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12月28日, 記者從黑龍江高院召開的全省法院依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犯罪行為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 今年9月份以來,
據悉, 為深入推進“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依法嚴厲打擊失信違法犯罪行為, 黑龍江法院部署了這次專項行動, 共排查出涉嫌拒執犯罪執行案件200件, 涉及被執行人、案外人、協助執行義務人217人。 其中, 80%以上案件的拒執犯罪行為表現為採取轉移財產、偽造證據、拒不交付指定財產等手段妨礙執行。
黑龍江高院堅決落實反規避執行工作要求, 針對被執行人轉移財產、虛構債務、假離婚、下落不明等規避執行現象日益嚴重, 今年11月, 制定了《關於在全省法院建立打擊規避執行行為“六個一律”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 對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執行主體, 實行了一律報告財產、一律限制高消費、一律限制出境、一律提出司法建議、一律罰款拘留、一律追究刑事責任的“六個一律”長效機制, 形成工作常態, 並將“六個一律”實施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