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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的鄉村:那個“祥林嫂”式的女人,你的名字叫弱者……

文:古岸雲沙

下午去交水費的時候, 在路邊一閃而過, 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 我確信我沒有認錯人, 一定是春芝, 頭髮白了一半多, 面色蒼老麻木, 沒有表情, 騎著一輛破自行車, 等我反應過來, 想與她打招呼, 她已經遠遠地騎走了。

不見她, 已經好多年。

看到她, 很容易地想到一個人——祥林嫂, 她幾乎是半個多世紀以來, 婚姻悲劇的象徵。

心裡泛出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尚記得N年前, 她剛剛新婚不久, 我們坐在夜晚打麥場的滾碾上聊天的情境, 那時她多麼年輕, 羞澀而幸福。 聊得什麼都已忘記, 只記得那晚的月光撒滿一地, 星星明亮而閃爍, 村莊、樹林、我們、還有靜靜的打麥場, 都被月光浸透了……那時我們還不是太熟, 我後來一直想不明白, 我怎麼就和她一塊跑到打麥場去呢?她嫁給我的本家大叔, 我應該叫她一聲嬸子的。

大叔與我哥哥、二哥年齡相當, 我從小跟在他們屁股後邊跑,

也可以說我是他們看著長大的, 大叔會唱歌, 會理髮, 小學五年包括初中三年, 我的短髮, 都是大叔幫我理的, 大叔脾氣溫和, 善言談, 愛學習, 一直在參加自考, 學法律, 在農村裡, 這種性格非常討人喜歡, 我對大叔有著很深的感情, 其實那時我的想法很簡單:瞭解春芝, 繼而討得她的歡心, 繼續跟著大叔玩。

春芝沒有兄弟, 只有兩個姐姐, 母親早逝, 父親患病, 家境非常不好。 剛結婚沒多久, 大叔就因為感情問題, 而被人堵在家裡, 好象那時春芝回了娘家, 整個村子裡都傳得沸沸揚揚, 大叔顏面掃地(應該說那時他還是有點顧忌顏面的), 我不知道春芝是怎麼處理這件事情的, 反正日子繼續過下來了。

每次我們回家,

聽得最多的就是春芝與婆婆鬧架的事, 到是大叔從來沒有和春芝吵過鬧過, 然而大叔也漸漸地不大理春芝, 我母親和大娘那時還住在老家裡, 總是對大叔說:春芝是個苦孩子, 從小沒娘疼, 要對她好一點, 沒事也勸勸你娘。 大叔每次都笑著答應。 然而私下裡, 大叔對我母親說:二嫂, 你不知道, 春芝每天晚上都尿床, 一晚上喊幾次, 仍然尿, 就象沒長大的孩子一樣。 這是毛病。 但是農村人不大在意這個, 總覺得時間長了, 大了, 就會好的, 於是我母親總勸他:可能過幾年, 恩養了孩子睡覺就驚醒了, 人誰沒點毛病, 春芝是個老實孩子呀。

春芝不久懷了孕, 好象她不怎麼會做飯, 大叔常常在他母親那裡吃, 而春芝自己瞎糊弄, 有時吃點饅頭就鹹菜就打發了。 孩子生下來, 嚴重影響不良, 沒幾天就夭折了。

隔半年, 再懷孕, 這期間大叔又從別村找了個新歡, 春芝挺著個大肚子天天跟蹤, 圍追堵截, 終是不見效果。 最終的結果時, 孩子再一次流掉。

第三次懷孕後, 兩個人開始鬧離婚。 孩子生下來嬴弱不堪,

不到半月, 也夭折了。 後來聽大叔說是孩子與春芝血分不合, 所以才沒有成活。

婆婆力主他們離婚, 鬧得太過了, 有一回竟然驚動了春芝的娘家人, 娘家的堂哥堂嫂帶了一群人來打架, 把大叔的妹妹與母親都打了。 好象是放暑假, 我剛好在家。 沒有拉架的, 都遠遠地站著看。 有道是清官難斷家務事, 這事兒誰都不便參與, 更不願意惹火燒身。

只有當初給他們引線搭橋的媒人在那裡破口大駡, 媒人是春芝婆婆的乾爹, 因為這件事, 兩家徹底翻了臉, 不再來往了。

這次鬧過之後, 大叔與春芝的關係緩和了一些。 大叔的相好去部隊結婚了, 而且大叔也怕擔一個破壞軍婚的罪名, 兩個人徹底分手了。 春芝再次懷孕生下一個女兒, 前幾個都是男孩,這次是女兒,倒好養活,大叔說可能自己命裡沒有兒子,就認命吧。春芝做月子的時候,隔牆住著,婆婆就去看了一回。整個月子,是我大娘幫著洗得尿布,伺候的她。我大娘心善,看不得人家孩子吃苦受罪沒人疼。

