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辛苦苦考出的註冊會計師證書, 只因為喝酒駕車, 卻被撤銷註冊, 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可惜嗎?
昨天, 一張註冊會計師協會的處罰通知在小編的朋友圈, 某註冊會計師持證人因為酒駕被查, 除了應該受到的刑事處罰之外, 上海市註冊會計師協會也隨後跟進了相應的處罰, 撤銷該持證人的註冊, 並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處罰通知詳情:
1
酒駕和註冊會計師證書有什麼關係?
是的, 這兩種本身沒有直接的關係, 而是背後依託法律的連帶責任。
從2011年5月1日起,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實施, 將醉酒駕駛作為危險駕駛罪被追究駕駛人刑事責任。
而《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有明文規定, 註冊後受到刑事處罰, 由准予註冊的註冊會計師協會撤銷註冊, 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法律條文詳情如下:
背後的邏輯為:酒駕→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觸發註冊會計師法→根據規定撤銷註冊
這下大概能明白了吧!
所以說, 拿到註冊會計師證書後, 並不是終身有效, 而更多的在於約束自己的行為。
作為一名註冊會計師, 也是財會行業的執法者, 執法者犯法, 這樣的處罰也是理所應當。
那麼, 除了酒駕引起刑事案件,
2
“掛靠”註冊會計師證書風險巨大
前段時間, 黑龍江省註冊會計師協會發佈《關於黑龍江龍威世紀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單鴻麗等5名註冊會計師違法違規情況的通報》, 決定給予單鴻麗、陳若明、梁秋明、李君、趙宇星等五人註銷註冊並收回註冊會計師證書。
《通報》稱, 省注協收到《哈爾濱市松北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建議書》(哈松檢偵監建〔2017〕2號), 檢察建議書反映, 檢察院在辦理犯罪嫌疑人XXX涉嫌提供虛假證明檔罪一案時發現, 註冊會計師單鴻麗、陳若明、梁秋明、李君、趙宇星將註冊會計師證交由XXX, 由XXX(非註冊會計師)成立了黑龍江龍威世紀會計師事務所, 法人是單鴻麗,
省注協要求, 各所要對本所註冊會計師專職執業情況進行認真自查, 對不在事務所專職執業的(掛名)註冊會計師主動到省註冊會計師協會辦理轉非手續, 防止此類現象發生。
省注協將進一步加強註冊會計師註冊管理,
對掛證註冊會計師本人而言, 未直接參與業務, 無法通過執行審計程式瞭解、發現和規避審計風險, 甚至有些掛證註冊會計師連事務所用自己的名字簽發了多少份報告都一無所知。
同時, 部分事務所將風險大、在職註冊會計師不願簽字的報告, 以掛靠註冊會計師的名義來簽字, 一旦出現問題, 註冊會計師將無法通過工作底稿來證明自己的執業軌跡。
對於事務所而言,需要註冊會計師掛靠,本身就意味著其執業力量存在不足,或者未能滿足事務所成立的基本條件。
這些事務所通過掛靠註冊會計師增加人數、提高資質等級、從事超過自身執業能力的業務,勢必會存在較大風險。
如果故意以掛靠註冊會計師名義簽發風險較大的報告,是極不負責任的嚴重違規行為。
更有某些註冊會計師不固定地在事務所工作,而是去外面接“私活”,然後將報告拿回事務所蓋章。
在這種情況下,事務所僅收取一定的掛靠費,對執業品質、客戶品質疏于管理,無法有效把控執業風險。
3
萬一被撤銷了註冊,該怎麼辦?
乍一看,各位審計師千辛萬苦一把鼻涕一把淚耗費了那麼多時間考取的註冊會計師證書就沒啦?
有什麼挽救辦法沒?
那這些被依法註銷的註冊會計師如果想重新進行執業又改如何操作呢?
