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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大牌化妝品準備“出口” 化妝品店主售假受審

烏魯木齊晚報全媒體訊“我很後悔, 也認識到錯了, 希望法庭給我個改過的機會。 ”3月14日, 在天山區人民法院法庭上, 36歲的馬某低著頭向法庭陳述。

馬某說, 他只有初中文化, 被抓前在邊疆賓館地下室開了個化妝品店, 這幾年生意比較淡, 有人告訴他可以便宜價格購進“大牌”化妝品, 再往外批發可以賺錢。 去年7月, 馬某前往義烏, 以五六元的成本價購買了“香奈兒”、“迪奧”香水, 以及“妮維雅”、“蜜絲佛陀”等知名品牌的產品, 準備賣給烏茲別克斯坦等地的客戶, 還未等賣出去, 就被警方查獲。

天山區人民檢察院公訴人陳明川指控稱,

2016年7月14日, 警方對馬某大灣南路的庫房進行搜查, 發現“妮維雅”牌止汗露上萬支、兩種包裝“香奈兒”香水的共2784瓶、“迪奧”水1440瓶, 另外還有多芬”止汗露、“密絲佛陀”粉底等品牌產品。 同年7月18日, 警方根據馬某的供述, 在本市“廣州宏發物流托運部”查扣其購進的1680支“妮維雅”止汗露。

後經對應廠商鑒定, 查獲的上述商品均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 經價格認證中心鑒定, 上述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價值人民幣214260元。

公訴人認為, 馬某行為已觸犯我國《刑法》, 構成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 建議對其判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都是因為想掙點錢, 抱著僥倖心理才進假貨賣。 ”馬某對公訴人指控表示無異議, 他說, 這些貨物他準備加價5-8角錢,

然後批發給烏茲別克斯坦的客戶, 一件貨可以有50元的利潤, 被抓後也認識到錯誤, 現在很後悔。

法庭將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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