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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吸收公眾存款上千萬 景寧警方遠赴千里押回逃犯!

2017年12月27日

景寧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

遠赴千里之外的四川省彭州市

將景甯籍在逃人員鐘某某押回景寧

下面就由小編來介紹一下案情吧

2013年至2017年期間, 鐘某某以開店進貨、資金周轉等名義為由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 2017年1月17日, 由於無力負擔高額利息, 鐘某某選擇出逃。

1月22日起, 縣公安局開始陸續接到群眾報案, 先後共有90多戶人登記備案, 涉案金額達上千萬元。 2月8日, 景寧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正式立案調查, 對犯罪嫌疑人鐘某某進行網上追逃。

2017年12月18日

網上追逃終於有了突破性進展

四川省彭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彭州市天彭鎮漢彭路路段對過往車輛進行盤查時

成功抓獲浙江景寧籍網上追逃人員鐘某某

12月19日, 景寧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民警遠赴千里之外的彭州市,

在當地警方協作下迅速對鐘某某進行提審, 發現鐘某某在天彭鎮東大街臨時菜場經營一家超市。 為了讓犯罪嫌疑人鐘某某的財產能得到合理處置, 民警聯繫四川浙江景寧商會, 在商會的協助下通過當地公告超市轉讓的消息, 最終妥善處置了其資產。

歷時29小時, 12月27日下午5時許, 成功將鐘某某押回景寧

期間, 鐘某某一直面無表情沉默著

直到看見女兒後,鐘某某一把抱住女兒,蹲在地上失聲痛哭。

可見在逃亡期間,鐘某某對家人的思念之情

有些東西,只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來 源 | 景寧公安 製作校對 | 趙肖榕

責任編輯 | 徐菀聆 審 核 | 葉青青

直到看見女兒後,鐘某某一把抱住女兒,蹲在地上失聲痛哭。

可見在逃亡期間,鐘某某對家人的思念之情

有些東西,只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來 源 | 景寧公安 製作校對 | 趙肖榕

責任編輯 | 徐菀聆 審 核 | 葉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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