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9日15時許, 北京市公安局接報警稱, 豐台區新發地市場附近一銀行門口發生搶奪案件, 事主吳女士的31萬元現金被搶。 對此, 北京市公安局立即責成刑偵總隊牽頭網安總隊、豐台分局等單位成立專案組, 全力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經開展視頻偵查、便衣蹲守以及運用“大資料”科技化手段等大量工作, 輾轉本市房山、河北保定、石家莊三地, 專案組僅用36小時, 便將犯罪嫌疑人馬某(男, 27歲, 河北省邯鄲市人)抓獲, 並起獲被搶贓款30.9萬餘元。
事主吳女士稱, 其當日下午自己獨自一人駕駛電動自行車準備將當日的32萬元營業款存入銀行,
經專案組成員抽絲剝繭、連續作戰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迅速確定了嫌疑人體貌衣著特徵, 市局指揮部第一時間將嫌疑人體貌特徵資訊發佈全域電臺通播, 要求所有一線警力全面開展對嫌疑人的發現查控工作。 同時, 綜合運用“大資料”科技手段開展深度研判分析, 最終確定馬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並逐步描畫出了馬某案後潛逃至本市房山區、河北省保定市、石家莊市三地的活動軌跡。 對此, 專案組立即部署精幹警力連夜前往石家莊市開展抓捕工作。
12月21日8時50分許, 專案組在當地公安機關的大力配合下,
經審查, 犯罪嫌疑人馬某對其在豐台區新發地市場附近一銀行門口實施搶奪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馬某交代, 今年年初帶了十幾萬元來京做生意, 但賠光了, 想著搶一筆, 把本錢“賺”回來。 其發現新發地市場很多商戶會將當日的營業款存入銀行, 於是其就在新發地市場附近的各大銀行門口和存取款機附近踩點和尋找作案目標。 案發當日, 其發現事主一個人騎電動自行車來到銀行門口, 便將事主定為作案目標。 待事主停車時, 迅速沖出將事主手中的手提袋搶走, 逃至隱蔽處清點共有31萬元。 期間, 僅吃喝花費了不到1000元, 還沒來得及“揮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