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互聯網巨頭阿裡巴巴、騰訊推動下, 中國移動支付已經成為人民日常生活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 很多人出門在外一台手機走天下, 移動支付打天下。 一旦到了國外、或者國內較落後地區, 不能移動支付就覺得很不方便。 其實條碼支付發展過程並不順暢, 儘管央行同意了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 但是支付寶、微信支付為了搶奪市場份額, 風險管理不到位、業務規則混亂下, 一聲令下就叫停線下條碼支付, 而像支付寶、微信支付就改變了策略, 採用商家收款方式規避風險。 而昨天央行再次下發《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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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規範對於支付機構有什麼約束呢?
第一個就是要持牌經營,
第二是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 必須通過人民銀行清算系統或者合法清算機構處理(其實之前的網聯平臺就是為一系列移動支付做準備的)
第三個就是加強條碼支付技術風險防控, 保證條碼支付安全性, 建立可追溯的大資料分析系統
其實我們使用者最關心的是, 這新《規範》對於我們日常使用的有什麼不方便之處, 就像之前餘額寶限額、紅包金額上限等等。 這次央行要求支付機構針對個人建立風險防範能力的分級, 按照不同等級進行交易金額限制。
目前共分為A、B、C、D四級:
對於D級的靜態條碼支付, 個人單日累計交易金額不超過500元,
此外C級限額為1000元, B級限額5000元, 最高等級A採用數位憑證和電子簽名的可以自行約定限額。
其實央行限額做法是相當正確, 現在二維碼詐騙新聞層出不窮, 什麼替換別人的二維碼、假罰單、誘騙支付等等, 多數集中於個人主動對二維碼、條碼進行掃付行為上, 央行要求設立風險防範分級確實可以減少用戶的經濟損失, 最多也就被騙500元, 而且500元也能較好滿足人們日常使用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