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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女大學生遭電信詐騙自殺身亡案一審宣判:主犯被判無期

12月28日上午, 廣東省揭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陳明慧等七人電信網路詐騙案一審公開宣判, 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陳明慧無期徒刑,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范治傑、高學忠、葉奇鋒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以詐騙罪、危險駕駛罪, 數罪並罰, 判處被告人熊運江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詩雅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陳李億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並處罰金;責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賠詐騙款項。

此前, 女大學生蔡某被電信詐騙9800元後跳海自殺。 (四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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