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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速機維護檢修規程?

一、總則

1.1 適用範圍:本規程適用於漸開線圓柱齒輪、圓錐齒輪、圓弧齒輪減速器的維護與檢修。

1.2 結構簡述:本機由機殼、齒輪、軸和軸承等組成。

二、完好標準

2.1 零、部件

2.1.1 減速機主體零、部件完整齊全。

2.1.2 各部連接螺栓齊全, 連接緊固。

2.1.3 安全防護裝置齊全、牢固。

2.1.4 各部配合、安裝間隙均符合要求。

2.2 運行性能

2.2.1 運行平穩、無異常振動、雜音等不正常現象, 溫度正常, 電流穩定。

2.2.2 潤滑良好, 油質符合要求, 軸承溫度符合規定。

2.2.3 性能參數達到設計能力或查定能力。

2.3 技術資料

2.3.1 有總裝配圖、主要零件及易損配件圖。

2.3.2 設備檔案齊全、資料準確, 包括: a.產品合格證或品質說明書、使用說明書; b.檢修記錄及驗收記錄;c.設備缺陷及事故記錄。

2.4 設備及環境

2.4.1 器體油漆完整, 清潔光亮、外表無灰塵、油垢。

2.4.2 基礎整潔, 表面及周圍無積水、雜物, 環境整齊清潔。

2.4.3 各連接面、油位計、視鏡、軸封處均無滲漏。

三、設備的維護

3.1 日常維護

3.1.1 保持設備和周圍場地潔淨, 無積次、無油垢。

3.1.2 隨時注意減速器在運轉中有無異聲。

3.1.3 檢查有無不正常的振動, 溫度是否合乎規定。

3.1.4 注意觀察減速器的上、下結合面和軸端, 有無滲油現象, 如有滲漏及時消除。

3.1.5 通過油尺規或油面鏡, 檢查油面應在規定位置, 加油時嚴格執行“三級過濾”。

3.2 定期檢查

3.2.1 每月測定減速器各軸承部位的振動情況, 並做好記錄。

3.2.2 大、中修前要進行一次全面狀態監測分析。

3.3 常見故障及處理方法:

3.4 緊急情況停車:設備在運行過程中, 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應急停車。

a.減速器內發出嚴重的不正常聲音;

b.電機電流超過額定值不下降;