雖然婆婆仍然不斷生事,希望他們離婚,但是在我大娘與母親的勸說下,大叔沒有順從他母親的意思。為了擺脫他之前在村子裡造成的壞影響,保全他和春芝的家庭,一個人獨自到濟寧找工作,幹得還不錯,後來居然當上了企業的辦公室主任,孩子上小學時,他把春芝也接來了濟寧,一開始在郊區租房子住,那時沒有電話,我們很少來往,只在過年過節時,走動一下。

後來大叔的弟弟把他在我們社區買的房子讓給大叔住,大叔才算安穩下來, 在新的房子裡生下第二女兒,每天按時上下班,買菜,做飯,我們剛好住前後樓,有時我會跑到他的家裡看看他的小女兒,春芝不怎麼講究,哪怕住樓房,仍然保留著在農村生活的習慣,家裡到處都髒兮兮的,桌子上擺著剩飯,水池裡泡著髒碗,到處都是孩子的尿布,床上堆著也不知道是洗的還是沒洗的衣服,亂糟糟的家,亂糟糟的生活呵。

春芝不大願意與我們交往,我母親和大娘大爺都由從老家裡搬來同一個社區,我們住得很近,可能社區裡我們家裡人太多了,她處於一種言談與經濟的劣勢,與我們交往,讓她不自在,也容易想起以前在老家裡的處境。她認識了一個一起接孩子的朋友,是另一幢樓上的,兩家裡生的都是女兒,兩個,大小年齡也都相仿,她們的年齡也接近,又是老鄉,所以來往的很親密。

有時在樓下遇到我母親,也打招呼,但總不象想像中他鄉遇故知那樣的熱情,她給我們的感覺就是有距離,除了我們是本家,一個村子裡住過好多年,並沒有多深的交集似的。到時大叔自小與哥哥一起玩大,心裡沒啥顧忌,隔三差五的去看看大娘大爺,偶爾遇到經濟困難,還會向大爺借個三百五百的救救急,只不過借得時候多,還得時候少。我大娘大爺也沒拿他當外人。

後來大叔弟弟把房子賣了,大叔一家搬到市中心他弟弟以前住過的房子裡,而他弟弟剛好換了大房子,小房子就住不著了,後來大叔說,他弟弟準備把房子賣給他,十四萬,他說他先交了三萬的定金,等以後有錢了再還給他。這其間,大叔家裡發生了一場血災,徹底改變了他們一家的生活。

大叔離家後,他妹妹也因為感情不合要求離婚,並且得到他們父母的支持,多年來堅持不懈,等到有一天,判決書真的下來的時候,他妹夫不能接受,把他母親與妹妹都殺了,這個事件影響惡劣,非常殘忍,不管責任在誰,罪不致死,雖經全村人聯保,他妹夫仍然在一個月後被槍斃了。撇下兩個孤兒零仃的女兒,大的那個,剛剛上初中,由大叔他們兄弟負擔,小的那個,不到四歲,由年邁的奶奶撫養。那個大女兒已經開始懂事,雖然之前,曾經在法庭上作偽證,說父親虐待她們,促成了判決書的下達,但是等到父母雙亡,在舅舅家生活,才真正感受寄人籬下的傷痛。孩子大了,在誰家都是負擔,在誰家她都會傷心。後來勉強上了個中專,外出打工去了。

這一事件給大叔他們的打擊還不在當時,而在後來。

在頹廢傷痛之後,大叔居然變得越來越不敢讓人相信了,謊話連篇,誹聞不斷,又兼不斷地跳糟,生活越來越浮躁。最後,竟然真的和春芝離婚了。

春芝小學三年級畢業,在城市裡找個工作談何容易,好在春芝會縫紉,我哥哥幫忙,把春芝介紹到他同學的服裝廠上班。有一天回家的時候,房門換了鎖,敲了半天門,二叔媳婦的親戚開門說,房子已經被二叔媳婦賣給他們了。春芝連家也沒有了。

我哥哥的同學可憐她,把她安排在廠子裡住,中午管飯,兩個孩子中午放了學,也可以過來跟著一起吃。

大叔新結了婚。擺酒席的時候,我們都沒有去,但是捎了禮給他,畢竟大家一起長大,那麼多年的感情了。他做得再不對,我們還是要顧及一些老交情。大叔離婚的時候,我哥哥支助他一些錢,讓他去補償春芝和孩子。以前我們每年都要聚一到兩次,這之後,我們不再聚了。大叔也離開濟寧,去別的地方打工。

然而我總認為,無論婚姻中有沒有感情,總是要負責任的,畢竟還有孩子。如果一個人,沒有了責任心,那這個人還有什麼可交往的價值?!

