葬者乘生氣也, 天之靈氣所鐘, 不啻萬殊, 而人事亦如之, 得有常法乎, 是法者糟粕也, 臭腐也, 理者神明也,
第一節
審諸穴場之體段而用法者凡四, 穴場生氣有大小淺深之不同, 而葬法因之, 其大小有相去什佰淺深, 有相去咫尺, 當相其體段, 消息始生氣得乘, 而生人受蔭, 不則乘死氣矣, 謂之與棄屍同奚疑。
1, 大葬法:生氣闊大, 則靈氣之乘亦大, 良由星晨高大、龍虎舒而融結, 此闊大生氣拘小葬之?則星辰龍虎內堂之靈氣所凝結者大, 而穴小不足以收, 則滿而溢於穴外矣, 向能返氣納骨耶, 大者大其羅圈塚堆也, 雖無定式,
2, 小葬法:生氣小, 葬法亦宜小, 而塚墓不出二尋。 一丈之間, 其星辰龍虎內堂大都俱小, 亦居於大局之中者, 必大局中已有微茫小局在, 故融結此穴, 但有影無形, 而心粗氣淬者, 不能察耳。 葬得其法發揚極快, 茍失其法, 則滿棺蟻水, 而冷退絕丁。
3, 淺葬法:仰掌之脈氣輕清, 而靈光寒於皮土, 鋤一二尺土色佳, 三四尺以下便砂石矣, 若置棺於砂石之中, 則泥水浸, 而骨黑爛。
4, 深葬法:厚重之質, 其氣深釀, 平岡上皆鬆散土, 山隴上皆砂石, 土失之於淺, 則白骨爛而不及, 放深則未納盡其氣, 僅小發而已, 江北平岡有深至數十丈, 江南山隴未有深至十丈者, 而江南平岡與江北又大異也。
第二節
取諸四勢而用法者凡二,
5, 厚葬法:厚葬者塚墩土厚也, 但局寬廣, 則氣寬, 須土厚以納之, 薄則靈氣遊而不宿, 不宿則棺內烏有得氣。 江北平岡龍虎動經數十裡, 故深葬而不去其土, 良有以也。
6, 薄葬法:垣局緊小, 靈氣亦薄, 須薄土以發越極快, 不耐久耳。 土培墳, 則氣僅凝於塚土, 而不入棺。 中氣不入棺, 何異鼠穴存金。
第三節
審諸生氣之質性而用法者凡十五。 天地交而萬物生, 交者陽噓陰吸之候, 中和之境也, 陽一噓而陰得承, 陰一吸而陽得施, 造化唯一中和者。 中之者其賦於形質者, 有其清、其濁、其厚、其薄, 而剛柔強弱之病形焉者, 兩儀之有象也, 若夫默默運於穆穆之中,
7, 吞葬法:入首開窩大深乎, 太陽在內, 外太陰, 陰陽相接有微突, 少陰之胎, 太陽凝少陽之氣, 從陽入聚, 氣猶如人之吞物, 穴體微小, 不宜打破, 如損壞立見天之四勢平夷, 右加塚, 因於其上則氣來乘風散, 而陽噓陰吸之情泯矣, 故用吞法葬之, 其法於微凸下穿一小孔洞將棺相值, 則內之山靈氣, 由外之堂氣而凝如法則法福大, 而綿遠,
8, 吐葬法:太陰之脈, 峻且強少舒, 太陽便成穴, 要知胎自太陰成, 雖經變化, 氣還急, 葬法用吐氣, 始和淺井放棺毋淺入, 人吐元氣, 還到辰聚, 氣俱喉裡出, 後岡劍脊, 化出陽氣, 少許雖已成穴, 而氣尚未和, 湊之則骨黑爛, 而速禍, 離之則氣脫, 而冷退絕丁, 氣不離棺, 棺要得氣, 棺氣相值, 富貴始得, 故以吐法葬之, 其法有橫吐, 直吐, 斜吐之不同, 真以太陽旺處, 分葬而截其上截之。 近太陰者, 至一空壙而下截, 稍鋤尺許, 結壙置棺與上, 空壙相連, 則殺氣和, 而生氣接矣, 大抵太陰之脈, 必大舒陽氣, 殺氣方盡, 如其不爾, 則置棺於皮土之上, 今見陽氣尚少, 而四勢又無容, 用載故用也, 必形體闊大, 穴場寬廣, 土質深膩者, 始可以吐法葬之, 不然一塊豬羊石吐之禍生旦夕。
9,斜葬法:穴場窄了,直葬則上下難容,生氣稍斜,故放棺亦斜,若直兩壙,或橫放其棺,不用斜法,非首受殺,則足就冷矣。橫必稍闊為喜。
