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同學每年都有大大小小好幾個聚會, 而我作為班長, 自然是被推舉為組織者。 每次我們都會去不一樣的地方, 聚一聚, 做些有意義的事情。
老婆對於這個其實是很支持的, 每次聚會她還會給我出謀劃策。
幾乎每次同學聚會我們都會聚到半夜才回家, 剛剛開始的時候因為高興, 其實我也會留到最後, 安排他們所有人都回去了, 才會輪到我自己回家。
而我的老婆, 根本就不願意陪我去參加同學聚會, 但每次都會問我要去多長時間, 大概什麼時候回來。
我把她的這種問候, 當成了關心, 只是, 這一次聚會, 我才這地明白了。
明白了, 她為什麼那麼積極地讓我去參加聚會了。
這次聚會, 對人本來約好要玩通宵的。 可是那天我身體很不舒服。 但是這個飯局是很早就答應好的, 所以我就去了幾個小時, 便提前回家了。
人不舒服, 也沒有細心到要跟老婆報備我要回家了, 叫她給我備醒酒湯, 而是直接回去。
我沒有想到, 我到家以後, 會跟她直接離婚了。 因為我到家以後, 發現了門口有一雙運動鞋, 那鞋子我映射深刻, 因為是我陪著那個人去買的今天。
那個人就是我大學的副班長, 而那一刻, 我聽到了臥室裡面的那種不堪入耳的聲音。
這才真正明白, 為什麼每次同學聚會副班長都是提前走。 老婆都得我通知她回家了, 給我備醒酒茶, 我該醒的根本不是酒, 該醒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