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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光棍”的孩子叫過招(民間故事)

王鬧這幾年可是發財啦!僅承包村裡大小幾十為的魚塘一項, 他一年就有百八十萬進財, 再加上他家裡還開著個小賣部, 種著幾十畝地。

幾年下來, 王鬧從一個一文不名窮得叮噹響的小人物成了影子村乃至方圓數百里赫赫有名的風雲人物。

男一有錢就變壞, 不知是哪位高人這麼有才, 總結出了這句亙古不變的真理。 王鬧不是神仙、聖人, 只是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農民。 退一步講他這個農民也不能算是合格的, 因為他身上帶有明顯地痞氣, 說白了, 這就一農村“二楞子”。 但他為什麼能在村裡“改革開放”春風的感召下迅速“竄紅”, 成了當地著名的“好男兒”了呢?“一個成功男人的背後, 總有一個偉大的女人”, 根據這一著名論斷, 王鬧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歸功於他現在的老婆鳳娥。

提到鳳娥那在全影子村乃至方圓數百里也是個不亞于王鬧的重量級人物,

拿當前流行的話說就是鳳娥的“粉絲”們一點兒也不比王鬧少。 這鳳娥為啥出名呢?那還要從5年前說起, 那是她第一次嫁人。 由於是在農村“家庭暴力”現象偶有發生, 不巧的是這事偏偏讓鳳娥趕上啦!當她前夫拿棍子打她屁股時, 她一做, 二不休, 抄起鐵鍁照他前夫當胸來了個“神龍擺尾”, 打得那男人三天沒爬起來炕來, 後來爬起來了, 婚也就離了。 就這樣鳳娥先後當了幾回新娘, 但時間都不太長, 原因就在於她太有“個性”了!一來二去鳳娥在這方圓百里的村鎮上出了名, 直到和王鬧結合, 鳳娥的“精彩故事秀”方才結束。 這樣一算, 鳳娥出道可比王鬧早多了, 如果說鳳娥是正午十二點的太陽的話, 那王鬧頂多算個早晨八點的新生代!

要說一開始王鬧對這個媳婦還是挺滿意的, 可自從半年前外出打工掙錢回來的寶發領他進城“瀟灑”了幾回, 他這才發現“人和人差咋就這麼大呢”!體型剽悍, 生性潑辣的鳳娥怎麼能和那夜總會裡嫩得跟青蔥似的大姑娘相提並論呢?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 王鬧是越看鳳娥越不順眼, 越看心裡越覺得憋屈——我堂堂一個富甲一方的土財主, 還愁找不到個大姑娘當老婆, 他整天琢磨著“怎麼樣才能和鳳娥分開”, 這可不是當初那個為了討個媳婦哭天搶地的男娃娃了, 人哪, 誰知道誰走哪步呀?

在忙裡偷閒, 私下裡不知練習了多少遍後, 王鬧給自己打了打氣和鳳娥攤牌。 鳳娥一聽, 當時就急了, 撒潑打滾, 又哭又鬧,

大罵:“王鬧不是個東西!”從王鬧的祖宗十八代一直詛罵到王鬧的爹娘, 總之, 但凡能白話到的她統統拿下, 一個不留, 這“河東獅”一吼, 四裡八鄉的村裡都放下手中的活計, 潮水般湧了上來, 把個王家小院圍了個裡三層外三層“水泄不通”, 這比平時草台班子來的號召力都大, 人們觀戰的熱情是一浪高過一浪, 畢竟現場版哪!過這村可就沒這店啦!

“一哭, 二鬧, 三上吊”, 這是村婦慣用的伎倆, 在眾鄉鄰面前鳳娥當然不能和王鬧動用武力, 在前兩項發揮到極至後, 她第三項——上吊開始墨登場了, 而站在一旁的王鬧開始還挺硬 氣, 後來在龐大的觀戰團到來以後, 他趕緊“翻山越嶺”跳過院牆跑到村東頭寶發家躲了起來。 他不想讓“觀戰團”變成“陪審團”,

