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發生的虐童案, 讓很多人都懸著一顆心。 而來自最高檢公佈的最新消息, 從2016年1月到今年11月, 全國已有69名幼稚園工作人員因侵害兒童案件被批准逮捕, 77人被提起公訴。
今日也規定:“因利用職業便利實施犯罪, 或者實施違背職業要求的特定義務的犯罪被判處刑罰的, 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犯罪情況和預防再犯罪的需要, 禁止其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從事相關職業, 期限為三年至五年。 ”修正案生效以來, 各地檢察機關已經在很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適用了這一規定, 向法院提出禁止被告人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職業的量刑建議。
紅星新聞記者丨 趙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