10,銜葬法:花將放時曰銜蕊,靈氣雖發,尚未散噓,吸之情自昭然,神明若隱又若現,不解,但有人銜物重則入口,輕則脫,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只有微微一點昭然,此極秀者真天精天粹之極妙也,非至貴之地,不能有此,若逗號一點之中,則靈氣放而滿棺泥水,雖雲一點之外則靈氣脫,而冷退絕丁卻以銜法葬之,卻與含不同,含者含在口內,銜者銜在口,致半在外,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不可用磚砌壙,即灰葬亦不可過厚,蓋此一點真靈之氣,寸土即寸金也,倘用大磚結砌與打破何異,(附:烏樟樹葉搗汁和灰周棺三寸許萬年不朽。)
11,息葬法:星辰雄大,元武粗重,殺氣直奔入於穴中,合口雖有一分之餘,生氣的居極旺之中,若不阻卻其來,烏能沖和其止,息者憩也,止也休也,經曰:地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又曰,宛而中蓄然則葬也者,葬夫止也,今見主欠端嚴,龍處把衛,明堂朝對,俱休一定垂頭粗重峻急,而無止處,故以息法葬之,蓋粗重峻急之氣,稍憩,則殺氣休,而生氣止矣。其法於穴後大開平基,將粗之體伐成天輪形樣,以作近身蓋氣,複鑿一深大之並于蓋氣之下,而立穴氣,空壙之前培削,相其形勢,大抵息法與借法相同,落坪之借不須息高山之息,須用借,而亦有不借者,而深葬必無。
12,閃葬法:純陰木化渾身死,出身俱是貴格龍,端巧明堂不在中,巧拖閃法有神功,橫施之勢可追蹤,直就之情細研窮。閃者,躲避而複窺竊之意,垂頭孤曜渾身之殺,犯其當頭主屠戮之禍,若龍真局備,則近身左右必有明堂,十分端巧,當就有堂一邊立穴,然猶殺未盡更以閃法葬之,其法挨實處作一空壙,不鋤寸土或更培土,而與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並立,稍開一尺而合塚為一,更於穴右殺出其水星天輪形,則逼身之煞百出,而龍局之貴氣納矣,此等穴格的主威勢,倘穴則閃,而不以閃法葬之,雖貴而難光於形,大抵閃之脈與吐之脈相似,吐真受而閃旁竊,故異各也,閃之機與吐之機不同,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凶,故異法也,三者俱劍脊龍,主損地師,富預定穴基定分全而去,不可見破土,與土升棺尤忌。
13,浮葬法:天氣下降,要得地氣上升,接天得地交不與地交,偏陽亢孤,向以不交,體厚之故,少陽之脈,氣本淺凝,乃天氣下降而成者也,然必借地氣之上升,而後陽得陰吸而交通,今茲少陽之體而得厚重之形,則天氣降,而地氣之升尚未和,不和則天氣不與地交,犯陽孤絕,往往有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本當奕世富貴,而僅小發則絕者,蓋因此也,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以浮法葬之,其法深鑿全井,結空壙於底,而置棺於空壙之上,則地升氣而與天降之氣者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甲、勳垂竹帛。
14,沉葬法:地氣上升,要得天氣下降,升與降接,地得天交,不與地交,偏陰毗孤,何以不交,勢勝之故,少陰之脈,氣本深藏,乃地氣上升而成者也,然必借天之下降,而後陰得陽噓而交通,故少陰之脈多用闔開局面,作深大塚堂,倘審諸四勢而又高厚完固,則又不可闢,闢則陷而囚矣,若置棺於土皮之中,則氣從下過小發而止,竟深葬則下之生氣不受天陽,鬱結木得舒?生氣便為殺氣,至生人顛沛而絕。語雲:善葬者寧失之淺,毋失之深,正謂此種穴法也,欲盡地之力量,當以沉法葬之,其法深鑿金井,結壙置棺,再加空壙於上,實以納其地氣之升,虛以接其天氣之降,則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往往見接天之地,詢之俱系絕塚者,葬之不得其法也。
