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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了!女嬰送醫路上因被賓士司機阻攔窒息死亡?律師這樣說……

爭分奪秒的緊急情況遇上了一場意外,

這場悲劇的背後是否有人應該承擔責任?

浙江孫先生近日爆料稱:8月22日早上, 自己四個月大的侄女突然呼吸困難,

隨後, 他急忙開車將侄女送往諸暨市婦幼保健院進行搶救。 但送醫路上, 他的車和一輛車發生了刮擦。 這起小小的交通事故, 給一家人帶來了巨大的遺憾……

今年8月22號早上8點多, 孫先生四個月大的侄女小夢, 突然呼吸困難, 臉色蒼白。 由於情況緊急, 一家人趕緊開車帶孩子去諸暨市婦幼保健院搶救。 可是, 車輛開到諸暨茅諸埠橋時, 發生了交通事故。

孫先生說, 由於當時心裡著急, 他就壓了實線超車。 結果, 不慎刮擦了一輛黑色賓士車, 還追尾了另一輛白色的轎車。 這一下, 孫先生不得不下車解釋。 他當時跟賓士車的女車主解釋說, 車上有孩子要去搶救, 等孩子送到醫院後, 再來處理事故, 但對方並沒有理會, 而是要求他把事故處理完才能離開。

孫先生說, 就在雙方發生爭執的時候, 附近一位正在執勤的交警趕了過來。 在瞭解情況後, 孫先生說交警立馬讓他離開現場。

事發地距離醫院大概500米左右。 孫先生趕緊驅車將孩子送到醫院, 但遺憾的是, 孩子最終沒有搶救過來, 離開了人世。

根據醫院的說法, 他們初步認定小夢是患上了“蒙被綜合征”。

這個病多發於1歲以內嬰兒。 主要是因為孩子衣物穿得過多、有的甚至用被子蒙住頭部, 導致出現高熱、缺氧, 發生抽搐、昏迷, 甚至呼吸迴圈衰竭等嚴重後果。 如果處理不及時, 有可能導致嬰兒在短時間內突然死亡。

諸暨婦幼保健院副院長駱志炎表示:“這個當然是要爭分奪秒。 在路上送過來的時候也要爭分奪秒。 ”

據交警介紹,孫先生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賓士車為無責方,事後離開了現場。

參與事件調查的民警告訴記者,從孫先生下車與對方發生爭執,到上車離開現場,前後不到兩分鐘時間。

但孩子家屬覺得,如果不是對方的阻攔,孩子或許會多一線生還的希望。孫先生說,當時在現場,他曾把自己的電話留給了那位元賓士車的女車主。而在他們到了醫院之後,那位車主也曾打來電話,詢問孩子的情況,當得知孩子離世的消息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記者隨後輾轉找到了賓士車的司機徐女士,她表示,“我沒有攔他們,當時是紅燈,車子本身就是停著的。”

徐女士說:“車子撞了我總要把他拉過來看一下。我車子撞了你要給我個說法,這個很正常的。”

那徐女士是否聽到車上家屬說要送孩子去醫院搶救呢?在回答“沒有”後,她說“我也沒有聽清。他可能講了,我也沒聽清楚。因為我當時就顧著我這個車子”。

徐女士說她拉著對方是擔心對方肇事後逃逸,“就是擔心他會逃掉”。

孩子的家屬告訴記者:“你放我走了,出了任何事情,哪怕孩子沒有了,我也不會找你。現在我小孩沒有了,我肯定要來找你,你肯定有責任。”

徐女士對此表示:“我認為我是沒有關係的,他小孩子沒有了我也很難過。現在發生這樣的事,我這個車子不管修理花掉多少錢,我也不會找他,我也很同情他。”

孫先生最後告訴記者,徐女士要是不站出來跟他們協商,下一步就要通過法院起訴她。

看了這個新聞,

網友炸了!

海邊的-卡fu卡:他自己給孩子捂得太多引發蒙被綜合征,自己壓實線撞人家車,人家兩分鐘就放他走了還想怎樣?搞得好像人家不攔他兩分鐘孩子就能救活一樣,有本事你別撞啊!

前田敦子動物園保衛處處長:蒙被綜合征,說實在話,家長才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康帥SSS:家屬不會抱著孩子去醫院???只有500米,你進醫院停車,找車位,再去急診也不止2分鐘吧。

妄語漸止:雖然孩子很可惜沒有救過來,但是兩分鐘很快了吧……

娟娟cn96633:女司機會不會內疚?