小編查詢了《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登記辦法》,根據該辦法第三條
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
(一) 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不超過5年。
(二) 執業會員停止執業或被撤銷、註銷註冊不超過5年。
(三) 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超過5年或執業會員停止執業或被撤銷、註銷註冊超過5年,經過相關測試。
終於找到了解決辦法,執業註冊會計師證書被註銷並不可怕,可以在5年內申請轉為非執業會員。
最後,我們看一個資料。
2017年第三季度末,註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和中注協非執業會員的數量穩步增長。全國新批註冊會計師1744人,撤銷、註銷註冊會計師819人,註冊會計師比上一季度末淨增加925人。全國批所47家(含分所15家),撤所12家(含分所1家),會計師事務所比上一季度末淨增加35家。全國新批非執業會員1956人,註冊會計師轉非執業會員889人,取消登記(轉執)431人,取消資格4人,非執業會員比上一季度末淨增加2410人。
從每年撤銷、註銷的人數來看,注會人或許已經忘記了自己考取證書的初衷。
網友怎麼看?
@要努力學習的美少女:由此引發cpa不能開車的結論...
@逍遙島2016:這已經是犯罪了!危險駕駛罪!註冊管理辦法裡有明確的規定,性質不同。處罰的好,給大家減少點競爭壓力
@_娘口33的夏天:世紀悲傷。。。
@野生法師:這叫一杯酒?這叫一碗酒。
@仁仁噠萌二娃: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了。
@W這是個普通的正經ID:沒什麼合算不合算,他知法犯法就要承擔後果
@跳舞的大象2015:犯罪了,註銷不重。只要判刑了,很多職業資格都會登出,不僅僅是注會,司考、一級建造師等證書一樣註銷,公務員的話還會開除。所以說,身上的厲害證越多越要自律,考證不容易,廢證很簡單。
@Denglower:我已擁有司法證,即將擁有CPA,我以後還能呼吸嗎?
@風城肆月:幸虧我還沒考出來。
身為一名註冊會計師,所擁有的不僅僅是一張證書和那證書匹配的薪酬,最重要的是相匹配的責任。你們是財會行業的執法者,也應該是所有財會人的榜樣和表率。
或許正如網友所說,我們身上的證書越多,我們越要懂得何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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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事務所而言,需要註冊會計師掛靠,本身就意味著其執業力量存在不足,或者未能滿足事務所成立的基本條件。
這些事務所通過掛靠註冊會計師增加人數、提高資質等級、從事超過自身執業能力的業務,勢必會存在較大風險。
如果故意以掛靠註冊會計師名義簽發風險較大的報告,是極不負責任的嚴重違規行為。
更有某些註冊會計師不固定地在事務所工作,而是去外面接“私活”,然後將報告拿回事務所蓋章。
在這種情況下,事務所僅收取一定的掛靠費,對執業品質、客戶品質疏于管理,無法有效把控執業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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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一被撤銷了註冊,該怎麼辦?
乍一看,各位審計師千辛萬苦一把鼻涕一把淚耗費了那麼多時間考取的註冊會計師證書就沒啦?
有什麼挽救辦法沒?
那這些被依法註銷的註冊會計師如果想重新進行執業又改如何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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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成為非執業會員:
(一) 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不超過5年。
(二) 執業會員停止執業或被撤銷、註銷註冊不超過5年。
(三) 取得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全科考試合格證書超過5年或執業會員停止執業或被撤銷、註銷註冊超過5年,經過相關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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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每年撤銷、註銷的人數來看,注會人或許已經忘記了自己考取證書的初衷。
網友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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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遙島2016:這已經是犯罪了!危險駕駛罪!註冊管理辦法裡有明確的規定,性質不同。處罰的好,給大家減少點競爭壓力
@_娘口33的夏天:世紀悲傷。。。
@野生法師:這叫一杯酒?這叫一碗酒。
@仁仁噠萌二娃: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了。
@W這是個普通的正經ID:沒什麼合算不合算,他知法犯法就要承擔後果
@跳舞的大象2015:犯罪了,註銷不重。只要判刑了,很多職業資格都會登出,不僅僅是注會,司考、一級建造師等證書一樣註銷,公務員的話還會開除。所以說,身上的厲害證越多越要自律,考證不容易,廢證很簡單。
@Denglower:我已擁有司法證,即將擁有CPA,我以後還能呼吸嗎?
@風城肆月:幸虧我還沒考出來。
身為一名註冊會計師,所擁有的不僅僅是一張證書和那證書匹配的薪酬,最重要的是相匹配的責任。你們是財會行業的執法者,也應該是所有財會人的榜樣和表率。
或許正如網友所說,我們身上的證書越多,我們越要懂得何為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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