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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依法打擊拒執犯罪 追究15名失信被執行人刑事責任

本報訊12月28日, 記者從黑龍江高院召開的全省法院依法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違法犯罪行為新聞發佈會上瞭解到, 今年9月份以來,

黑龍江省法院開展了為期80天的集中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行為專項行動, 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109件113人, 依法宣判14起案件15人, 有10起案件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法律義務, 執行到位金額121萬元, 有效打擊了拒執違法犯罪行為。 高院還發佈了黑龍江法院審理的5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案件典型案例。

據悉, 為深入推進“用兩到三年時間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 依法嚴厲打擊失信違法犯罪行為, 黑龍江法院部署了這次專項行動, 共排查出涉嫌拒執犯罪執行案件200件, 涉及被執行人、案外人、協助執行義務人217人。 其中, 80%以上案件的拒執犯罪行為表現為採取轉移財產、偽造證據、拒不交付指定財產等手段妨礙執行。

黑龍江法院充分運用執法記錄儀、執行單兵、執行指揮車等高科技設備, 及時收集和固定證據, 以解決追究拒執犯罪“取證難”“固定難”問題, 並依法適用簡易程式快速審理, 14起拒執罪案件平均審理期限59.6天, 最短一起案件14天。

黑龍江高院堅決落實反規避執行工作要求, 針對被執行人轉移財產、虛構債務、假離婚、下落不明等規避執行現象日益嚴重, 今年11月, 制定了《關於在全省法院建立打擊規避執行行為“六個一律”長效工作機制的通知》, 對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執行主體, 實行了一律報告財產、一律限制高消費、一律限制出境、一律提出司法建議、一律罰款拘留、一律追究刑事責任的“六個一律”長效機制, 形成工作常態, 並將“六個一律”實施情況,

錄入到法院執行案件流程資訊管理系統, 全程留痕, 讓機制落實到位。 高院還將通過系統大資料分析功能, 對“六個一律”長效機制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管理, 防範執行人員消極執行、拖延執行、選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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