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交警建“紅黑名單”對駕駛人分級管理

2018年1月1日起, 《大連市文明交通行為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正式實施。 本市將成為全國首個將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的信用考量共同納入誠信體系管理的城市。 至此, 文明交通征信體系建設正式進入實施階段。

彌補現有一般行政處罰局限 《管理辦法》通過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 設定文明交通行為信用等級評價方法和積分標準, 累積機動車駕駛人和所有人文明交通行為失信積分, 實行分級管理、分色預警、動態管控。 本市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為文明交通行為信用管理部門,

並將依託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 記錄機動車駕駛人和機動車所有人的基本資訊, 以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道路交通事故資訊;計算信用等級累積記分, 歸集信用等級, 建立信用檔案;對其他行政執法機關移送的涉及文明交通行為的信用依該《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管理。

信用等級累積記分週期, 是指每年從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以西曆計算的一個自然年度。 違法行為在信用等級累積記分週期內處理完畢的, 信用等級累積記分可以浮動消除。 文明交通行為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的分值與已接受處罰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相對應;對已處罰的不記分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每3起記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分,

不足3起的不積分。 機動車有超過5起監控設備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處理的, 每增加1起對機動車所有人記信用等級累積記分5分。

據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方濤介紹, 將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 可以彌補一般行政處罰的局限。 這是對交通違法行政處罰的有效補充和完善。 比如, 機動車有超過5起監控設備記錄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未處理的、逾期不參加審驗仍駕駛機動車的、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 經通知, 逾期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註銷登記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等違法行為, 由於目前法律規定的限制, 行政處罰的力度較輕, 管理相對失控,

造成非常嚴重的事故隱患。 另外, 將文明交通行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 交通違法者除了受到經濟上的制裁外, 還會影響到個人社會誠信信譽, 交通違法成本將會加倍上升。

建“紅黑名單”對駕駛人分級管理

據瞭解, 交警部門將設立駕駛人“紅黑名單”資訊庫, 建立聯網運行機制, 並與多個相關職能部門和領域加強聯動, 實行資訊共用, 依法約束和懲戒違法者。

據市交警支隊法制大隊副大隊長郭新立介紹, 信用的管理週期是一年, 即每年的1月1日至當年12月31日, 第一次信用管理結果是明年的1月或2月, 交警部門會推出查詢途徑, 可以查詢自己的信用等級。 紅黑名單設定誠信檔是0至11分, 0分是最好的, 100分是最差的, 0至11分是紅名單, 會根據非常好的信用等級給駕駛人非常大的便利條件。

最後一檔嚴重失信的分為兩個黑名單AB庫, 納入黑名單的駕駛員有檢測業務的時候跟紅名單庫管理肯定不一樣, 通過這種方式給信用非常好的駕駛員更大的便利。

信用管理的結果, 社會徵集機構也可以通過一定的管道向管理平臺進行查詢。 比如, 公路客運、旅遊客運、校車服務、危險品運輸、渣土運輸、物流等企業在招聘營運駕駛人時, 可以查詢應聘人員信用記錄, 對有失信、嚴重失信等級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 建議不予聘用。 銀行在審批發放貸款時, 對申請人有失信、嚴重失信等級記錄的, 可以作為限制貸款的參考依據。 在實際操作中, 交警部門將全面推行駕駛人征信黑紅名單AB庫建設。

這是一項創新交通管理模式的重大舉措, 將全面推動全市機動車駕駛人文明交通意識的自覺養成。

具體管理辦法

信用等級

信用等級累積記分週期以自然年計算, 根據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的分值, 信用等級分為誠信、未失信、失信和嚴重失信。

(一)信用等級累積記分0-11分的為誠信;

(二)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2-22分的為未失信;

(三)信用等級累積記分23-59分的為失信;

(四)信用等級累積記分60分及60分以上的為嚴重失信。

機動車所有人為企事業單位的, 該機動車所有人的失信積分等於信用等級累積記分之和與機動車總數的平均數。 該企事業單位的機動車總數為計算信用等級時該企事業單位註冊登記的機動車總數。

企事業單位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的,在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的同時,一併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記錄不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

分庫管理

建立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分庫管理制度。

(一)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0-6分的,納入“紅名單”A庫管理;

(二)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7-11分的,納入“紅名單”B庫管理;

(三)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60-79分的,納入“黑名單”B庫管理;

(四)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80分以上的,納入“黑名單”A庫管理。

積分標準

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信用等級累積記分60分:

(一)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許可或機動車登記許可的;

(二)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或者因“毒駕”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

(四)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查證有虛構或者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行為的;

(五)在公安交通管理過程中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積分折抵

經有關部門認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信用等級累積記分折抵:

(一)對提供暴恐等重大案件資訊,抓獲逃犯,制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的,可以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30分;

(二)因見義勇為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可以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20分;

(三)對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及人員提供有效線索或者積極協助的,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0—20分;

(四)一年內參加文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滿20小時的,可以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0分。

另外,通過網路、信件等多種形式舉報違法行為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每一條違法舉報資訊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受理機動車駕駛人和機動車所有人對信用等級異議的申請。確認異議成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更正後5個工作日內將更正後的信用等級發送至“大連道路交通安全資訊網”和“大連交警”微信公眾平臺。

交通違法納入個人誠信體系有四大作用

將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系統與公安部交管局的六合一平臺有效對接,能夠利用大資料雲計算的方式對駕駛人信用記分進行自動計算、自動分庫、智慧管理。將實現以下四大作用:

