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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海神針:七十二葬法(一)

易海神針:七十二葬法(一)

​​

葬者乘生氣也, 天之靈氣所鐘, 不啻萬殊, 而人事亦如之, 得有常法乎, 是法者糟粕也, 臭腐也, 理者神明也,

奇也, 顧神明固不在糟粕, 而舍糟粕更以覓其神明, 然則神明、糟粕也存乎其人, 有其人則能貫通乎法之中, 更能變化乎, 法之外無其人則人為地害者固多, 而地為法害者尤多, 乃知人存則臭腐可化為神奇亦化為臭腐。

第一節

審諸穴場之體段而用法者凡四, 穴場生氣有大小淺深之不同, 而葬法因之, 其大小有相去什佰淺深, 有相去咫尺, 當相其體段, 消息始生氣得乘, 而生人受蔭, 不則乘死氣矣, 謂之與棄屍同奚疑。

1, 大葬法:生氣闊大, 則靈氣之乘亦大, 良由星晨高大、龍虎舒而融結, 此闊大生氣拘小葬之?則星辰龍虎內堂之靈氣所凝結者大, 而穴小不足以收, 則滿而溢於穴外矣, 向能返氣納骨耶, 大者大其羅圈塚堆也, 雖無定式,

而大略權衡於十尋五尋間。

2, 小葬法:生氣小, 葬法亦宜小, 而塚墓不出二尋。 一丈之間, 其星辰龍虎內堂大都俱小, 亦居於大局之中者, 必大局中已有微茫小局在, 故融結此穴, 但有影無形, 而心粗氣淬者, 不能察耳。 葬得其法發揚極快, 茍失其法, 則滿棺蟻水, 而冷退絕丁。

3, 淺葬法:仰掌之脈氣輕清, 而靈光寒於皮土, 鋤一二尺土色佳, 三四尺以下便砂石矣, 若置棺於砂石之中, 則泥水浸, 而骨黑爛。

4, 深葬法:厚重之質, 其氣深釀, 平岡上皆鬆散土, 山隴上皆砂石, 土失之於淺, 則白骨爛而不及, 放深則未納盡其氣, 僅小發而已, 江北平岡有深至數十丈, 江南山隴未有深至十丈者, 而江南平岡與江北又大異也。

第二節

取諸四勢而用法者凡二,

垣局有大小, 則化工之寓不薄厚, 得其大鐘大福, 小鐘小福, 若氣不與棺相應, 造化何能相屬。

5, 厚葬法:厚葬者塚墩土厚也, 但局寬廣, 則氣寬, 須土厚以納之, 薄則靈氣遊而不宿, 不宿則棺內烏有得氣。 江北平岡龍虎動經數十裡, 故深葬而不去其土, 良有以也。

6, 薄葬法:垣局緊小, 靈氣亦薄, 須薄土以發越極快, 不耐久耳。 土培墳, 則氣僅凝於塚土, 而不入棺。 中氣不入棺, 何異鼠穴存金。

第三節

審諸生氣之質性而用法者凡十五。 天地交而萬物生, 交者陽噓陰吸之候, 中和之境也, 陽一噓而陰得承, 陰一吸而陽得施, 造化唯一中和者。 中之者其賦於形質者, 有其清、其濁、其厚、其薄, 而剛柔強弱之病形焉者, 兩儀之有象也, 若夫默默運於穆穆之中,

目所不能視, 手所不能指, 而實先天地而常存, 後天地而固有者, 太極之無形也。 然太極之無形, 則在兩儀之有象處求之, 而交即見端於不交, 自可由不交以求其交中, 即隱於不中之中, 自可由不中以適其中得其交, 而陽噓陰吸之情當矣。 夫人之葬也, 豈真藏也。 雲夫乃葬, 夫天地之交也, 葬大天地之交之中也。

7, 吞葬法:入首開窩大深乎, 太陽在內, 外太陰, 陰陽相接有微突, 少陰之胎, 太陽凝少陽之氣, 從陽入聚, 氣猶如人之吞物, 穴體微小, 不宜打破, 如損壞立見天之四勢平夷, 右加塚, 因於其上則氣來乘風散, 而陽噓陰吸之情泯矣, 故用吞法葬之, 其法於微凸下穿一小孔洞將棺相值, 則內之山靈氣, 由外之堂氣而凝如法則法福大, 而綿遠,

