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一些農民會在地裡搭建臨時看護房,
其中有的是簡易的草房,
僅供人臨時休息;有的是簡易的磚瓦房,
可以睡覺、做飯;有的則是比較奢侈的“大棚房”。
裡邊可謂是應有盡有,
完全是一個家的樣子。
前兩者無可厚非, 單純是為了農業生產的方便。 而後者則就有佔用農用地的傾向, 改變農用地用途的傾向。
為了守住農村耕地紅線標準,
保障基本的農業生產,
近日,
國土資源部與發改委聯合發佈了通知。
其中對於農村看護類管理用房、初加工設施用地等,
提出了明確的面積要求,
而且要求設立標示牌,
接受公眾監督,
以防止擅自將設施農用地“非農化”。
違反者將受到相關懲處了。
對看護類管理用房的要求。
必須是單間單層,
且占地不得超過15平方米。
對初加工設施用地的要求。 比如臨時性烤煙、臨時炒茶、果蔬預冷、葡萄晾乾, 農產品臨時存儲, 農產品分揀包裝等用地, 晾原則上占地不得超過400平方米, 在不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前提下, 納入設施農用地管理, 實行縣級備案。
(圖片僅供參考, 與正文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