一是破解難題。讓交通管理者“有法可施”。可以預見,此舉將有效破解當前交通管理工作中面臨的買分賣分黃牛“不收手”、交通違法老賴“不露面”、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等諸多難題,切實緩解安全隱患“難消除”、源頭管理“缺抓手”的窘境,對於打造大連特色“文明交通”體系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是聯合共治。讓全市各行業“主動有為”。全市駕駛人“黑紅名單”資訊庫實行聯網運行機制,將與交通運輸、銀行、電信和保險等多個相關職能部門、行業領域加強聯動,實行資訊共用,整合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基本資訊、交通失信資訊,生成的文明交通信用記錄檔案將在更多領域應用生效,對於促進行業聯動共管共治城市交通起到重要作用。

三是促進養成。讓守法誠信者“暢通無阻”。對於誠信典型的紅名單庫人員,將優先享受容缺制度,以及已經開通“綠色通道”的交通管理業務,辦事更加快捷便利,將極大促進廣大市民自覺養成尊法守信、安全出行的文明交通意識。

四是倒逼自覺。讓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對於嚴重失信的黑名單庫人員,不但在換證審驗時需額外參加學習教育,以此為業的駕駛人還將面臨就業危機;同時採取的多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將與失信人員的求職門檻設定、貸款額度限制、參保費率浮動等掛鉤,促使交通違法成本加倍上升,給交通違法失信者造成心理壓力,讓其不願違法、不敢違犯,真正實現觸及痛點、督促自覺、倒逼養成的目的。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岳宇豔

企事業單位信用等級為嚴重失信的,在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的同時,一併記入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負有直接責任人員的個人信用記錄;法定代表人個人信用記錄不記入企事業單位信用記錄。

分庫管理

建立誠信典型“紅名單”和嚴重失信主體“黑名單”分庫管理制度。

(一)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0-6分的,納入“紅名單”A庫管理;

(二)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7-11分的,納入“紅名單”B庫管理;

(三)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60-79分的,納入“黑名單”B庫管理;

(四)信用等級累積記分為80分以上的,納入“黑名單”A庫管理。

積分標準

機動車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記信用等級累積記分60分:

(一)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駕駛許可或機動車登記許可的;

(二)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或者因“毒駕”被註銷機動車駕駛證的;

(三)機動車達到報廢標準,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後,逾期不辦理註銷登記的;

(四)在道路交通事故處理中查證有虛構或者製造交通事故騙取保險金行為的;

(五)在公安交通管理過程中被處以行政拘留處罰的,或者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積分折抵

經有關部門認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對機動車駕駛人給予信用等級累積記分折抵:

(一)對提供暴恐等重大案件資訊,抓獲逃犯,制止嚴重危害社會治安行為的,可以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30分;

(二)因見義勇為被評為市級以上先進個人的,可以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20分;

(三)對查獲交通肇事逃逸車輛及人員提供有效線索或者積極協助的,可以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0—20分;

(四)一年內參加文明交通志願服務活動滿20小時的,可以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0分。

另外,通過網路、信件等多種形式舉報違法行為的,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查證屬實的,每一條違法舉報資訊折抵信用等級累積記分1分。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受理機動車駕駛人和機動車所有人對信用等級異議的申請。確認異議成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更正後5個工作日內將更正後的信用等級發送至“大連道路交通安全資訊網”和“大連交警”微信公眾平臺。

交通違法納入個人誠信體系有四大作用

將交通違法行為納入個人誠信體系,系統與公安部交管局的六合一平臺有效對接,能夠利用大資料雲計算的方式對駕駛人信用記分進行自動計算、自動分庫、智慧管理。將實現以下四大作用:

一是破解難題。讓交通管理者“有法可施”。可以預見,此舉將有效破解當前交通管理工作中面臨的買分賣分黃牛“不收手”、交通違法老賴“不露面”、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等諸多難題,切實緩解安全隱患“難消除”、源頭管理“缺抓手”的窘境,對於打造大連特色“文明交通”體系具有至關重要的作用。

二是聯合共治。讓全市各行業“主動有為”。全市駕駛人“黑紅名單”資訊庫實行聯網運行機制,將與交通運輸、銀行、電信和保險等多個相關職能部門、行業領域加強聯動,實行資訊共用,整合機動車駕駛人、所有人基本資訊、交通失信資訊,生成的文明交通信用記錄檔案將在更多領域應用生效,對於促進行業聯動共管共治城市交通起到重要作用。

三是促進養成。讓守法誠信者“暢通無阻”。對於誠信典型的紅名單庫人員,將優先享受容缺制度,以及已經開通“綠色通道”的交通管理業務,辦事更加快捷便利,將極大促進廣大市民自覺養成尊法守信、安全出行的文明交通意識。

四是倒逼自覺。讓違法失信者“寸步難行”。對於嚴重失信的黑名單庫人員,不但在換證審驗時需額外參加學習教育,以此為業的駕駛人還將面臨就業危機;同時採取的多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將與失信人員的求職門檻設定、貸款額度限制、參保費率浮動等掛鉤,促使交通違法成本加倍上升,給交通違法失信者造成心理壓力,讓其不願違法、不敢違犯,真正實現觸及痛點、督促自覺、倒逼養成的目的。

半島晨報、海力網記者岳宇豔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