如明堂傾散不用。

8, 吐葬法:太陰之脈, 峻且強少舒, 太陽便成穴, 要知胎自太陰成, 雖經變化, 氣還急, 葬法用吐氣, 始和淺井放棺毋淺入, 人吐元氣, 還到辰聚, 氣俱喉裡出, 後岡劍脊, 化出陽氣, 少許雖已成穴, 而氣尚未和, 湊之則骨黑爛, 而速禍, 離之則氣脫, 而冷退絕丁, 氣不離棺, 棺要得氣, 棺氣相值, 富貴始得, 故以吐法葬之, 其法有橫吐, 直吐, 斜吐之不同, 真以太陽旺處, 分葬而截其上截之。 近太陰者, 至一空壙而下截, 稍鋤尺許, 結壙置棺與上, 空壙相連, 則殺氣和, 而生氣接矣, 大抵太陰之脈, 必大舒陽氣, 殺氣方盡, 如其不爾, 則置棺於皮土之上, 今見陽氣尚少, 而四勢又無容, 用載故用也, 必形體闊大, 穴場寬廣, 土質深膩者, 始可以吐法葬之, 不然一塊豬羊石吐之禍生旦夕。

9,斜葬法:穴場窄了,直葬則上下難容,生氣稍斜,故放棺亦斜,若直兩壙,或橫放其棺,不用斜法,非首受殺,則足就冷矣。橫必稍闊為喜。

10,銜葬法:花將放時曰銜蕊,靈氣雖發,尚未散噓,吸之情自昭然,神明若隱又若現,不解,但有人銜物重則入口,輕則脫,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只有微微一點昭然,此極秀者真天精天粹之極妙也,非至貴之地,不能有此,若逗號一點之中,則靈氣放而滿棺泥水,雖雲一點之外則靈氣脫,而冷退絕丁卻以銜法葬之,卻與含不同,含者含在口內,銜者銜在口,致半在外,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不可用磚砌壙,即灰葬亦不可過厚,蓋此一點真靈之氣,寸土即寸金也,倘用大磚結砌與打破何異,(附:烏樟樹葉搗汁和灰周棺三寸許萬年不朽。)

11,息葬法:星辰雄大,元武粗重,殺氣直奔入於穴中,合口雖有一分之餘,生氣的居極旺之中,若不阻卻其來,烏能沖和其止,息者憩也,止也休也,經曰:地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又曰,宛而中蓄然則葬也者,葬夫止也,今見主欠端嚴,龍處把衛,明堂朝對,俱休一定垂頭粗重峻急,而無止處,故以息法葬之,蓋粗重峻急之氣,稍憩,則殺氣休,而生氣止矣。其法於穴後大開平基,將粗之體伐成天輪形樣,以作近身蓋氣,複鑿一深大之並于蓋氣之下,而立穴氣,空壙之前培削,相其形勢,大抵息法與借法相同,落坪之借不須息高山之息,須用借,而亦有不借者,而深葬必無。

12,閃葬法:純陰木化渾身死,出身俱是貴格龍,端巧明堂不在中,巧拖閃法有神功,橫施之勢可追蹤,直就之情細研窮。閃者,躲避而複窺竊之意,垂頭孤曜渾身之殺,犯其當頭主屠戮之禍,若龍真局備,則近身左右必有明堂,十分端巧,當就有堂一邊立穴,然猶殺未盡更以閃法葬之,其法挨實處作一空壙,不鋤寸土或更培土,而與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並立,稍開一尺而合塚為一,更於穴右殺出其水星天輪形,則逼身之煞百出,而龍局之貴氣納矣,此等穴格的主威勢,倘穴則閃,而不以閃法葬之,雖貴而難光於形,大抵閃之脈與吐之脈相似,吐真受而閃旁竊,故異各也,閃之機與吐之機不同,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凶,故異法也,三者俱劍脊龍,主損地師,富預定穴基定分全而去,不可見破土,與土升棺尤忌。

13,浮葬法:天氣下降,要得地氣上升,接天得地交不與地交,偏陽亢孤,向以不交,體厚之故,少陽之脈,氣本淺凝,乃天氣下降而成者也,然必借地氣之上升,而後陽得陰吸而交通,今茲少陽之體而得厚重之形,則天氣降,而地氣之升尚未和,不和則天氣不與地交,犯陽孤絕,往往有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本當奕世富貴,而僅小發則絕者,蓋因此也,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以浮法葬之,其法深鑿全井,結空壙於底,而置棺於空壙之上,則地升氣而與天降之氣者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甲、勳垂竹帛。

