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寧: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2018年元旦春節將至, 福建省泰寧縣12月26日通報了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泰甯縣朱口鎮源色村黨支部書記吳建良等人套取公款違規接待問題。 2015年至2016年, 源色村黨支部書記吳建良、村委會主任吳建華、村民兵營長兼出納聶長貴, 利用職務之便, 通過虛假工程套取村財資金12723元, 用於沖抵不能在村財列支的伙食費、招待費、香煙、酒水等費用。 2017年4月, 泰甯縣朱口鎮紀委給予吳建良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分別給予吳建華、聶長貴黨內警告處分。
泰甯縣國土資源局上青國土所所長李貴芳違規報銷違章罰款問題。 2015年9月, 李貴芳將上青國土所公務用摩托車(車牌為閩GT6825)2010年9月-11月產生的400元罰單報銷列支為摩托車修燃費中。 2017年9月, 泰甯縣國土資源局對李貴芳進行誡勉談話處理,
通報強調, 糾風“四風”不能止步,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 全縣各基層黨組織特別是“一把手”要全面落實好主體責任“五抓五看”要求, 加強對黨員幹部的教育、管理和監督, 以釘釘子精神抓好作風建設, 堅持不懈糾“四風”轉作風, 鞏固拓展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 堅決反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決落實省紀委“五抓五重”要求, 堅持問題導向, 圍繞重點領域、重要節點開展常態監督檢查, 往深裡抓、實裡治, 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 維護群眾切身利益。 各職能部門要從嚴從實厘清部門職責, 從深從細開展有效督查, 發現問題線索及時報送。
2、三元:通報1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近日,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區紀委通報了一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典型案例。
三元區城關街道鳳崗社區黨支部書記鄧麗華違規發放福利的問題。 經查, 2015年2月, 鄧麗華在擔任三元區城關街道建新社區黨總支書記、居委會主任期間, 以虛列困難黨員和困難清潔工慰問支出的形式, 套取社區公款2400元給社區工作人員發放春節福利。 2017年10月27日, 三元區城關街道紀工委給予鄧麗華黨內警告處分。
通報強調, 全區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幹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覺悟,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習近平總書記對進一步糾正“四風”、加強作風建設的重要指示精神,
3、大田: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12月24日, 福建省大田縣通報2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大田縣建設鎮建愛村駐村工作隊長葉德瓊違規使不符合巾幗扶貧小額信貸貼息補助物件獲得貼息補助問題。 2015年12月, 葉德瓊明知廖某不是建設鎮建愛村村民, 且不符合巾幗扶貧小額信貸貼息條件,
大田縣上京鎮南坑村在扶貧領域工作中失職問題。 2016年1月, 上京鎮南坑村貧困戶魏某去世後, 該村兩委未及時上報, 致使同年4月份上京鎮仍給其發放2015年中央扶貧補助資金3000元, 該村黨支部書記吳琴鳳、村委會主任魏祥燈對本村貧困戶資訊掌握不準確, 工作不實不細、審核把關不嚴, 負有主要領導責任。 2017年10月, 上京鎮紀委分別給予吳琴鳳、魏祥燈同志誡勉談話問責處理。
通報要求,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聚焦突出問題, 把脫貧攻堅工作納入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檢查、巡察、監督等重要內容, 深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清單化管理,強化掛鉤監督、一線監督、派駐監督等精准監督,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對扶貧領域貪污侵佔、行賄受賄、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揮霍浪費、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突出問題,扶貧專案分配、審批、招投標、驗收等環節違規操作、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向扶貧資金動腦筋、伸黑手等問題,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盲目決策、弄虛作假、數位脫貧等不作為、慢作為,從嚴從重處理。(大田縣紀委)
深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清單化管理,強化掛鉤監督、一線監督、派駐監督等精准監督,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對扶貧領域貪污侵佔、行賄受賄、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揮霍浪費、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突出問題,扶貧專案分配、審批、招投標、驗收等環節違規操作、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向扶貧資金動腦筋、伸黑手等問題,在脫貧攻堅工作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盲目決策、弄虛作假、數位脫貧等不作為、慢作為,從嚴從重處理。(大田縣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