前年,母親在樓下遇到過春芝,她來找以前住社區時認識的朋友,快要過年了,她向朋友借了二百塊錢準備過年。母親說春芝看起來特別地老,瘦得可憐。讓她來家裡,她不肯,也有點不好意思似的。

去年,過年時,她去大娘大爺那裡,多年來她第一次主動來家裡看大娘大爺,大爺給了她五百,讓她過年,幫不了多少,也沒打算要她還,但是這總不是辦法。

大叔再婚那一年,過年時我打電話給大叔拜年,九點多,我問他在哪裡過年?他說他在洗臉。我問他最近怎麼樣?他說他還沒吃水餃,完全地答非所問。我匆匆掛掉,徹底失語。

後來大叔找過一次二哥,說是外面談了一個網友,要墮胎,需要五千塊錢,二哥給了他二千,大叔還要與二哥討論如何處置此事,被二哥以開會為由,打發走了。二哥打電話告訴我:可以消停一段時間了,不用再擔心他再次找上門來。

做人做到讓人怕的地步,真的很難過。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道德觀?底線?還是原則?亦或說規則?

眼看快五十歲的人了,真不知道大叔是腦子進水了還是被門擠了還是被驢踢了……

有一晚我弟弟帶客戶去歌廳唱歌的時候,遇到大叔家的大女兒,已經長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在歌廳裡賣酒水。那樣的聲色之地,那樣的一種生長環境,真的很為她擔心。提起大叔,她說她已經好久沒有見過她爹了,怎麼竟會有這樣的爹?

離婚的事拖了好幾年,一開始並沒有離成。後來結婚的那個也沒有領結婚證。據說現在也分手了。上一次劉家二哥的二兒子結婚,我們回老家去喝喜酒的時候,大叔也去了。他們都是一起捏泥巴,叉河蛙,燒螞蜂窩玩大的夥伴,也許只有這樣的場合,才會一個不漏地到齊。大叔說他又換了一個,比他小十幾歲。我開玩笑說他趕上時髦了,現今都時行找小媳婦,越小越顯得有本事。看看汪峰,看看劉愷威,看看楊振寧他老人家,我們無語啦。他說他有他的理想,他的追求。雖然我們並不認同。哥哥說,我們要理解他,起點不同,能夠走到今天這一步,也不容易。

除此之外,我們不知道拿什麼來安慰自己。

離婚之後,老家的責任田和老房子判給了春芝,春芝沒回去住,責任田租了出去。

據說春芝早就離開了我哥哥同學的廠子,不知道去哪裡打工去了,她應該還在這裡,這個城市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男人帶她來的地方,她不會離開的。如果一開始,把她帶去廣州上海南京,她也一樣會留在那裡。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沒有自己的生活,婚姻對她來說就是一場災難。

我沒有想到我會在今天遇到她,雖然匆匆一掠,我未能與她打個照面,但仍然能夠確信,一定是她。我已經好多年不曾見到過她了。

以前常有人撰文: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然而面對所有的變故與磨難,仍然選擇了承受,而不是逃避,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堅強。她沒有什麼高深的想法,她只是一個小學都沒有畢業的農村婦女,她也有過青春美好的笑容,她也有過如新婚燕爾的嬌媚無限,然而她所擁有的更多的是她對生活的絕望與順從與無奈。她沒有選擇地要面對這樣的人生。除了麻木,還會有什麼樣的表情呢?

有些東西真的沒法改變,也沒法左右。感情的有無也許沒有對錯,但是道德的尺度總是有深淺的。在這樣的一個浮躁的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在被割裂,被重新塑造,也在重新選擇的路上徘徊彷徨過。

但是我想我們還是應該負起我們的責任來,對孩子,對自己,對被我們傷害過的人。

我想這應該是大叔必須面對的。

無論他用什麼樣的理由去逃避,都無法逃開對自己的審判。

春芝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在這個城市裡掙扎,真的太不容易了。我們所有的人,都希望她能過上好一點的生活。

我們不會去打擾她的平靜。

也許相遇,如陌路,是我們之間最近的距離。

前幾個都是男孩,這次是女兒,倒好養活,大叔說可能自己命裡沒有兒子,就認命吧。春芝做月子的時候,隔牆住著,婆婆就去看了一回。整個月子,是我大娘幫著洗得尿布,伺候的她。我大娘心善,看不得人家孩子吃苦受罪沒人疼。

