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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3期」銀海區檢察院開展2018年新年節前警示教育活動

2018年元旦、春節將至,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 切實增強檢察幹警廉潔從檢意識, 進一步糾正“四風”, 加強作風建設, 銀海區檢察院組織開展了新年節前警示教育活動。

12月27日下午, 該院召開黨組會議, 班子成員集體學習了修改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禁酒令》, 表示要以上率下, 帶頭嚴格執行“禁酒令”, 確保貫徹執行到位。

12月28日上午, 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梁廣平主持召開全院節前警示教育大會,

組織全體檢察人員學習了上級黨委和檢察機關關於2018年元旦春節期間切實嚴明紀律加強作風建設的通知精神, 重溫了最高人民檢察院《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實施細則的若干規定》、《檢察人員“八小時外”行為禁令》和《禁酒令》等檔內容, 並對元旦、春節期間檢察人員應遵守的值班、安全、應急等各項紀律提出了具體要求。

警示教育活動中, 政工部門製作了嚴格遵守《禁酒令》承諾書, 全體人員都認真地在承諾書上簽上自己的姓名。 梁廣平要求全體檢察人員緊密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常態化制度化和即將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活動, 一絲不苟地執行《禁酒令》, 模範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嚴禁酒後駕車;組織或參加婚喪喜慶、私人宴會等非公務活動時, 嚴禁強行勸酒、過量飲酒、酗酒滋事等有損檢察機關形象的行為。 通過節前警示教育活動, 教育幹警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 築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 打好節前“預防針”。

修改後《禁酒令》包括“六個嚴禁”, 即:

➤嚴禁工作時間內和工作日中午飲酒;

➤嚴禁在檢察系統舉辦的各類會議、考察調研、學習培訓、檢查指導、請示彙報等公務活動期間飲酒;

➤嚴禁司法辦案和執行公務期間飲酒;

➤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檔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檔或者其他涉密載體飲酒;

➤嚴禁到可能影響公正辦案和檢察機關形象的場合飲酒;

➤嚴禁佩戴檢察標誌和著法警制服在公共場所飲酒。

文 :郭耀海

編輯:淩福進

策劃:徐小玲

提升群眾安全感和政法隊伍滿意度,我們一直在努力。當您接到0771-12340廣西民意調查中心電話時,請為銀海的安全感和政法滿意度點贊。

➤嚴禁司法辦案和執行公務期間飲酒;

➤嚴禁攜帶槍支、彈藥、檔案、案卷、案件材料、秘密檔或者其他涉密載體飲酒;

➤嚴禁到可能影響公正辦案和檢察機關形象的場合飲酒;

➤嚴禁佩戴檢察標誌和著法警制服在公共場所飲酒。

文 :郭耀海

編輯:淩福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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