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李媛:網路餐飲玩不得半點“虛”

12月27日,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約談了餓了麼、百度外愛、美團點評集團、金拱門(中國)有限公司等國內主要的網路餐飲服務平臺負責人。 (央視新聞 北京青年報)

“網路餐飲”即我們常所說的外賣, 作為一種新經濟形式已然成為當下年青人的習慣性生活方式, 外賣給我們帶來了便利, 同時也派生出諸多問題, 如“黑暗作坊”出品的“黑暗料理”、“掛羊頭賣狗肉”的“低質”店鋪、“名不副實”的虛假商家、線上價比線下價高一倍的“外賣潛規則”等。

故為了確保網路餐飲的“健康成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的“診療手冊”——《網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應運而生,

將於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此次集體約談目的也是進一步強調和要求網路餐飲再玩不得半點“虛”!

服務平臺需“三審而行”。 《辦法》嚴格規定網路餐飲服務提供者須有實體經營門店並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不得超範圍經營。 對各網路餐飲服務協力廠商平臺增加了更多審查壓力, 進一步規範網路餐飲服務經營行為, 入網需審核、在網得登記、退網要追蹤。 實體店鋪才能認證線上經營, 虛假商家全部剔除。 這既打擊了“幽靈店鋪”, 也保護了“名副其實”的優質商家。

資訊原料透明化讓奸商逃竄。 童叟無欺的老理不能過時, 資訊原料要拿出來曬一曬。

之前有的商家不公佈菜品重量、菜品主要原料名稱, 做出不少黑暗料理, 葷素難辨, 有的商家店鋪營業執照等資訊不全, 現在《辦法》統統要求商家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 讓那些“渾水摸魚”“偷樑換柱”的商家無所遁形。

法律責任護外賣市場從野蠻走向文明。 如果說《辦法》出臺之前網路餐飲是“野蠻”市場, 欠缺規範、也沒有什麼懲處措施, 大多商家存有僥倖心理, 那如今, 他們就要為自己捏把汗了, 因為“文明”市場正在建立, 法律責任正在完善, 《辦法》一共46條, 其中法律責任占比接近50%, 對商家的各種違法行為分類做了闡述, 相應制定了法律責任, 輕則警告, 重則最高罰款3萬元。 大多數商家都是個體經營戶, 試問哪還敢弄虛作假,

輕易踩上違法線!

“民以食為天”, 所有網路餐飲服務者都要增強擔當意識、責任意識、誠信經營, 為守護消費者“舌尖上的這片小小天地”以“實”托底, 實實在在的服務, 讓消費者放心, 讓網路餐飲行業更“長壽”。

稿源:荊楚網

作者:李媛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