雖然婆婆仍然不斷生事,希望他們離婚,但是在我大娘與母親的勸說下,大叔沒有順從他母親的意思。為了擺脫他之前在村子裡造成的壞影響,保全他和春芝的家庭,一個人獨自到濟寧找工作,幹得還不錯,後來居然當上了企業的辦公室主任,孩子上小學時,他把春芝也接來了濟寧,一開始在郊區租房子住,那時沒有電話,我們很少來往,只在過年過節時,走動一下。

後來大叔的弟弟把他在我們社區買的房子讓給大叔住,大叔才算安穩下來, 在新的房子裡生下第二女兒,每天按時上下班,買菜,做飯,我們剛好住前後樓,有時我會跑到他的家裡看看他的小女兒,春芝不怎麼講究,哪怕住樓房,仍然保留著在農村生活的習慣,家裡到處都髒兮兮的,桌子上擺著剩飯,水池裡泡著髒碗,到處都是孩子的尿布,床上堆著也不知道是洗的還是沒洗的衣服,亂糟糟的家,亂糟糟的生活呵。

春芝不大願意與我們交往,我母親和大娘大爺都由從老家裡搬來同一個社區,我們住得很近,可能社區裡我們家裡人太多了,她處於一種言談與經濟的劣勢,與我們交往,讓她不自在,也容易想起以前在老家裡的處境。她認識了一個一起接孩子的朋友,是另一幢樓上的,兩家裡生的都是女兒,兩個,大小年齡也都相仿,她們的年齡也接近,又是老鄉,所以來往的很親密。

有時在樓下遇到我母親,也打招呼,但總不象想像中他鄉遇故知那樣的熱情,她給我們的感覺就是有距離,除了我們是本家,一個村子裡住過好多年,並沒有多深的交集似的。到時大叔自小與哥哥一起玩大,心裡沒啥顧忌,隔三差五的去看看大娘大爺,偶爾遇到經濟困難,還會向大爺借個三百五百的救救急,只不過借得時候多,還得時候少。我大娘大爺也沒拿他當外人。

後來大叔弟弟把房子賣了,大叔一家搬到市中心他弟弟以前住過的房子裡,而他弟弟剛好換了大房子,小房子就住不著了,後來大叔說,他弟弟準備把房子賣給他,十四萬,他說他先交了三萬的定金,等以後有錢了再還給他。這其間,大叔家裡發生了一場血災,徹底改變了他們一家的生活。

大叔離家後,他妹妹也因為感情不合要求離婚,並且得到他們父母的支持,多年來堅持不懈,等到有一天,判決書真的下來的時候,他妹夫不能接受,把他母親與妹妹都殺了,這個事件影響惡劣,非常殘忍,不管責任在誰,罪不致死,雖經全村人聯保,他妹夫仍然在一個月後被槍斃了。撇下兩個孤兒零仃的女兒,大的那個,剛剛上初中,由大叔他們兄弟負擔,小的那個,不到四歲,由年邁的奶奶撫養。那個大女兒已經開始懂事,雖然之前,曾經在法庭上作偽證,說父親虐待她們,促成了判決書的下達,但是等到父母雙亡,在舅舅家生活,才真正感受寄人籬下的傷痛。孩子大了,在誰家都是負擔,在誰家她都會傷心。後來勉強上了個中專,外出打工去了。

這一事件給大叔他們的打擊還不在當時,而在後來。

在頹廢傷痛之後,大叔居然變得越來越不敢讓人相信了,謊話連篇,誹聞不斷,又兼不斷地跳糟,生活越來越浮躁。最後,竟然真的和春芝離婚了。

春芝小學三年級畢業,在城市裡找個工作談何容易,好在春芝會縫紉,我哥哥幫忙,把春芝介紹到他同學的服裝廠上班。有一天回家的時候,房門換了鎖,敲了半天門,二叔媳婦的親戚開門說,房子已經被二叔媳婦賣給他們了。春芝連家也沒有了。

我哥哥的同學可憐她,把她安排在廠子裡住,中午管飯,兩個孩子中午放了學,也可以過來跟著一起吃。

大叔新結了婚。擺酒席的時候,我們都沒有去,但是捎了禮給他,畢竟大家一起長大,那麼多年的感情了。他做得再不對,我們還是要顧及一些老交情。大叔離婚的時候,我哥哥支助他一些錢,讓他去補償春芝和孩子。以前我們每年都要聚一到兩次,這之後,我們不再聚了。大叔也離開濟寧,去別的地方打工。

然而我總認為,無論婚姻中有沒有感情,總是要負責任的,畢竟還有孩子。如果一個人,沒有了責任心,那這個人還有什麼可交往的價值?!