15,虛葬法:峻極星辰落大坪,靈神彌漫無棲止,龍真局備造化全,細看明堂交含水,週虛真井以住婦,夫便留兮交媾成,此等星辰鋪出大坪,而界水分明,元辰交合,此是太陰竟變太陽,乃擎天勳業之地,其穴固在水交之上,而葬之卻成蟻水穴者何哉,良以無婦則然耳,蓋太陽之結地,氣絕無全是天氣之聚,故名氣穴影穴,一陰一陽之謂道,天下豈有無婦而夫福者乎,故必鑿一大井,淺深相其形勢,而結一大壙高丈訐,廣數丈,再結小壙,於中以置棺,而上下前後左右俱虛,使地之上升者,得有所納,則天氣自凝,而交媾成矣。
16,懸葬法:龍秀砂拔砂軟媚外,山外特來會入穴,那堪是純陰,打去石尖懸葬法,女淑自然遇良人,陰煞潛消陽自降,懸法之葬理元微,明堂須要十分奇,陰來陽受此定論也,乃有來龍出身甚貴,入首星辰聳技清秀,龍處曲抱有情,且外局更水交山會,其為真氣之聚,無疑陰吸觀其穴所,上則嵯峨陡峻,下則巔尾鎗頭,吐葬立傷人口,大凶,閃葬則明堂不納靈氣不聚,冷退絕丁,當以懸法葬之,其法將鼠尾鎗頭石塊盡行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厚簿相乎形勢,而造壙石屋於平基之上,棺用銅鍊懸掛於中,六合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封土而成墳,則陰殺僅侵石屋下腳,而不結於棺,天賜之氣得納,而富貴得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每逢天雨則水,從砂裡石縫中溜出,所謂殺矣,懸則水侵棺,而殺出矣,故有龍真穴的,而穴場是細砂者,亦用懸法以避水也。懸與虛相似,而所施不同,虛於入穴之純陽,而懸施於入穴之純陰。故用虛者,無疑於用懸,而懸者斷不可用虛,懸以避水,虛以注氣,苟不細究其立法之義,安能動收其用法之功效。
17,通葬法:入穴生氣濁大,則呆滯而不靈動,雖能處元武與外之砂水甚秀、甚貴,終出人粗,久而不發富貴,當以通法葬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用磚砌如壙樣,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棺在右通其左,無則左右俱通,更甚者則通其後,通者呆滯之氣使之流行通明也。法與閃相似,而閃以避其煞,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而吐用於氣之直,通用於氣之斜。
18,從葬法:從者從也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者生氣福大,宜大葬以收其氣,若徒其大圈塚而棺不靈,則天靈之氣乃凝於塚,而不入於棺,終不發福,且多阻滯,故以從之,其法大造羅圈,將正棺葬於的穴之處,而左右前後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蓋從棺得氣,則正棺之氣愈旺矣,此等地昭穆葬,而有數十世富貴者俱以地氣闊大,葬者俱得生氣故也。