14,沉葬法:地氣上升,要得天氣下降,升與降接,地得天交,不與地交,偏陰毗孤,何以不交,勢勝之故,少陰之脈,氣本深藏,乃地氣上升而成者也,然必借天之下降,而後陰得陽噓而交通,故少陰之脈多用闔開局面,作深大塚堂,倘審諸四勢而又高厚完固,則又不可闢,闢則陷而囚矣,若置棺於土皮之中,則氣從下過小發而止,竟深葬則下之生氣不受天陽,鬱結木得舒?生氣便為殺氣,至生人顛沛而絕。語雲:善葬者寧失之淺,毋失之深,正謂此種穴法也,欲盡地之力量,當以沉法葬之,其法深鑿金井,結壙置棺,再加空壙於上,實以納其地氣之升,虛以接其天氣之降,則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往往見接天之地,詢之俱系絕塚者,葬之不得其法也。

15,虛葬法:峻極星辰落大坪,靈神彌漫無棲止,龍真局備造化全,細看明堂交含水,週虛真井以住婦,夫便留兮交媾成,此等星辰鋪出大坪,而界水分明,元辰交合,此是太陰竟變太陽,乃擎天勳業之地,其穴固在水交之上,而葬之卻成蟻水穴者何哉,良以無婦則然耳,蓋太陽之結地,氣絕無全是天氣之聚,故名氣穴影穴,一陰一陽之謂道,天下豈有無婦而夫福者乎,故必鑿一大井,淺深相其形勢,而結一大壙高丈訐,廣數丈,再結小壙,於中以置棺,而上下前後左右俱虛,使地之上升者,得有所納,則天氣自凝,而交媾成矣。

16,懸葬法:龍秀砂拔砂軟媚外,山外特來會入穴,那堪是純陰,打去石尖懸葬法,女淑自然遇良人,陰煞潛消陽自降,懸法之葬理元微,明堂須要十分奇,陰來陽受此定論也,乃有來龍出身甚貴,入首星辰聳技清秀,龍處曲抱有情,且外局更水交山會,其為真氣之聚,無疑陰吸觀其穴所,上則嵯峨陡峻,下則巔尾鎗頭,吐葬立傷人口,大凶,閃葬則明堂不納靈氣不聚,冷退絕丁,當以懸法葬之,其法將鼠尾鎗頭石塊盡行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厚簿相乎形勢,而造壙石屋於平基之上,棺用銅鍊懸掛於中,六合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封土而成墳,則陰殺僅侵石屋下腳,而不結於棺,天賜之氣得納,而富貴得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每逢天雨則水,從砂裡石縫中溜出,所謂殺矣,懸則水侵棺,而殺出矣,故有龍真穴的,而穴場是細砂者,亦用懸法以避水也。懸與虛相似,而所施不同,虛於入穴之純陽,而懸施於入穴之純陰。故用虛者,無疑於用懸,而懸者斷不可用虛,懸以避水,虛以注氣,苟不細究其立法之義,安能動收其用法之功效。

17,通葬法:入穴生氣濁大,則呆滯而不靈動,雖能處元武與外之砂水甚秀、甚貴,終出人粗,久而不發富貴,當以通法葬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用磚砌如壙樣,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棺在右通其左,無則左右俱通,更甚者則通其後,通者呆滯之氣使之流行通明也。法與閃相似,而閃以避其煞,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而吐用於氣之直,通用於氣之斜。

18,從葬法:從者從也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者生氣福大,宜大葬以收其氣,若徒其大圈塚而棺不靈,則天靈之氣乃凝於塚,而不入於棺,終不發福,且多阻滯,故以從之,其法大造羅圈,將正棺葬於的穴之處,而左右前後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蓋從棺得氣,則正棺之氣愈旺矣,此等地昭穆葬,而有數十世富貴者俱以地氣闊大,葬者俱得生氣故也。

19,鋤葬法:有大龍來,四山拱衛,入首跌斷,特起成柳篙星辰,勢上聚而不開口,然後龍趺特起,地氣成由下而升上,天氣下降而凝於土皮,深不過五六尺,淺葬地氣不得接,深葬天氣不得納,若辟其頂而葬之,則造化以來,所凝之靈氣盡辟而去之,甚為可惜,且四山雖拱衛,而稍遠辟,則天氣收而豈能頓聚,初年必陷,陰結之殺,故當鋤法葬之。其法於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而結壙直棺於平鋪,樹木之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其井深數丈,至嫩石為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鋪,填平大井。葬後日久,木漸朽爛則塚與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初年納天氣,而地氣未嘗不升,且得地氣,而天氣亦凝結而不散。葬後滿床兒女簪纓奕世,萬不失一,形似照天蠟燭。