畢竟他大小也算個人物呀!在家的鳳娥一見“玩得”差不多夠勁兒了, 急忙竄回屋子拿出那多年不用的拴牛的繩子, 並順手抄起小板凳在自家門中兩棵老槐樹上佯裝要上吊, 就在她拴好繩子, 套住脖子準備蹬腿了事兒的時候, 觀戰的鄉鄰好像約好似的, 一下子湧上來, 把她抱下來, 幾個熱心腸的鄉鄰趕忙架住她, 雖然她是大白蘿蔔——心兒裡美, 可還是掙扎著, 叫嚷著:“讓我去死, 讓我去死……”一副堅貞不屈的自由女神狀, 她這麼鬧一是想嚇唬嚇唬王鬧, 叫他死了這條心, 二是既便他王鬧不要我了, 他在周圍村鎮也難覓佳偶, 更主要的是如果王鬧和她又離了, 那她在方圓幾百里還真難再婚, 說不定一輩子當起了“女光棍”。

話說王鬧自打鳳娥大鬧影子村後就捲舖蓋兒去了縣城親威家。他手裡拿得可是花花綠綠的人民幣呀!當然在沒離婚之前他就“瀟灑”過,只不過那是偷野食兒,而現在則在光明正大地采野果了。王鬧也先後巴結過幾個鄉鄰讓他們勸勸鳳娥跟他離了算啦!可這些“輔導員”一進王家小院不是被罵得“狗血噴頭”就是被打得“抱著鼠竄”,實在不是鳳娥的對手。

後來,王鬧想了個歪主意,他主動出擊親自跑到老丈人家來要求離婚。鳳娥的幾個自家弟兄氣壞了,非要把王鬧打死,可王鬧並不生氣,逢人一張笑臉,並附和他們的叫駡。“是啊!既然我這麼也不好,那兒也不行,那還跟我幹啥?”這就是王鬧的用心良苦呀!

鳳娥一家人說白了不就為了王鬧手中的人民幣嘛!由於王鬧長期把握家中財政大權所以鳳娥怕離婚財產分割時吃了虧。鳳娥她爹思前想後終於想出了一錦囊妙計……

就在王鬧去丈母娘家的三天后,鳳娥托人告訴王鬧說同意離婚,這可樂壞了王鬧。但前提是王鬧必須同鳳娥一家人吃頓散夥飯,這一開始王鬧也犯嘀咕,他們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不會在飯菜上作文章吧?後來又一想:我堂堂七尺男兒還怕他們,借他們個膽兒也不敢把我怎麼樣?

於是,王鬧次日裝腔作勢地買上禮品盒去丈母娘家吃散夥飯,鳳娥當然早就在娘有伺侯著,來到丈母娘家已是中午,鳳娥一家早就把酒菜上齊了只等他來,一看這架勢,大有“鴻門宴”的樣子,王鬧不禁出了一身冷汗,但既然來了總不能回去吧!

於是王鬧硬著頭皮進了屋,鳳娥接過禮品盒,一家人開始吃飯。席間為怕出醜王鬧任憑老丈人怎麼勸也不喝酒,但飯後他卻像死豬一般睡了過去。原來,老丈母娘在他的米飯裡下了蒙汗藥,次日,王鬧醒來發現自己竟躺在老丈母娘家的火炕上,旁邊是睡得正香的鳳娥,王鬧把鳳娥叫醒問她:“昨天吃完飯,我幹什麼去了?怎麼會在這裡?”鳳娥笑而不答,王鬧趕緊穿上衣服急火急燎地走了!

原來王鬧和鳳娥結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並不是他們身體有問題,而是鳳娥偷著做掉了,可現在為了離婚,鳳娥一家也豁出去了。

王鬧回到縣城親威家,回憶起昨天發生了一切如墜入雲霧裡。可逍遙自在的日子並沒結束,家裡地雖荒了,小賣部,魚塘全都黃了,可前些年的錢還在,他風彩仍舊,到了該和鳳娥去辦離婚手續的時候,王鬧打電話給鳳娥,鳳娥家不論是丈母娘、老丈人、鳳娥都是今天沒空,明天有事。反正是能拖一天算一天。王鬧心想既然同意離婚,辦手續只是個時間問題,也不上緊地催。轉眼間一年多過去了,鳳娥一家終於同意辦手續離婚了。