19,鋤葬法:有大龍來,四山拱衛,入首跌斷,特起成柳篙星辰,勢上聚而不開口,然後龍趺特起,地氣成由下而升上,天氣下降而凝於土皮,深不過五六尺,淺葬地氣不得接,深葬天氣不得納,若辟其頂而葬之,則造化以來,所凝之靈氣盡辟而去之,甚為可惜,且四山雖拱衛,而稍遠辟,則天氣收而豈能頓聚,初年必陷,陰結之殺,故當鋤法葬之。其法於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而結壙直棺於平鋪,樹木之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其井深數丈,至嫩石為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鋪,填平大井。葬後日久,木漸朽爛則塚與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初年納天氣,而地氣未嘗不升,且得地氣,而天氣亦凝結而不散。葬後滿床兒女簪纓奕世,萬不失一,形似照天蠟燭。
20,隧葬法:龍氣深厚闊大,淺則犯陽流之煞,深葬而井小犯陰結之殺,皆主凶,當以隧法葬之,其法大關金井,深數十丈許,造石屋於下,中具兩石凳,蓋石平而棺擱於上,理與通相似,而通則淺而小,隧則深而火,法與懸略同,而懸則幽於地上,隧則入於地中,江北平岡土厚水深,氣沉脈大,多用隧法,江南萬中之一。
21,倒葬法:倒騎龍湧泉受氣則穴居,當春形體固是平夷,而質性尚屬堅硬,無法以葬之,一發便瘟火而絕,法當腳後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於貼脈處掛鉤之結,不當以倒騎論。
22,洩葬法:龍脈飽旺雄實,葬後多生瘟火,形戮須以洩法葬之,其法葬後擇一吉日指出棺木以洩其氣,甚者再抽一次至第三次,然後葬真骨,始無凶禍而永福。便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牛骨黑如赤漆,初次為灰白色,二次漸有紅潤色,方可辨真骨。
第四節
審諸穴場之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生氣之乘法多端,而承棺之八尺最切,蓋蓋此八尺,乃造化之所凝,而以骨乘之者也,其凝也固無方體之可擬,而要木出星辰五行之性,與體段之質,以宗剛柔厚薄之情,使八尺之棺,居於生氣之處,自然生人受福。
23,沿葬法:倒地木星,形體固巳嫩小,而生氣仍如轉,反則穴在夾堅夾軟之處,闊氣多許正葬,止一棺沖和,兩棺便多偏枯,故以沿法葬之。沿者仍循其氣而依之也,其法將棺斜放,更參差以接生氣,外則合塚立碑,以受堂局,出人清秀、聰明,少年發達,苟失其法,難免瘋疲痼疾,孤寡僧道之患
24,頂葬法:倒地木星鍬皮穴也,木體橫身是硬,便渾身是死,若是真龍,背面分明,其開面一邊,有木皮拖出,形如魚腹樣,正百死中之一生也。若單葬一棺,上下猶自有餘,正葬兩棺,左右便見不足,故以頂法葬之。其法就生氣鑿一長井,兩棺一直而葬,頂者下棺之頭頂,上棺之腳也,須陽在下而陰上,陽作塚,而陰藏形,蓋天氣重於地氣而男勝於女骨,故更有橫受於皮,或棺腳相頂,俱看生氣。
9,斜葬法:穴場窄了,直葬則上下難容,生氣稍斜,故放棺亦斜,若直兩壙,或橫放其棺,不用斜法,非首受殺,則足就冷矣。橫必稍闊為喜。
10,銜葬法:花將放時曰銜蕊,靈氣雖發,尚未散噓,吸之情自昭然,神明若隱又若現,不解,但有人銜物重則入口,輕則脫,入首星辰大開陽面,卻橫身俱靜而死,只有微微一點昭然,此極秀者真天精天粹之極妙也,非至貴之地,不能有此,若逗號一點之中,則靈氣放而滿棺泥水,雖雲一點之外則靈氣脫,而冷退絕丁卻以銜法葬之,卻與含不同,含者含在口內,銜者銜在口,致半在外,其法將棺半入脈內,半安脈外,不可用磚砌壙,即灰葬亦不可過厚,蓋此一點真靈之氣,寸土即寸金也,倘用大磚結砌與打破何異,(附:烏樟樹葉搗汁和灰周棺三寸許萬年不朽。)
