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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德皮革製品須嚴防六價鉻超標

德國皮革六價鉻禁令正式開始實施生效, 由此成為歐盟成員國內第一個實施此禁令的國家。 在新修訂的消費品法令中, 德國要求採用皮革生產的、並與皮膚長期接觸的消費品, 尤其是服裝、錶帶、包、背包、椅子、沙發、頸袋和皮革玩具等, 六價鉻含量不得超過3ppm(百萬分之三)。

皮革屬於高風險產品, 生產過程中飽受化學殘留的困擾, 六價鉻含量小於3ppm對於國內皮革製造企業尤其是真皮生產來說, 是難度非常高的技術關卡, 將直接影響出口預期, 負面影響不可小視。 德國的化學技術和對皮革製品化學成分的檢測水平均走在世界前列,

關於皮革的化學成份限制多次均由德國最早提出並率先實施, 德國出臺六價鉻禁令對歐盟的導向和預期作用將會隨時間推移呈現擴散效應。

近年來, 我皮革製造行業積極抵禦市場風險成為皮革生產和出口大國, 在此大背景下, 寧波地區的皮革及其製品出口業已初具規模效應, 從今年1-8月的統計資料來看, 僅鞋靴類、帽類、裘革皮服裝、皮制沙發傢俱、手套類共出口總金額超1.2億美元, 同比增幅三成以上, 皮革產品占輕工產品出口的比重進一步擴大。 檢驗檢疫部門專家指出, 皮革廠家應逐步採取適當步驟加以應對:首先, 制定嚴格的皮革生產控制程式, 調整制革工藝, 加入普遍的替代添加劑,

採用植物鞣劑進行複鞣, 在加脂過程中添加抗氧化劑, 對制革所用的鉻粉進行測試, 避免六價鉻的高毒性殘留。 其次, 通過嚴格的供應鏈流程控制和內部管理, 在採購和加工初期關注原料皮及半成品革的殘留物質安全;最終產品出廠時, 檢驗人員也應嚴格把關;還應避免在陽光直射條件下進行乾燥等因素致使二次污染。 第三, 政府相關部門應加強與企業的聯繫與合作, 為企業尋求政策支持提供幫扶, 有條件的還應投入技術力量研究皮革製造業中輔助替代物質的先進生產流程, 彌補國內制革行業在工藝製造上的弱勢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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