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明年開始,禁止農民在農田裡,做這幾件事了,否則“沒收”農田

2018年對農民來說是意義非凡的。 一方面農村土地確權將收官, 農民承包的土地就由自己全權負責了;另一方面永久基本農田的劃定將竣工, 農民手裡的農田將實現上圖入庫。 因此明年開始, 農民在土地耕種方面, 基本農田使用方面, 要符合相關的規定了, 不允許做這幾件事了, 否者將予以相關懲處, 情節嚴重者直接“沒收”。

第一, 長期撂荒。

近年來農村土地閒置荒廢的現象越來越嚴重, 很多耕地滿目荒草, 很多農田雜草叢生, 土地資源浪費嚴重。 《土地管理法》修正後, 其中明確規定, 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個人連續兩年棄耕拋荒的, 原發包方單位應收回發包的耕地。

第二, 私自佔用。

耕地、農田只能用作農業生產、私自在耕地上建房、在農田上建墳等, 都屬於違法佔用耕地, 私自改變農田用途的行為, 是要受到懲處的, 情節嚴重者要拆除地上建築, 責令退還土地。

第三, 擅自開發。

耕地、農田是保障農業生產的基礎。 為了農業的可持續發展、不允許私自開發耕地、農田。 私自在耕地、農田上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種植條件的行為, 是不被允許的。 一經發現直接收回。

第四, 嚴重污染。

為了提高農作物產量,

在耕種的過程中使用化肥、農藥、地膜等是很普遍的情況。 但是一定要有節制, 過度使用化肥、農藥、地膜等, 一旦對土地地力造成嚴重破壞, 對周圍環境造成了嚴重污染時, 耕地、農田是要收回的。

第五, 重度焚燒。

近年來農村秸稈焚燒愈演愈烈, 一到收穫季節,

到處都是燃燒的秸稈、到處都是嗆人的濃煙。 雖說是直接焚燒既省事又可養地, 可是實際上不僅浪費了秸稈資源, 破壞了土壤的黏度、影響了生態環境, 還極易引發火災。 對於秸稈焚燒的情況以勸導為主, 情節嚴重的則回收土地。

第六, 私自販賣。

隨著進城熱的推動, 很多外出農民的耕地、農田都閒置了下來。 一些人將其流轉了出去, 還有一些人直接販賣了出去。 其中後者是屬於違法行為的, 農村土地屬於農村集體所有, 不允許私自買賣。 否則直接予以收回。

(圖片僅供參考, 與正文無關)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