11,息葬法:星辰雄大,元武粗重,殺氣直奔入於穴中,合口雖有一分之餘,生氣的居極旺之中,若不阻卻其來,烏能沖和其止,息者憩也,止也休也,經曰:地氣行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勢,其聚也,因勢之止,又曰,宛而中蓄然則葬也者,葬夫止也,今見主欠端嚴,龍處把衛,明堂朝對,俱休一定垂頭粗重峻急,而無止處,故以息法葬之,蓋粗重峻急之氣,稍憩,則殺氣休,而生氣止矣。其法於穴後大開平基,將粗之體伐成天輪形樣,以作近身蓋氣,複鑿一深大之並于蓋氣之下,而立穴氣,空壙之前培削,相其形勢,大抵息法與借法相同,落坪之借不須息高山之息,須用借,而亦有不借者,而深葬必無。
12,閃葬法:純陰木化渾身死,出身俱是貴格龍,端巧明堂不在中,巧拖閃法有神功,橫施之勢可追蹤,直就之情細研窮。閃者,躲避而複窺竊之意,垂頭孤曜渾身之殺,犯其當頭主屠戮之禍,若龍真局備,則近身左右必有明堂,十分端巧,當就有堂一邊立穴,然猶殺未盡更以閃法葬之,其法挨實處作一空壙,不鋤寸土或更培土,而與無脈處結井,放棺兩壙並立,稍開一尺而合塚為一,更於穴右殺出其水星天輪形,則逼身之煞百出,而龍局之貴氣納矣,此等穴格的主威勢,倘穴則閃,而不以閃法葬之,雖貴而難光於形,大抵閃之脈與吐之脈相似,吐真受而閃旁竊,故異各也,閃之機與吐之機不同,吐以迎其吉閃以避其凶,故異法也,三者俱劍脊龍,主損地師,富預定穴基定分全而去,不可見破土,與土升棺尤忌。
13,浮葬法:天氣下降,要得地氣上升,接天得地交不與地交,偏陽亢孤,向以不交,體厚之故,少陽之脈,氣本淺凝,乃天氣下降而成者也,然必借地氣之上升,而後陽得陰吸而交通,今茲少陽之體而得厚重之形,則天氣降,而地氣之升尚未和,不和則天氣不與地交,犯陽孤絕,往往有龍真局備,而結少陽厚重之穴,本當奕世富貴,而僅小發則絕者,蓋因此也,欲得陰吸之情,必引其上升之氣,故以浮法葬之,其法深鑿全井,結空壙於底,而置棺於空壙之上,則地升氣而與天降之氣者接矣,出人秀穎,早登科甲、勳垂竹帛。
14,沉葬法:地氣上升,要得天氣下降,升與降接,地得天交,不與地交,偏陰毗孤,何以不交,勢勝之故,少陰之脈,氣本深藏,乃地氣上升而成者也,然必借天之下降,而後陰得陽噓而交通,故少陰之脈多用闔開局面,作深大塚堂,倘審諸四勢而又高厚完固,則又不可闢,闢則陷而囚矣,若置棺於土皮之中,則氣從下過小發而止,竟深葬則下之生氣不受天陽,鬱結木得舒?生氣便為殺氣,至生人顛沛而絕。語雲:善葬者寧失之淺,毋失之深,正謂此種穴法也,欲盡地之力量,當以沉法葬之,其法深鑿金井,結壙置棺,再加空壙於上,實以納其地氣之升,虛以接其天氣之降,則生氣沖和而富貴得矣,往往見接天之地,詢之俱系絕塚者,葬之不得其法也。
15,虛葬法:峻極星辰落大坪,靈神彌漫無棲止,龍真局備造化全,細看明堂交含水,週虛真井以住婦,夫便留兮交媾成,此等星辰鋪出大坪,而界水分明,元辰交合,此是太陰竟變太陽,乃擎天勳業之地,其穴固在水交之上,而葬之卻成蟻水穴者何哉,良以無婦則然耳,蓋太陽之結地,氣絕無全是天氣之聚,故名氣穴影穴,一陰一陽之謂道,天下豈有無婦而夫福者乎,故必鑿一大井,淺深相其形勢,而結一大壙高丈訐,廣數丈,再結小壙,於中以置棺,而上下前後左右俱虛,使地之上升者,得有所納,則天氣自凝,而交媾成矣。
16,懸葬法:龍秀砂拔砂軟媚外,山外特來會入穴,那堪是純陰,打去石尖懸葬法,女淑自然遇良人,陰煞潛消陽自降,懸法之葬理元微,明堂須要十分奇,陰來陽受此定論也,乃有來龍出身甚貴,入首星辰聳技清秀,龍處曲抱有情,且外局更水交山會,其為真氣之聚,無疑陰吸觀其穴所,上則嵯峨陡峻,下則巔尾鎗頭,吐葬立傷人口,大凶,閃葬則明堂不納靈氣不聚,冷退絕丁,當以懸法葬之,其法將鼠尾鎗頭石塊盡行打去,以吉土培作平基,厚簿相乎形勢,而造壙石屋於平基之上,棺用銅鍊懸掛於中,六合俱懸空而不著實,外封土而成墳,則陰殺僅侵石屋下腳,而不結於棺,天賜之氣得納,而富貴得矣,蓋純陰之穴,純是砂石,每逢天雨則水,從砂裡石縫中溜出,所謂殺矣,懸則水侵棺,而殺出矣,故有龍真穴的,而穴場是細砂者,亦用懸法以避水也。懸與虛相似,而所施不同,虛於入穴之純陽,而懸施於入穴之純陰。故用虛者,無疑於用懸,而懸者斷不可用虛,懸以避水,虛以注氣,苟不細究其立法之義,安能動收其用法之功效。