馬歡_MH:我覺得這件事我能理解,自己的孩子發生這樣的事肯定特別著急,慌不擇路說的就是他吧。

少林寺頭牌技師:有可能提前一分鐘就救過來了。

如果真如視頻中所說,

女司機該不該負責任?

記者諮詢了律師——

江蘇荊瀾德律師事務所倪瑞春律師表示,女司機對孩子的死,無需承擔責任。畢竟只耽擱了兩分鐘,沒有哪個機構敢出具報告說有這兩分鐘就能搶救成功,法院不會適用公平原則判決賓士車主承擔部分責任。

侵權需要過錯,這事件顯然不適用法律特別規定幾種類型。女司機沒有主觀過錯,要求她賠償是不成立的。

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徐應超律師表示,女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整個事故從發生到交警離開耽誤時間為兩分鐘,衝突時間短,沒有長時間阻撓。其次,發生事故後要求處理是合理要求,女車主並沒有不依不撓阻止他們離開。嬰兒死亡和賓士車主的阻撓有沒有因果關係,這個在法律上很難鑒定的。

你怎麼看?

新媒體編輯:任子劍

據交警介紹,孫先生負此事故的主要責任,賓士車為無責方,事後離開了現場。

參與事件調查的民警告訴記者,從孫先生下車與對方發生爭執,到上車離開現場,前後不到兩分鐘時間。

但孩子家屬覺得,如果不是對方的阻攔,孩子或許會多一線生還的希望。孫先生說,當時在現場,他曾把自己的電話留給了那位元賓士車的女車主。而在他們到了醫院之後,那位車主也曾打來電話,詢問孩子的情況,當得知孩子離世的消息後,就再也聯繫不上了。

記者隨後輾轉找到了賓士車的司機徐女士,她表示,“我沒有攔他們,當時是紅燈,車子本身就是停著的。”

徐女士說:“車子撞了我總要把他拉過來看一下。我車子撞了你要給我個說法,這個很正常的。”

那徐女士是否聽到車上家屬說要送孩子去醫院搶救呢?在回答“沒有”後,她說“我也沒有聽清。他可能講了,我也沒聽清楚。因為我當時就顧著我這個車子”。

徐女士說她拉著對方是擔心對方肇事後逃逸,“就是擔心他會逃掉”。

孩子的家屬告訴記者:“你放我走了,出了任何事情,哪怕孩子沒有了,我也不會找你。現在我小孩沒有了,我肯定要來找你,你肯定有責任。”

徐女士對此表示:“我認為我是沒有關係的,他小孩子沒有了我也很難過。現在發生這樣的事,我這個車子不管修理花掉多少錢,我也不會找他,我也很同情他。”

孫先生最後告訴記者,徐女士要是不站出來跟他們協商,下一步就要通過法院起訴她。

看了這個新聞,

網友炸了!

海邊的-卡fu卡:他自己給孩子捂得太多引發蒙被綜合征,自己壓實線撞人家車,人家兩分鐘就放他走了還想怎樣?搞得好像人家不攔他兩分鐘孩子就能救活一樣,有本事你別撞啊!

前田敦子動物園保衛處處長:蒙被綜合征,說實在話,家長才應該負最大的責任。

康帥SSS:家屬不會抱著孩子去醫院???只有500米,你進醫院停車,找車位,再去急診也不止2分鐘吧。

妄語漸止:雖然孩子很可惜沒有救過來,但是兩分鐘很快了吧……

娟娟cn96633:女司機會不會內疚?

馬歡_MH:我覺得這件事我能理解,自己的孩子發生這樣的事肯定特別著急,慌不擇路說的就是他吧。

少林寺頭牌技師:有可能提前一分鐘就救過來了。

如果真如視頻中所說,

女司機該不該負責任?

記者諮詢了律師——

江蘇荊瀾德律師事務所倪瑞春律師表示,女司機對孩子的死,無需承擔責任。畢竟只耽擱了兩分鐘,沒有哪個機構敢出具報告說有這兩分鐘就能搶救成功,法院不會適用公平原則判決賓士車主承擔部分責任。

侵權需要過錯,這事件顯然不適用法律特別規定幾種類型。女司機沒有主觀過錯,要求她賠償是不成立的。

高朋(南京)律師事務所徐應超律師表示,女車主是不需要承擔責任。整個事故從發生到交警離開耽誤時間為兩分鐘,衝突時間短,沒有長時間阻撓。其次,發生事故後要求處理是合理要求,女車主並沒有不依不撓阻止他們離開。嬰兒死亡和賓士車主的阻撓有沒有因果關係,這個在法律上很難鑒定的。

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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