20,隧葬法:龍氣深厚闊大,淺則犯陽流之煞,深葬而井小犯陰結之殺,皆主凶,當以隧法葬之,其法大關金井,深數十丈許,造石屋於下,中具兩石凳,蓋石平而棺擱於上,理與通相似,而通則淺而小,隧則深而火,法與懸略同,而懸則幽於地上,隧則入於地中,江北平岡土厚水深,氣沉脈大,多用隧法,江南萬中之一。

21,倒葬法:倒騎龍湧泉受氣則穴居,當春形體固是平夷,而質性尚屬堅硬,無法以葬之,一發便瘟火而絕,法當腳後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於貼脈處掛鉤之結,不當以倒騎論。

22,洩葬法:龍脈飽旺雄實,葬後多生瘟火,形戮須以洩法葬之,其法葬後擇一吉日指出棺木以洩其氣,甚者再抽一次至第三次,然後葬真骨,始無凶禍而永福。便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牛骨黑如赤漆,初次為灰白色,二次漸有紅潤色,方可辨真骨。

第四節

審諸穴場之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生氣之乘法多端,而承棺之八尺最切,蓋蓋此八尺,乃造化之所凝,而以骨乘之者也,其凝也固無方體之可擬,而要木出星辰五行之性,與體段之質,以宗剛柔厚薄之情,使八尺之棺,居於生氣之處,自然生人受福。

23,沿葬法:倒地木星,形體固巳嫩小,而生氣仍如轉,反則穴在夾堅夾軟之處,闊氣多許正葬,止一棺沖和,兩棺便多偏枯,故以沿法葬之。沿者仍循其氣而依之也,其法將棺斜放,更參差以接生氣,外則合塚立碑,以受堂局,出人清秀、聰明,少年發達,苟失其法,難免瘋疲痼疾,孤寡僧道之患

24,頂葬法:倒地木星鍬皮穴也,木體橫身是硬,便渾身是死,若是真龍,背面分明,其開面一邊,有木皮拖出,形如魚腹樣,正百死中之一生也。若單葬一棺,上下猶自有餘,正葬兩棺,左右便見不足,故以頂法葬之。其法就生氣鑿一長井,兩棺一直而葬,頂者下棺之頭頂,上棺之腳也,須陽在下而陰上,陽作塚,而陰藏形,蓋天氣重於地氣而男勝於女骨,故更有橫受於皮,或棺腳相頂,俱看生氣。

 

不然一塊豬羊石吐之禍生旦夕。

9,斜葬法:穴場窄了,直葬則上下難容,生氣稍斜,故放棺亦斜,若直兩壙,或橫放其棺,不用斜法,非首受殺,則足就冷矣。橫必稍闊為喜。

10,銜葬法:花將放時曰銜蕊,靈氣雖發,尚未散噓,吸之情自昭然,神明若隱又若現,不解,但有人銜物重則入口,輕則脫,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只有微微一點昭然,此極秀者真天精天粹之極妙也,非至貴之地,不能有此,若逗號一點之中,則靈氣放而滿棺泥水,雖雲一點之外則靈氣脫,而冷退絕丁卻以銜法葬之,卻與含不同,含者含在口內,銜者銜在口,致半在外,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不可用磚砌壙,即灰葬亦不可過厚,蓋此一點真靈之氣,寸土即寸金也,倘用大磚結砌與打破何異,(附:烏樟樹葉搗汁和灰周棺三寸許萬年不朽。)

11,息葬法:星辰雄大,元武粗重,殺氣直奔入於穴中,合口雖有一分之餘,生氣的居極旺之中,若不阻卻其來,烏能沖和其止,息者憩也,止也休也,經曰:地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又曰,宛而中蓄然則葬也者,葬夫止也,今見主欠端嚴,龍處把衛,明堂朝對,俱休一定垂頭粗重峻急,而無止處,故以息法葬之,蓋粗重峻急之氣,稍憩,則殺氣休,而生氣止矣。其法於穴後大開平基,將粗之體伐成天輪形樣,以作近身蓋氣,複鑿一深大之並于蓋氣之下,而立穴氣,空壙之前培削,相其形勢,大抵息法與借法相同,落坪之借不須息高山之息,須用借,而亦有不借者,而深葬必無。