為了公平,雙方決定讓法庭來判決。鳳娥一家喜氣洋洋,因為他們手中又多了一個籌碼——王鬧的兩個多月的兒子。王鬧不信,雖終DNA檢定此子確為王鬧的骨血,王鬧頓時蔫了,兒子給別人怎麼對得起九泉之下的父母啊!再說鳳娥這招也太損啦!在法院進行關鍵的財產分割時發現王鬧由於一年多以來,長期揮霍,所有積蓄基本已消失殆盡。換句話講,鳳娥家那邊想借孩子發賬的美夢破滅了,最終孩子判給了鳳娥,房子劃給了王鬧,其餘部分早被鳳娥弄到了娘家。本來按規定法院應強制弄回來重新分割,王鬧卻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提出對其餘財產不與追究的請求,法院也講民主,尊重了這小子的“良心”。

按理兒說,故事到這也該告一段落了,可故事還遠沒有結束。試想鳳娥一個聲名遠播的悍婦再加上還帶一未滿周歲的孩子,在農村是無論如何也很難稱心如意再婚的,說親的也不少,除了瘸子、瞎子,要不就是上年紀的,一時間弄得女強人火冒三丈。而王鬧呢,由於失去了“諸葛亮”的輔佐,他這個傻“劉備”的光棍日子可是一天不如天啦!別說娶黃花大閨女,就連村裡母耗子都躲著他跑,讓這位曾經的比爾蓋茨不覺悲從中來。

眼看著女兒就要帶孩子老在家裡,鳳娥他爹那個急呀?這可咋辦呢!後來,在大街上正巧遇到寶發,兩人一陣寒喧後,寶發偷偷告訴他,王鬧到現在還是光棍呐!這老頭子琢磨了好幾天,沒辦法把鳳娥叫過來問她還樂意不樂意和王鬧重婚,鳳娥開頭還大哭大鬧,可後來“一從實際出發”,思想還是開竅了。不多久,鳳娥他爹就托人來王鬧家提重婚的事啦!王鬧到也痛快,可算看到自己的孩子啦!心裡就一個字:美。

這不在一個喜慶的日子裡,王鬧和鳳娥又來了一回“鵲橋會”。不過這以後的日子,鳳娥可要看好王鬧啦!由於不放心那財權早早地從王鬧手中剝奪了,我叫你采野!我叫你采……看你還有錢嗎?鳳娥心裡尋思著。

轉眼孩子快上學了,王鬧和鳳娥一商量“為了忘卻的紀念”就把這孩子叫——“過招”吧。

話說王鬧自打鳳娥大鬧影子村後就捲舖蓋兒去了縣城親威家。他手裡拿得可是花花綠綠的人民幣呀!當然在沒離婚之前他就“瀟灑”過,只不過那是偷野食兒,而現在則在光明正大地采野果了。王鬧也先後巴結過幾個鄉鄰讓他們勸勸鳳娥跟他離了算啦!可這些“輔導員”一進王家小院不是被罵得“狗血噴頭”就是被打得“抱著鼠竄”,實在不是鳳娥的對手。

後來,王鬧想了個歪主意,他主動出擊親自跑到老丈人家來要求離婚。鳳娥的幾個自家弟兄氣壞了,非要把王鬧打死,可王鬧並不生氣,逢人一張笑臉,並附和他們的叫駡。“是啊!既然我這麼也不好,那兒也不行,那還跟我幹啥?”這就是王鬧的用心良苦呀!

鳳娥一家人說白了不就為了王鬧手中的人民幣嘛!由於王鬧長期把握家中財政大權所以鳳娥怕離婚財產分割時吃了虧。鳳娥她爹思前想後終於想出了一錦囊妙計……

就在王鬧去丈母娘家的三天后,鳳娥托人告訴王鬧說同意離婚,這可樂壞了王鬧。但前提是王鬧必須同鳳娥一家人吃頓散夥飯,這一開始王鬧也犯嘀咕,他們葫蘆裡賣的什麼藥?不會在飯菜上作文章吧?後來又一想:我堂堂七尺男兒還怕他們,借他們個膽兒也不敢把我怎麼樣?

