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紅燈、逆行、無牌無證……不少超標電動自行車在道路行駛過程中,
存在各種交通違法行為,
給交通安全帶來了很大的隱患。
12月27日,
成都市交管局向社會公佈了2015~2017年來,
超標電動自行車典型事故案例以及造成事故的主要違法原因。
“侵走機動車道、逆行、闖紅燈、不按規定讓行,
成為超標電動自行車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違法原因。
”據成都市交管局事故預防處理處民警周康華介紹,
其中,
侵走機動車道的占總數的25.6%;逆行占總數的20.6%;闖紅燈占總數的18.3%;不按規定讓行占總數的13.5%,
上述四種違法行為占總數的78%。
2017年6月18日淩晨,
吳某利駕駛川AP3N××號中華牌小型轎車,
沿二環路由戰旗東路方嚮往青華路方向行駛。
5時47分許,
吳某利駕車行駛至成都市青羊區清江中路與二環路西二段交叉口處,
在路口交通信號燈為綠燈時進入路口直行,
遇龔某英駕駛川A2186××號電動自行車在路口交通信號燈為紅燈時,
由清江中路方嚮往清江東路方向行駛駛入路口,
二車發生碰撞,
事故造成車輛受損,
龔某英受傷。
龔某英經醫院搶救無效於2017年6月20日死亡。
經調查,
龔某英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2017年10月26日早上,
黃某東駕駛川ABC7××號豐田牌小型轎車沿光華大道由繞城高速路方嚮往三環路方向行駛。
7時52分許,
黃某東駕車行駛至青羊區光華大道蔡橋村路口,
行進方向信號燈綠燈,
沿公交專用道駛入路口直行,
遇相對方向何某全駕駛未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
懸掛號牌為川A8337××號的電動二輪車,
搭乘李某某在行進方向信號燈紅燈信號駛入路口左轉,
川ABC7××小型轎車與懸掛號牌為川A8337××號電動二輪車相撞,
此事故造成何某全、李某某受傷,
車輛受損。
何某全經醫院搶救後於2017年10月28日家屬要求自動辦理出院,
回家後當天死亡。
經調查,
黃某東、何某全各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