c.其他任何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

四、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

4.1 檢修週期:分為小修、中修、大修(檢修週期可隨主機的檢修週期變更)。

4.2 檢修內容

4.2.1 小修

4.2.1.1 緊固鬆動的螺栓。

4.2.1.2 檢查更換聯軸上的易損件。

4.2.1.3 消除漏油現象。

4.2.1.4 調整傳動軸的軸間隙。

4.2.1.5 修理安全防護裝置。

4.2.2 中修

4.2.2.1 包括小修內容。

4.2.2.2 檢查、修理或更換被磨損的主動齒輪或鈾。

4.2.2.3 檢查更換滾動軸承及修理擋油板。

4.2.2.4 清洗機殼、更換潤滑油。

4.2.2.5 測量嚙合間隙, 修理齒輪齒面及軸。

4.2.3 大修

4.2.3.1 包括中修內容。

4.2.3.2 檢查、修理或更換從動齒輪或軸。

4.2.3.3 對磨損的軸承座進行修復。

4.2.3.4 修理研刮上、下機殼的結合面或更換殼體。

五、檢修方法及品質標準

5.1 軸

5.1.1 軸中心線直線度為∮0, 02mm。

5.1.2 軸頸處過度磨損, 可用堆焊、噴塗、電鍍等方法修復。

5.1.3 鍵槽磨損後, 在結構和強度允許的情況下, 可比原設計放大一個級別, 或在原鍵槽的 180處重新開鍵一次。

5.2 齒輪

5.2.1 齒輪內孔圓度、圓柱度、粗糙度必須符合圖樣要求。 磨損過大可用擴孔鑲套法進行修復。

5.2.2 齒輪一側齒面發生磨損或疲勞點蝕後, 如果結構上許可, 可成對調向使用。

5.2.3 齒輪也可以用堆焊法、鑲環法、鑲齒法進行修復。

5.2.4 齒輪與軸的裝配多數採用壓力機壓入。

也可以用加熱法進行裝配;加熱溫度一般不大於359℃。

5.2.5 齒輪與軸裝配後不得有偏心或歪斜現象。

5.2.6 兩齒輪嚙合時, 齒面的接觸面積應符規定。

5.2.7 用壓鉛法測量齒輪副的頂間隙。

5.2.8 用塞尺法、壓鉛法和千分錶法測量齒輪副的側隙應符規定。

5.2.9 齒輪副中心距在齒寬中間平面內的誤差公差應符合規定。

5.2.10 齒輪副軸心線應平行。

5.2.11 齒輪節圓處齒厚的最大允許磨損值應符合規定。

六、試車與驗收

6.1 試車前的準備工作

6.1.1 檢查油位是否在規定範圍內。

6.1.2 檢查安全設施是否齊全、牢固。

6.1.3 盤車2-3 周應無異常現象。

6.2 試車

6.2.1 空載試車:在額定轉速下, 運轉時間不得少於2 小時。

6.2.2 負裁試車:在額定轉速、額定負荷下進行, 時間不少於 2 小時, 運轉過程中應平穩, 無衝擊,無振動和異音,各密封處、接合面不得摻油和漏油。

6.3 驗收

檢修品質符合本規程要求,檢修記錄齊全、準確,試車正常,可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交村生產使用。

七、使用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7.1 維護安全事項

7.1.1 嚴格執行維護操作規程。

7.1.2 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潤滑油。

7.1.3 臨時處理故障必須辦理安全檢修任務書,採取可靠安全措施並按規定進行審批。

7.1.4 凡屬轉動外露部分,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7.1.5 設備遠行中,不得在轉動部位擦抹設備或進行檢修。

7.1.6 現場不得存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保持現場暢通。

7.2 檢修安裝注意事項

7.2.1 執行有關部門的安全規定。

7.2.2 按規定辦理設備交出檢修手續。

7.2.3 切斷電器設備電源,並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誌。

7.2.4 拆卸零件必須按順序進行整齊擺放,上蓋下墊,並用圍欄圍上。

7.2.5 拆開設備留下的孔,要及時堵塞好,防止墜入和掉下雜物於下一層。 7.2.6 使用吊車或其它超重機具時,必須認真檢查,有專人指揮;超吊重物不得在設備上方停留。

7.2.7 需要動火時,必須辦“動火證”,並按批准。

7.2.8 檢修完畢後;對需要封閉的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防止工具等雜物留在設備內。

7.2.9 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無衝擊,無振動和異音,各密封處、接合面不得摻油和漏油。

6.3 驗收

檢修品質符合本規程要求,檢修記錄齊全、準確,試車正常,可按規定辦理驗收手續,交村生產使用。

七、使用維護檢修安全注意事項

7.1 維護安全事項

7.1.1 嚴格執行維護操作規程。

7.1.2 嚴禁使用不合格或變質潤滑油。

7.1.3 臨時處理故障必須辦理安全檢修任務書,採取可靠安全措施並按規定進行審批。

7.1.4 凡屬轉動外露部分,必須有安全防護措施。

7.1.5 設備遠行中,不得在轉動部位擦抹設備或進行檢修。

7.1.6 現場不得存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物品,保持現場暢通。

7.2 檢修安裝注意事項

7.2.1 執行有關部門的安全規定。

7.2.2 按規定辦理設備交出檢修手續。

7.2.3 切斷電器設備電源,並掛上“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誌。

7.2.4 拆卸零件必須按順序進行整齊擺放,上蓋下墊,並用圍欄圍上。

7.2.5 拆開設備留下的孔,要及時堵塞好,防止墜入和掉下雜物於下一層。 7.2.6 使用吊車或其它超重機具時,必須認真檢查,有專人指揮;超吊重物不得在設備上方停留。

7.2.7 需要動火時,必須辦“動火證”,並按批准。

7.2.8 檢修完畢後;對需要封閉的部位進行詳細檢查,防止工具等雜物留在設備內。

7.2.9 對現場進行清理,做到工完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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