前年,母親在樓下遇到過春芝,她來找以前住社區時認識的朋友,快要過年了,她向朋友借了二百塊錢準備過年。母親說春芝看起來特別地老,瘦得可憐。讓她來家裡,她不肯,也有點不好意思似的。

去年,過年時,她去大娘大爺那裡,多年來她第一次主動來家裡看大娘大爺,大爺給了她五百,讓她過年,幫不了多少,也沒打算要她還,但是這總不是辦法。

大叔再婚那一年,過年時我打電話給大叔拜年,九點多,我問他在哪裡過年?他說他在洗臉。我問他最近怎麼樣?他說他還沒吃水餃,完全地答非所問。我匆匆掛掉,徹底失語。

後來大叔找過一次二哥,說是外面談了一個網友,要墮胎,需要五千塊錢,二哥給了他二千,大叔還要與二哥討論如何處置此事,被二哥以開會為由,打發走了。二哥打電話告訴我:可以消停一段時間了,不用再擔心他再次找上門來。

做人做到讓人怕的地步,真的很難過。到底是哪裡出了問題?道德觀?底線?還是原則?亦或說規則?

眼看快五十歲的人了,真不知道大叔是腦子進水了還是被門擠了還是被驢踢了……

有一晚我弟弟帶客戶去歌廳唱歌的時候,遇到大叔家的大女兒,已經長成了亭亭玉立的大姑娘,她在歌廳裡賣酒水。那樣的聲色之地,那樣的一種生長環境,真的很為她擔心。提起大叔,她說她已經好久沒有見過她爹了,怎麼竟會有這樣的爹?

離婚的事拖了好幾年,一開始並沒有離成。後來結婚的那個也沒有領結婚證。據說現在也分手了。上一次劉家二哥的二兒子結婚,我們回老家去喝喜酒的時候,大叔也去了。他們都是一起捏泥巴,叉河蛙,燒螞蜂窩玩大的夥伴,也許只有這樣的場合,才會一個不漏地到齊。大叔說他又換了一個,比他小十幾歲。我開玩笑說他趕上時髦了,現今都時行找小媳婦,越小越顯得有本事。看看汪峰,看看劉愷威,看看楊振寧他老人家,我們無語啦。他說他有他的理想,他的追求。雖然我們並不認同。哥哥說,我們要理解他,起點不同,能夠走到今天這一步,也不容易。

除此之外,我們不知道拿什麼來安慰自己。

離婚之後,老家的責任田和老房子判給了春芝,春芝沒回去住,責任田租了出去。

據說春芝早就離開了我哥哥同學的廠子,不知道去哪裡打工去了,她應該還在這裡,這個城市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一個男人帶她來的地方,她不會離開的。如果一開始,把她帶去廣州上海南京,她也一樣會留在那裡。她就是這樣的一個女人,沒有自己的生活,婚姻對她來說就是一場災難。

我沒有想到我會在今天遇到她,雖然匆匆一掠,我未能與她打個照面,但仍然能夠確信,一定是她。我已經好多年不曾見到過她了。

以前常有人撰文:女人,你的名字是弱者。然而面對所有的變故與磨難,仍然選擇了承受,而不是逃避,我覺得這也是一種堅強。她沒有什麼高深的想法,她只是一個小學都沒有畢業的農村婦女,她也有過青春美好的笑容,她也有過如新婚燕爾的嬌媚無限,然而她所擁有的更多的是她對生活的絕望與順從與無奈。她沒有選擇地要面對這樣的人生。除了麻木,還會有什麼樣的表情呢?

有些東西真的沒法改變,也沒法左右。感情的有無也許沒有對錯,但是道德的尺度總是有深淺的。在這樣的一個浮躁的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在被割裂,被重新塑造,也在重新選擇的路上徘徊彷徨過。

但是我想我們還是應該負起我們的責任來,對孩子,對自己,對被我們傷害過的人。

我想這應該是大叔必須面對的。

無論他用什麼樣的理由去逃避,都無法逃開對自己的審判。

春芝一個人帶著兩個孩子,在這個城市裡掙扎,真的太不容易了。我們所有的人,都希望她能過上好一點的生活。

我們不會去打擾她的平靜。

也許相遇,如陌路,是我們之間最近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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