17,通葬法:入穴生氣濁大,則呆滯而不靈動,雖能處元武與外之砂水甚秀、甚貴,終出人粗,久而不發富貴,當以通法葬之,大開羅圈,半圈放棺,半圈深鑿一洞,用磚砌如壙樣,以通其氣,棺在左通其右,棺在右通其左,無則左右俱通,更甚者則通其後,通者呆滯之氣使之流行通明也。法與閃相似,而閃以避其煞,以行其氣,理與吐相似,而吐用於氣之直,通用於氣之斜。
18,從葬法:從者從也主居正位而門下從之,則曰從者生氣福大,宜大葬以收其氣,若徒其大圈塚而棺不靈,則天靈之氣乃凝於塚,而不入於棺,終不發福,且多阻滯,故以從之,其法大造羅圈,將正棺葬於的穴之處,而左右前後多葬無嗣之棺以從之,蓋從棺得氣,則正棺之氣愈旺矣,此等地昭穆葬,而有數十世富貴者俱以地氣闊大,葬者俱得生氣故也。
19,鋤葬法:有大龍來,四山拱衛,入首跌斷,特起成柳篙星辰,勢上聚而不開口,然後龍趺特起,地氣成由下而升上,天氣下降而凝於土皮,深不過五六尺,淺葬地氣不得接,深葬天氣不得納,若辟其頂而葬之,則造化以來,所凝之靈氣盡辟而去之,甚為可惜,且四山雖拱衛,而稍遠辟,則天氣收而豈能頓聚,初年必陷,陰結之殺,故當鋤法葬之。其法於山頂受穴處,大開其井,而結壙直棺於平鋪,樹木之上壅土成墳,山頂如舊,其井深數丈,至嫩石為止,將難朽之木,橫直層鋪,填平大井。葬後日久,木漸朽爛則塚與圈漸陷四圍漸鋤去之。初年納天氣,而地氣未嘗不升,且得地氣,而天氣亦凝結而不散。葬後滿床兒女簪纓奕世,萬不失一,形似照天蠟燭。
20,隧葬法:龍氣深厚闊大,淺則犯陽流之煞,深葬而井小犯陰結之殺,皆主凶,當以隧法葬之,其法大關金井,深數十丈許,造石屋於下,中具兩石凳,蓋石平而棺擱於上,理與通相似,而通則淺而小,隧則深而火,法與懸略同,而懸則幽於地上,隧則入於地中,江北平岡土厚水深,氣沉脈大,多用隧法,江南萬中之一。
21,倒葬法:倒騎龍湧泉受氣則穴居,當春形體固是平夷,而質性尚屬堅硬,無法以葬之,一發便瘟火而絕,法當腳後與兩旁棺底,俱砌一空壙於貼脈處掛鉤之結,不當以倒騎論。
22,洩葬法:龍脈飽旺雄實,葬後多生瘟火,形戮須以洩法葬之,其法葬後擇一吉日指出棺木以洩其氣,甚者再抽一次至第三次,然後葬真骨,始無凶禍而永福。便法將牛骨入壙中,初次牛骨黑如赤漆,初次為灰白色,二次漸有紅潤色,方可辨真骨。
第四節
審諸穴場之生死而用法者凡十一,生氣之乘法多端,而承棺之八尺最切,蓋蓋此八尺,乃造化之所凝,而以骨乘之者也,其凝也固無方體之可擬,而要木出星辰五行之性,與體段之質,以宗剛柔厚薄之情,使八尺之棺,居於生氣之處,自然生人受福。
23,沿葬法:倒地木星,形體固巳嫩小,而生氣仍如轉,反則穴在夾堅夾軟之處,闊氣多許正葬,止一棺沖和,兩棺便多偏枯,故以沿法葬之。沿者仍循其氣而依之也,其法將棺斜放,更參差以接生氣,外則合塚立碑,以受堂局,出人清秀、聰明,少年發達,苟失其法,難免瘋疲痼疾,孤寡僧道之患
24,頂葬法:倒地木星鍬皮穴也,木體橫身是硬,便渾身是死,若是真龍,背面分明,其開面一邊,有木皮拖出,形如魚腹樣,正百死中之一生也。若單葬一棺,上下猶自有餘,正葬兩棺,左右便見不足,故以頂法葬之。其法就生氣鑿一長井,兩棺一直而葬,頂者下棺之頭頂,上棺之腳也,須陽在下而陰上,陽作塚,而陰藏形,蓋天氣重於地氣而男勝於女骨,故更有橫受於皮,或棺腳相頂,俱看生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