12,閃葬法:純陰木化渾身死,出身俱是貴格龍,端巧明堂不在中,巧拖閃法有神功,橫施之勢可追蹤,直就之情細研窮。閃者,躲避而複窺竊之意,垂頭孤曜渾身之殺,犯其當頭主屠戮之禍,若龍真局備,則近身左右必有明堂,十分端巧,當就有堂一邊立穴,然猶殺未盡更以閃法葬之,其法挨實處作一空壙,不鋤寸土或更培土,而與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並立,稍開一尺而合塚為一,更於穴右殺出其水星天輪形,則逼身之煞百出,而龍局之貴氣納矣,此等穴格的主威勢,倘穴則閃,而不以閃法葬之,雖貴而難光於形,大抵閃之脈與吐之脈相似,吐真受而閃旁竊,故異各也,閃之機與吐之機不同,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凶,故異法也,三者俱劍脊龍,主損地師,富預定穴基定分全而去,不可見破土,與土升棺尤忌。

13,浮葬法:天氣下降,要得地氣上升,接天得地交不與地交,偏陽亢孤,向以不交,體厚之故,少陽之脈,氣本淺凝,乃天氣下降而成者也,然必借地氣之上升,而後陽得陰吸而交通,今茲少陽之體而得厚重之形,則天氣降,而地氣之升尚未和,不和則天氣不與地交,犯陽孤絕,往往有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本當奕世富貴,而僅小發則絕者,蓋因此也,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以浮法葬之,其法深鑿全井,結空壙於底,而置棺於空壙之上,則地升氣而與天降之氣者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甲、勳垂竹帛。

14,沉葬法:地氣上升,要得天氣下降,升與降接,地得天交,不與地交,偏陰毗孤,何以不交,勢勝之故,少陰之脈,氣本深藏,乃地氣上升而成者也,然必借天之下降,而後陰得陽噓而交通,故少陰之脈多用闔開局面,作深大塚堂,倘審諸四勢而又高厚完固,則又不可闢,闢則陷而囚矣,若置棺於土皮之中,則氣從下過小發而止,竟深葬則下之生氣不受天陽,鬱結木得舒?生氣便為殺氣,至生人顛沛而絕。語雲:善葬者寧失之淺,毋失之深,正謂此種穴法也,欲盡地之力量,當以沉法葬之,其法深鑿金井,結壙置棺,再加空壙於上,實以納其地氣之升,虛以接其天氣之降,則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往往見接天之地,詢之俱系絕塚者,葬之不得其法也。

15,虛葬法:峻極星辰落大坪,靈神彌漫無棲止,龍真局備造化全,細看明堂交含水,週虛真井以住婦,夫便留兮交媾成,此等星辰鋪出大坪,而界水分明,元辰交合,此是太陰竟變太陽,乃擎天勳業之地,其穴固在水交之上,而葬之卻成蟻水穴者何哉,良以無婦則然耳,蓋太陽之結地,氣絕無全是天氣之聚,故名氣穴影穴,一陰一陽之謂道,天下豈有無婦而夫福者乎,故必鑿一大井,淺深相其形勢,而結一大壙高丈訐,廣數丈,再結小壙,於中以置棺,而上下前後左右俱虛,使地之上升者,得有所納,則天氣自凝,而交媾成矣。

16,懸葬法:龍秀砂拔砂軟媚外,山外特來會入穴,那堪是純陰,打去石尖懸葬法,女淑自然遇良人,陰煞潛消陽自降,懸法之葬理元微,明堂須要十分奇,陰來陽受此定論也,乃有來龍出身甚貴,入首星辰聳技清秀,龍處曲抱有情,且外局更水交山會,其為真氣之聚,無疑陰吸觀其穴所,上則嵯峨陡峻,下則巔尾鎗頭,吐葬立傷人口,大凶,閃葬則明堂不納靈氣不聚,冷退絕丁,當以懸法葬之,其法將鼠尾鎗頭石塊盡行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厚簿相乎形勢,而造壙石屋於平基之上,棺用銅鍊懸掛於中,六合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封土而成墳,則陰殺僅侵石屋下腳,而不結於棺,天賜之氣得納,而富貴得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每逢天雨則水,從砂裡石縫中溜出,所謂殺矣,懸則水侵棺,而殺出矣,故有龍真穴的,而穴場是細砂者,亦用懸法以避水也。懸與虛相似,而所施不同,虛於入穴之純陽,而懸施於入穴之純陰。故用虛者,無疑於用懸,而懸者斷不可用虛,懸以避水,虛以注氣,苟不細究其立法之義,安能動收其用法之功效。