於是,王鬧次日裝腔作勢地買上禮品盒去丈母娘家吃散夥飯,鳳娥當然早就在娘有伺侯著,來到丈母娘家已是中午,鳳娥一家早就把酒菜上齊了只等他來,一看這架勢,大有“鴻門宴”的樣子,王鬧不禁出了一身冷汗,但既然來了總不能回去吧!

於是王鬧硬著頭皮進了屋,鳳娥接過禮品盒,一家人開始吃飯。席間為怕出醜王鬧任憑老丈人怎麼勸也不喝酒,但飯後他卻像死豬一般睡了過去。原來,老丈母娘在他的米飯裡下了蒙汗藥,次日,王鬧醒來發現自己竟躺在老丈母娘家的火炕上,旁邊是睡得正香的鳳娥,王鬧把鳳娥叫醒問她:“昨天吃完飯,我幹什麼去了?怎麼會在這裡?”鳳娥笑而不答,王鬧趕緊穿上衣服急火急燎地走了!

原來王鬧和鳳娥結婚後一直沒有孩子並不是他們身體有問題,而是鳳娥偷著做掉了,可現在為了離婚,鳳娥一家也豁出去了。

王鬧回到縣城親威家,回憶起昨天發生了一切如墜入雲霧裡。可逍遙自在的日子並沒結束,家裡地雖荒了,小賣部,魚塘全都黃了,可前些年的錢還在,他風彩仍舊,到了該和鳳娥去辦離婚手續的時候,王鬧打電話給鳳娥,鳳娥家不論是丈母娘、老丈人、鳳娥都是今天沒空,明天有事。反正是能拖一天算一天。王鬧心想既然同意離婚,辦手續只是個時間問題,也不上緊地催。轉眼間一年多過去了,鳳娥一家終於同意辦手續離婚了。

為了公平,雙方決定讓法庭來判決。鳳娥一家喜氣洋洋,因為他們手中又多了一個籌碼——王鬧的兩個多月的兒子。王鬧不信,雖終DNA檢定此子確為王鬧的骨血,王鬧頓時蔫了,兒子給別人怎麼對得起九泉之下的父母啊!再說鳳娥這招也太損啦!在法院進行關鍵的財產分割時發現王鬧由於一年多以來,長期揮霍,所有積蓄基本已消失殆盡。換句話講,鳳娥家那邊想借孩子發賬的美夢破滅了,最終孩子判給了鳳娥,房子劃給了王鬧,其餘部分早被鳳娥弄到了娘家。本來按規定法院應強制弄回來重新分割,王鬧卻看在孩子的面子上提出對其餘財產不與追究的請求,法院也講民主,尊重了這小子的“良心”。

按理兒說,故事到這也該告一段落了,可故事還遠沒有結束。試想鳳娥一個聲名遠播的悍婦再加上還帶一未滿周歲的孩子,在農村是無論如何也很難稱心如意再婚的,說親的也不少,除了瘸子、瞎子,要不就是上年紀的,一時間弄得女強人火冒三丈。而王鬧呢,由於失去了“諸葛亮”的輔佐,他這個傻“劉備”的光棍日子可是一天不如天啦!別說娶黃花大閨女,就連村裡母耗子都躲著他跑,讓這位曾經的比爾蓋茨不覺悲從中來。

眼看著女兒就要帶孩子老在家裡,鳳娥他爹那個急呀?這可咋辦呢!後來,在大街上正巧遇到寶發,兩人一陣寒喧後,寶發偷偷告訴他,王鬧到現在還是光棍呐!這老頭子琢磨了好幾天,沒辦法把鳳娥叫過來問她還樂意不樂意和王鬧重婚,鳳娥開頭還大哭大鬧,可後來“一從實際出發”,思想還是開竅了。不多久,鳳娥他爹就托人來王鬧家提重婚的事啦!王鬧到也痛快,可算看到自己的孩子啦!心裡就一個字:美。

這不在一個喜慶的日子裡,王鬧和鳳娥又來了一回“鵲橋會”。不過這以後的日子,鳳娥可要看好王鬧啦!由於不放心那財權早早地從王鬧手中剝奪了,我叫你采野!我叫你采……看你還有錢嗎?鳳娥心裡尋思著。

轉眼孩子快上學了,王鬧和鳳娥一商量“為了忘卻的紀念”就把這孩子叫——“過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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