓勵平臺服務商與服務提供者建立並完善雙方資金往來規則, 保障資金結算安全, 明確結算時間和結算要求, 加快結算時效;要求平臺服務商採取各種合理的物理、電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保護使用者資訊,
使使用者的資訊不會被洩漏、毀損或丟失。

據悉, 中國個體勞動者協會網路交易平臺工作委員會於2016年11月4日經國家工商總局批准成立, 現有成員單位包括京東集團、美團點評、途牛旅遊網、百度等25家知名網路交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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