17,通葬法:入穴生氣濁大,則呆滯而不靈動,雖能處元武與外之砂水甚秀、甚貴,終出人粗,久而不發富貴,當以通法葬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用磚砌如壙樣,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棺在右通其左,無則左右俱通,更甚者則通其後,通者呆滯之氣使之流行通明也。法與閃相似,而閃以避其煞,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而吐用於氣之直,通用於氣之斜。

18,從葬法:從者從也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者生氣福大,宜大葬以收其氣,若徒其大圈塚而棺不靈,則天靈之氣乃凝於塚,而不入於棺,終不發福,且多阻滯,故以從之,其法大造羅圈,將正棺葬於的穴之處,而左右前後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蓋從棺得氣,則正棺之氣愈旺矣,此等地昭穆葬,而有數十世富貴者俱以地氣闊大,葬者俱得生氣故也。

19,鋤葬法:有大龍來,四山拱衛,入首跌斷,特起成柳篙星辰,勢上聚而不開口,然後龍趺特起,地氣成由下而升上,天氣下降而凝於土皮,深不過五六尺,淺葬地氣不得接,深葬天氣不得納,若辟其頂而葬之,則造化以來,所凝之靈氣盡辟而去之,甚為可惜,且四山雖拱衛,而稍遠辟,則天氣收而豈能頓聚,初年必陷,陰結之殺,故當鋤法葬之。其法於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而結壙直棺於平鋪,樹木之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其井深數丈,至嫩石為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鋪,填平大井。葬後日久,木漸朽爛則塚與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初年納天氣,而地氣未嘗不升,且得地氣,而天氣亦凝結而不散。葬後滿床兒女簪纓奕世,萬不失一,形似照天蠟燭。

20,隧葬法:龍氣深厚闊大,淺則犯陽流之煞,深葬而井小犯陰結之殺,皆主凶,當以隧法葬之,其法大關金井,深數十丈許,造石屋於下,中具兩石凳,蓋石平而棺擱於上,理與通相似,而通則淺而小,隧則深而火,法與懸略同,而懸則幽於地上,隧則入於地中,江北平岡土厚水深,氣沉脈大,多用隧法,江南萬中之一。

21,倒葬法:倒騎龍湧泉受氣則穴居,當春形體固是平夷,而質性尚屬堅硬,無法以葬之,一發便瘟火而絕,法當腳後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於貼脈處掛鉤之結,不當以倒騎論。

22,洩葬法:龍脈飽旺雄實,葬後多生瘟火,形戮須以洩法葬之,其法葬後擇一吉日指出棺木以洩其氣,甚者再抽一次至第三次,然後葬真骨,始無凶禍而永福。便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牛骨黑如赤漆,初次為灰白色,二次漸有紅潤色,方可辨真骨。

第四節

審諸穴場之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生氣之乘法多端,而承棺之八尺最切,蓋蓋此八尺,乃造化之所凝,而以骨乘之者也,其凝也固無方體之可擬,而要木出星辰五行之性,與體段之質,以宗剛柔厚薄之情,使八尺之棺,居於生氣之處,自然生人受福。

23,沿葬法:倒地木星,形體固巳嫩小,而生氣仍如轉,反則穴在夾堅夾軟之處,闊氣多許正葬,止一棺沖和,兩棺便多偏枯,故以沿法葬之。沿者仍循其氣而依之也,其法將棺斜放,更參差以接生氣,外則合塚立碑,以受堂局,出人清秀、聰明,少年發達,苟失其法,難免瘋疲痼疾,孤寡僧道之患

24,頂葬法:倒地木星鍬皮穴也,木體橫身是硬,便渾身是死,若是真龍,背面分明,其開面一邊,有木皮拖出,形如魚腹樣,正百死中之一生也。若單葬一棺,上下猶自有餘,正葬兩棺,左右便見不足,故以頂法葬之。其法就生氣鑿一長井,兩棺一直而葬,頂者下棺之頭頂,上棺之腳也,須陽在下而陰上,陽作塚,而陰藏形,蓋天氣重於地氣而男勝於女骨,故更有橫受於皮,或棺腳相頂,俱看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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