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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公佈兩年了!你還不知道嗎?

2015年12月27日,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 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36號主席令予以公佈。 法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反恐怖主義法共十章97條, 對恐怖活動組織和人員認定、安全防範、情報資訊、調查、應對處置、國際合作、保障措施、法律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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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恐怖主義?

恐怖主義是指通過暴力、破壞、恐嚇等手段, 製造社會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財產, 或者脅迫國家機關、國家組織、以實現其政治、意識形態等目的的主張和行為。

恐怖主義至少有兩個特徵:

1.有恐怖的手段

2.有政治、意識形態的目的

2

什麼是恐怖活動?

是指恐怖主義性質的下列行為:

1.組織、策劃、準備實施、實施造成或者意圖造成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公共設施損壞、讓社會秩序混亂等嚴重社會危害的活動的;

2.宣揚恐怖主義, 煽動實施恐怖活動, 或者非法持有宣揚恐怖主義的物品, 強制他人在公共場所穿戴宣揚恐怖主義的服飾、標誌的;

3.組織、領導、參加恐怖活動組織的;

4.為恐怖活動組織、恐怖活動人員、實施恐怖活動或者恐怖活動培訓提供資訊、資金、物資、勞務、技術、場所等支持、協助、便利的;

5.其他恐怖活動。

3

恐怖主義與宗教關係?

眾所周知, 現代恐怖主義, 與一些極端原教旨主義思想有關, 因此反恐法對這種思想予以了特別關注, 但同時也強調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 國家反對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義或者其他辦法煽動仇恨、煽動歧視、鼓吹暴力等極端主義, 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 反恐怖主義工作應當依法進行, 尊重和保障人權, 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在反恐怖主義工作中, 應當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風俗習慣, 禁止任何基於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視性做法。

4

單位及個人義務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協助、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工作的義務, 發現恐怖活動嫌疑或者恐怖活動嫌疑人員的, 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或者有關部門報告。

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應當實行安全驗收制度, 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 依照規定對運輸、寄送物品進行安全檢查或者開封驗視。

對禁止運輸、寄遞、存在重大安全隱患, 或者客戶拒絕安全驗收的物品, 不得運輸, 寄遞。

電信、互聯網、金融、住宿、長途客運、機動車租賃等業務經營者、服務提供者, 應當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 對身份不明或者拒絕身份查驗的, 不得提供服務。

5

優先保護什麼?

答案自然是保護人身安全第一, 這也是以人為本。 應對處置恐怖事件, 應當優先保護直接受到恐怖活動危害、威脅人員的人身安全。

6

傳播不當資訊要坐牢

隨著媒體格局的變化,自媒體興起,有時涉恐資訊會在網路上迅速傳播,當然,其中也不乏虛假資訊。但根據反恐法,傳播虛假資訊和不當資訊,是犯法的,會被拘留5-15天!切記切記!

恐怖事件發生、發展和應對處置資訊,由恐怖事件發生地的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發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發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資訊,不得報導、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不得發佈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在恐怖時間的應對處置過程中,除新聞媒體經負責發佈資訊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准外,不得報導、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資訊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

隨著媒體格局的變化,自媒體興起,有時涉恐資訊會在網路上迅速傳播,當然,其中也不乏虛假資訊。但根據反恐法,傳播虛假資訊和不當資訊,是犯法的,會被拘留5-15天!切記切記!

恐怖事件發生、發展和應對處置資訊,由恐怖事件發生地的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發佈;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發生的恐怖事件,由指定的省級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統一發佈。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事件資訊,不得報導、傳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動的實施細節;不得發佈恐怖事件中殘忍、不人道的場景;在恐怖時間的應對處置過程中,除新聞媒體經負責發佈資訊的反恐怖主義工作領導機構批准外,不得報導、傳播現場應對處置的工作人員、人質身份資訊和應對處置行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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