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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發改委原主任張八五、經信委原副主任戎生靈兩人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寧夏發改委原黨組書記、主任張八五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原黨組書記、主任張八五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張八五違反組織紀律, 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 收受禮金;違反生活紀律, 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為他人謀取利益, 收受財物, 涉嫌受賄犯罪。

張八五作為黨員領導幹部,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情節嚴重, 性質惡劣, 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 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 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研究, 並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線索及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寧夏經信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戎生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 寧夏回族自治區紀委對自治區經信委原黨組副書記(正廳級)、副主任戎生靈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戎生靈作為黨員領導幹部, 嚴重違反政治紀律, 滯留國外不歸且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在逃;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 應予嚴肅處理。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研究, 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 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經自治區監察廳研究, 並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 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

來源丨寧夏紀委監察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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