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意見》(廳字〔2017〕42號), 進一步完善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制度,
連絡人:房國棟、高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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郵 件:yhjgs@cfda.gov.cn
附件:關於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直接報告不良反應事宜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http://www.cfda.gov.cn/WS01/CL0050/2207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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