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年過節回趟老家, 不想大巴轉小巴, 叫輛順風車是否合法?“黑頭車”上路, 監管部門如何處罰?遇見司機拒載、繞路, 乘客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
12月26日, 記者從合肥市政府法制辦瞭解到, 《合肥市計程車管理辦法(草案)》正在公開徵集意見。 市民關心的傳統計程車、網約車相關問題均有明確規定。
合肥擬將網約車 正式納入計程車管理
網約車未來將納入計程車管理。 《草案》中明確, 計程車包括巡遊計程車(以下簡稱傳統計程車)和網路預約計程車(以下簡稱網約車)。
合肥擬將計程車綜合服務區、停靠點、候客泊位、充電站(樁)等服務設施納入基礎設施建設規劃, 在機場、車站、碼頭、商場、醫院等大型公共場所和居民住宅區劃定傳統計程車候客區域。
傳統計程車運價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網約車運價實行市場調節價, 必要時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對其運費標準實行臨時管控。
不以盈利為目的 私人小客車可以合乘
逢年過節回趟老家, 不想大巴轉小巴, 叫輛順風車是否合法?
在《草案》中明確, 私人小客車可以以非盈利為目的, 事先發佈出行資訊、順路搭載出行線路相同的人員, 並由同行人員分攤車輛燃料成本、通行費等部分直接出行成本或者免費互助共用出行。
七種行為將被認定拒載 情節嚴重或被吊銷證件
計程車駕駛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視為拒載行為:無正當理由中斷、終止服務或者將乘客移交他人運輸的;在許可的經營區域內, 因乘客不同意議價而拒載的;在經營服務期間挑揀乘客的;巡遊車開啟空車待租標誌後,
無故拒載乘客的, 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依法吊銷《巡遊計程車駕駛員證》。
“的哥”故意繞道 最高罰500元
除了拒載會面臨處罰外, 計程車司機故意繞行或者營運中未經乘客同意搭乘其他乘客的, 沒收違法所得, 並處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不按照規定出具相應車費票據的, 責令改正, 並處以兩百元以上兩千元以下罰款; 接受電召任務後未履行約定的,
網約車車主、 駕駛員資訊應公開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通告提供服務的車輛所有人和駕駛員, 並向社會公告。
網約車平臺公司應當承擔承運人責任, 對於服務過程中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等, 承擔先行賠付責任。
網約車要求“一人一車一平臺”
網約車不得同時接入兩個以上網約車服務平臺從事經營活動。
網約車所有人為自然人的, 其名下應當沒有登記的其他巡遊車和網約車,
網約車平臺監管不力最高罰3萬
此外, 網約車平臺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草案》明確, 下列違法行為每次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其中包括提供服務車輛未取得《網路預約計程車運輸證》, 或者線上提供服務車輛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車輛不一致的;提供服務駕駛員未取得《網路預約計程車駕駛員證》, 或者線上提供服務駕駛員與線下實際提供服務駕駛員不一致的等。
乘客不得攜帶寵物 乘計程車
乘坐計程車、網約車, 乘客也有規則要遵守。 《草案》明確,乘客汙損車內設施的,應當賠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車,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應當有人員陪同或者監護等。
相應的,乘客在面對一些情況時,也可以捍衛權益,拒絕支付車費。其中包括:不按照規定計價標準收費或者計程計價設備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因駕駛員或者車輛原因,無法完成運營服務的等。
未經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 最高罰3萬
未取得傳統計程車的相關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計程車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或者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註銷等無效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從事計程車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山寨”計程車造型最高罰款2萬
違反本辦法規定,非傳統計程車噴塗專用車身顏色、安裝頂燈和計價器等巡遊車專用運營標識、設施的,由市、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為非傳統計程車噴塗專用車身顏色或者提供專用運營標識、設施的,由市、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有意見你可以提
《合肥市計程車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正在徵集意見,2018年1月25日前,市民可以登錄“合肥政府法制網—地方立法—立法徵求意見”專欄,就《合肥市計程車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並請留下有效聯絡方式。
《草案》明確,乘客汙損車內設施的,應當賠償;不得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公共安全的物品乘車,不得攜帶寵物和影響車內衛生的物品乘車;醉酒者或者精神病患者應當有人員陪同或者監護等。相應的,乘客在面對一些情況時,也可以捍衛權益,拒絕支付車費。其中包括:不按照規定計價標準收費或者計程計價設備發生故障時繼續運營的;因駕駛員或者車輛原因,無法完成運營服務的等。
未經許可從事網約車經營 最高罰3萬
未取得傳統計程車的相關經營許可,擅自從事計程車經營活動的,責令停止經營,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未取得網約車經營許可,擅自從事或者變相從事網約車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予以警告,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未取得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或者使用失效、偽造、變造、被註銷等無效計程車駕駛員從業資格證件,從事計程車經營活動的,責令改正,並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山寨”計程車造型最高罰款2萬
違反本辦法規定,非傳統計程車噴塗專用車身顏色、安裝頂燈和計價器等巡遊車專用運營標識、設施的,由市、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五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為非傳統計程車噴塗專用車身顏色或者提供專用運營標識、設施的,由市、縣(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有意見你可以提
《合肥市計程車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正在徵集意見,2018年1月25日前,市民可以登錄“合肥政府法制網—地方立法—立法徵求意見”專欄,就《合肥市計程車管理辦法(草案徵求意見稿)》提出寶貴意見,並請留下有效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