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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起,這些地方嚴禁電動車、三輪車、低速四輪車上路!

近年來,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 道路交通安全問題越來越成為社會關注焦點。 但是由於相關國家標準暫未出臺, 人們的路權得不到保障, 很多“超標”的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成為交管部門嚴厲的打擊對象!馬上, 就是2018年了。 諸多地方已明確, 1月1日起, 禁止超標”電動車、三輪車、四輪車上路, 經銷商禁售重罰, 部分廠家或將面臨生存危機!

一:桐鄉市禁止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上路

今年9月, 桐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文, 要求公安、交通運輸、質檢、市場監管、經信等部門對該問題進行聯合整治, 並發佈了整治《公告》。 自2018年1月1日起, 交警部門也將對仍然無證違法上路的四(三)輪廂式載人電動車採取從嚴處罰措施。

二:菏澤市關停非法生產電動車企業, 經銷商禁售

山東菏澤作為中國電動三輪篷車的重要基地, 聚集了數百家知名篷車企業。 但菏澤市將從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開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動。

將要大力整治電動車, 對非法生產電動車企業一律關停, 一律禁止銷售不合格電動車。

三、上海市禁止經銷商銷售並處罰

近日, 上海市工商局在全市範圍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銷售店進行突擊檢查, 對銷售“超標”電瓶車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根據《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上海對電動自行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 未納入目錄的不得銷售和上牌。 若發現商家拼裝、加裝、改裝或銷售拼裝車輛的, 將處以2000元至20000元罰款。

存在即合理, 目前電動車、三輪車、低速四輪車的生產管理制度逐漸完善, 但由於相關政策未出臺, 交管部門一禁了之的做法, 並未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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