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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土地改革出新政,土地增值將收稅,這幾點農民朋友要注意!

在2017年即將結束的時候, “三塊地”改革又出現了重大變化, 在11月月初國家的相關會議中就明確提出農村“三塊地”改革試點將會延期至2018年底結束, 屆時將會建立成熟完善的改革規則體系, 保障農民的宅基地權益, 解決農村土地徵收過程中一系列難題, 提高農村的土地價值!

而近日針對農村“三塊地”改革國家又做出了重要指示, 在2018年的農村“三塊地”改革中將會不斷平衡國家與農村集體組織以及農民個人的下你管管利益, 讓農民也能夠享受到土地增值帶來的效益, 尤其是在土地徵收的過程當前, 讓農民獲得相關受益與土地增值保持平衡, 同時明確提出將會開著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轉稅費制度的研究或探索, 屆時農村土地增值也將會開始增收稅費了!

一直以來農村土地改革都在不斷減免農村的相關稅費制度, 促進農民能夠實現增產增收, 為2020年實現全面脫貧目標而努力, 不過現階段的農村土地改革, 尤其是農村建設用地入市, 土地流轉等等政策的開展, 讓農村的土地價值不斷提高, 並且國家也正在深入解決土地徵收與土地增值不平衡的問題, 讓農民也能享受到土地增值帶來的實際效益,

在《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中就明確提出2015年到2017年年底將會收取土地增值調節金, 不過在2018年土地增值調節金將會轉變為長期的稅費收繳!

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轉稅費後如何收取?

根據現行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徵收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將會按照入市或者再轉讓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的20%-50%收取;而繳納群體主要是: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出讓方、出租房、作價出資方面雞再轉讓方;

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轉稅費後如何使用?

目前土地增值收益調節金一般教育試點縣財政部門統籌安排使用, 本著取之于民用之於民的原則, 開展各項農業建設, 保障農民的相關權益, 作為公共預算, 試點的省市不參與分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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