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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做餐飲是對友誼最致命的摧殘

如果想結束和某人的朋友關係, 怎麼做會比較徹底?

有人說是向他借錢, 然後找各種理由拖延, 不還;

是個好辦法, 還有沒有更徹底的方法?

有人說是和朋友去一起做生意, 不管是虧錢還是賺錢, 朋友關係都會崩;

好一個借刀殺人法, 那還有沒有最徹底的方法?

鵬叔說:有。

那就是和朋友一起開店做餐飲吧,

會從物質、精神、靈魂上徹底摧垮你們曾經的一切所謂友誼。

先分享一個身邊的例子, 馬姐是個能力出眾、敢想敢為的人, 之前在餐飲行業打工也做了好多年, 積累了非常豐富的餐飲運營和後廚烹飪的經驗, 想想打工畢竟不是長久之計, 就和身邊兩個要好的朋友商量一起開家麵館。

在上海, 麵館一個是剛需類餐飲, 只要味道可以, 價格實惠, 地段過得去, 就不怕沒生意, 而且比起一般飯店, 麵館涉及的菜品種類, 以及操作的難度都相對簡單不少,

更容易掌控, 尤其是對於自己去做, 算不錯的一個餐飲類型。

馬姐是隊伍絕對的核心, 因為從麵條澆頭的採購、切配、配料醃制、顛勺炒菜, 可以說都可以勝任, 包括前廳後廚的人員管理。 另外兩人基本都是執行和服從, 大家應該說也算平衡。

但很多時候, 高開低走是不變的結局。

時間長了, 餐飲折磨人的地方就慢慢地顯現了, 餐飲不同于其他生意, 需要實打實地守店經營。 老闆不親在壓陣的話, 靠員工自己自律, 那基本上店都會做垮掉, 是整段地自誇掉哦。

三個股東, 開始大家還有排版班, 你一三我五, 我二四六的, 但生活有各種意外, 比如家裡有事, 自己有事, 還想開闢其他生意等等原因, 慢慢發現大家都越來越少地去守店了,

最後變成一周幾乎都看不到老闆常駐店裡, 基本就靠員工自我管理了。

那營業業績就可想而知了, 這時候矛盾就不斷爆發, 各種雞毛蒜皮, 婆婆媽媽的事, 都會讓幾個股東意見分歧, 喋喋不休地爭論就沒停過, 從原來的相見恨晚, 到現在的劍拔弩張, 變化實在是大。

大家面臨兩種選擇, 要麼有人退出, 其他人繼續經營;要麼大家都不幹了, 關門清算後散夥。 能力強的馬姐自然可以獨自接手運營, 但另兩位覺得自己退出的話, 明顯吃虧了, 把賺錢的額機會留給馬姐了, 不甘心, 不同意。

那馬姐說好, 我退出, 把該我的錢退我, 你們繼續幹, 對方也不同意, 因為自己能力還真接不了手,

那最後只能有一個辦法了, 大家誰都別做了,

關門, 散夥。

馬姐最困惑的是, 本來還是蠻要好的朋友, 最後到了我得不到, 你也別想得, 寧可把他毀了的局面, 真是始料未及。

一起合夥開餐飲時, 大家都嘻嘻哈哈, 認為不會有啥大問題, 這麼多年的友誼了, 沒問題。

但現實就是再堅固的友誼, 也經不住餐飲的摧殘和瓦解, 能和平散夥已經算不錯, 很多都鬧到上法庭的地步。

如果可以, 儘量不要做合夥的小餐飲, 大型餐飲其實也是一樣, 只不過股東實力大些罷了, 各種狗逼倒槽的事, 不會差太多。

如果一定要合夥做, 鵬叔最近學來的方式是, 要把合夥看作是有期限的合作關係, 不是一合夥就要一輩子在一起。

具體期限的長短, 看各個合夥人的實際情況了, 誰跟不上, 就只好退出或撤掉,

更換新鮮的補充力量進來, 也稱半路合夥人, 屬於機緣巧合, 大家的節奏和思路比較搭配, 雖是後加進來的, 但效果倒還不錯。

反而很多創始股東慢慢離開了, 後來加入的股東, 其實馬雲爸爸也是這麼調的, 當初一起創業的18羅漢, 現在有多少人還在阿裡呢?

合夥做餐飲, 本是好事, 大家取長補短, 互相借力, 共同賺錢, 但這只是美好願望, 多數人都控制不好當中的各種問題和矛盾, 散夥就在所難免了。

老話說得好, 散買賣不散交情, 但多少人又能做到呢?

所以從合夥做餐飲的第一天起, 就做好散夥的準備, 也許才不會落差那麼大,

做好最壞打算, 或者說本著散夥是必然, 不散是偶然的心態, 也許結局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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