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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打盹5分鐘,入職26年老員工被開除

冬天一到, 人就很容易疲憊, 一上班就難免會犯困, 打盹也是很正常的。 可就在最近, 中山一名工作26年的老員工, 就因生病不適在上班時間“打盹五分鐘”而被解除勞動合同。 那麼, 具體是怎麼一回事呢?請大家跟著小編來瞭解下吧!

老員工因身體不適打盹被炒

梁某1964年出生於廣西, 自1991年11月入職小欖鎮一家製品有限公司, 後變更為中山某科技有限公司。 任職期間, 梁某曾在電鍍車間、表面處理車間從事電瓶車運輸操作工作。 2016年9月9日, 因身體不適, 梁某就眯眼休息了5分鐘, 最後卻被公司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賠償的處理。

梁某表示, 他只是因為頭痛吃了藥, 所以在車間眯眼休息5分鐘, 並不存在嚴重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 在員工手冊中, 對上班時間睡覺只會給予書面警告處理, 而不是直接開除, 而公司卻以嚴重違反公司員工手冊的理由單方面解雇他,

處罰過於嚴苛。 隨後, 梁某提起仲裁和訴訟, 12月25日, 市第二人民法院終審判決, 用人單位解除行為屬於違法, 應賠償員工151261.3元。

網友對老員工被開除事件的評論

Huang:支持判決, 這公司不良用意太明顯。

詠:勞動者不是奴隸, 黑心公司霸王條款真得治治!

yuan:公司最不喜歡老員工, 工齡大工資多, 不好管。 而對於員工來說最好的年華全部在公司了, 沒有功勞也有苦勞啊。

娜娜:幹了20多年的老員工, 身體不適, 就休息個五分鐘十分鐘, 不能體諒下嗎?真是涼薄!估計平時早就看不順眼。 人到中年失去崗位, 再就業不容易, 補償是必須的。

企業應對上班時間打盹給予正確處理

小編覺得, 員工上班時間睡覺固然不對, 但只因上班時間打盹五分鐘, 便開除員工, 難免有失人性化, 這不僅不利於打造企業內部的和諧氛圍, 更不利於企業的長遠發展。 對於任何一家企業來說, 既要為企業的長遠著想, 也要顧及每一位員工的感受。 因此, 制訂人性化的管理制度, 才是最佳的解決方法。

一般來說, 為了確保安全營運, 對公車司機等特殊崗位, 上班時間打盹就可能構成嚴重違紀。 而像梁某這種因身體不適導致的打盹, 是可以理解的, 該公司的做法的確有些過分了。 在現實中, 類似的例子還有不少。 小編想說, 大家一旦遇到這種事, 千萬不要妥協, 一定要鼓起勇氣, 積極利用有效手段來應對。 對此, 大家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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