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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開啟假期模式,這些事你一定要知道!

明天就開始

元旦小長假了,

想必大家有著跟線人

一樣的心情,

從過完十一假期後

就掰著指頭算日子,

經過近三個月的漫長等待,

終於盼到了元旦。

忙碌了一整年,

是該好好犒勞自己。

背起行囊,

向夢想和快樂出發吧!

開心出遊,

這些事你不得不知!

元旦高速免費?

每逢節日都是出行高峰,

其中高速公路算是

人流量最大的,

每年的高速路都會有

免費通行時間段,

給大家出行帶來極大的方便。

那麼2018元旦是否免費?

答案是:不免費

但這樣也阻擋不了

我們歡度元旦的腳步!

元旦最強拼假指南

2017年還有想看的風景沒看到?

乘著元旦趕緊彌補一下自己吧!

可是只有三天假,

完全不夠用啊

不要急,

最強拼假指南教你暢玩元旦!

★拼假指南★

連休9天:元旦三天假期+2018年1月2日-5日請假四天+週末休息

還愣著幹啥,

趕緊遞請假條去啊~

元旦期間天氣情況

元旦小長假期間,

全國大部地區以晴天為主,

適宜出行~

天公如此作美,

心情真是倍兒好~

小長假出遊是件

開心的事兒,

但是,

旅遊路上難免有“坑”。

天氣變化導致行程受影響,

責任由誰承擔?

導遊隨意變更行程能否投訴拒絕?

······

跟著線人一起看別人的經歷,

長自己的經驗

1線上報團細讀合同免糾紛

案例:遊客周女士通過某網報名參加廈門旅行團, 報名人數1人。 出團時周女士帶了身高1米以下的兒子, 但其兒子被旅行社拒載。 周女士投訴。 旅行社則解釋其網上、合同上均已明確說明嬰兒、小孩需補車位費, 且明確約定了不能攜帶合同以外的人。 本案中, 遊客沒有仔細閱讀合同負有責任, 旅行社網站設計也存在需改進之處, 經調解雙方和解。

提示:遊客報團時要仔細閱讀合同, 尤其是網路報名沒有門店銷售人員引導更應留心。 此外, 旅遊者在閱讀和簽訂旅遊合同時應該注意:合同條款是否違反《合同法》和《旅遊法》,

是否存在明顯加重旅遊者責任或減輕組團社責任的條款, 行程表等附件與合同內容是否一致, 合同是否有組團社印章和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 此外, 旅遊者有特別約定要在合同中的“特別約定條款”欄提出, 並及時向組團社索取發票並在旅遊結束前保存相關資料, 在行程中如發生組團社不執行合同條款, 應及時指出並要求改正。

2不可抗力旅行社須盡說明之責

案例:遊客陳先生報名參加長沙某旅行社組織的日本五日游, 出發時因天氣原因航班延誤9個小時, 導致前兩天行程受到影響。 遊客投訴稱天氣問題應當可以預知, 旅行社應承擔前兩天行程受到影響的損失。 經調查瞭解,航空公司並無通知,旅行社已盡注意義務,由於天氣等自然原因引起的延誤,屬於不可抗力。本案中沒有產生增加或者減少的費用,最終經調解,旅行社未作出賠償。

提示:依據《旅遊法》第六十七條,在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旅遊行程的情況下,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3變更行程須經遊客書面同意

案例:2017年11月6日,吳女士報名某旅行社“泰國普吉島騎大象一日游”,導遊陳某未征得遊客同意擅自變更1個景點、增加1個景點,被旅遊者投訴。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和《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旅行社變更旅遊合同應當與旅遊者協商一致,取得旅遊者同意,且是書面同意。

提示:旅遊者應當熟知合同內容,尤其是瞭解行程安排,明確自己的權利,瞭解權利受侵害時的維權手段,並妥善保管好合同、消費憑證,用手機、相機等記錄違法違約行為,為依法維權提供充分的證據支援。

4手袋丟失旅行社沒有保管義務

案例:遊客黃女士報名參加土耳其7日遊,旅遊期間其手袋在旅行社安排就餐的飯店被盜。黃女士認為就餐飯店安保不達標,投訴旅行社沒有盡到謹慎選擇供應商的責任,要求賠償。旅行社稱該飯店證照齊全,導遊也一再提醒遊客保管隨身財物。但遊客就餐時把手袋放在其身後的椅子上,未妥善保管導致被盜。本案經調解後雙方達成和解。

提示:手袋屬於遊客隨身物品,遊客負有保管義務。旅行社提供旅遊服務過程中,遊客隨身攜帶物品並未實質交付旅行社保管,旅行社客觀上不能履行保管義務,也無法承擔該保管責任。依據《旅遊法》第八十二條“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遊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的規定,旅行社有義務協助遊客報警處理。

5遊客違約按律應支付違約金

案例:遊客譚先生在長沙某旅行社報名參加美國旅遊團,報名後發現其護照已過期,故要求退款。經調解,旅行社將剩餘團款退回給了遊客。

提示:依據《旅遊法》第七十條規定,由於旅遊者自身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本案屬於遊客違約的情形,依照《旅遊法》,旅行社應當在依照合同約定扣除違約金和已發生費用後,將剩餘團款退回給遊客。

6特別提醒:慎選線上特價旅遊產品

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習慣于線上上旅遊平臺預訂產品,但往往更關注是否優惠,對預訂限制、產品說明、報價內容、限制條款、委託條款、聯運航班、乘坐要求等內容都不求甚解,導致出現問題投訴時,發現責任往往在自己身上。遊客線上上訂購旅遊產品時,因為不能面對面向工作人員諮詢,避免糾紛的辦法是細讀“預訂須知”,如果線上旅遊平臺上有“我已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條款”的彈框,一定要點開仔細看看條款內容再選擇是否打鉤,並在確定產品內容和雙方權責之後再下單,以免發生合同糾紛,預訂時需養成截圖、截屏保留證據的習慣,便於後期舉證維權。

遇到旅遊問題,

別急!

給大家一些全國投訴管道↓↓↓

希望大家出去旅遊時,

玩得開心玩得安全!

來源 | 長沙發佈,長沙晚報,人民網

編輯 | 徐紅秋

經調查瞭解,航空公司並無通知,旅行社已盡注意義務,由於天氣等自然原因引起的延誤,屬於不可抗力。本案中沒有產生增加或者減少的費用,最終經調解,旅行社未作出賠償。

提示:依據《旅遊法》第六十七條,在發生不可抗力影響旅遊行程的情況下,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經向旅遊者作出說明,可以在合理範圍內變更合同,因此增加的費用由旅遊者承擔,減少的費用退還旅遊者。

3變更行程須經遊客書面同意

案例:2017年11月6日,吳女士報名某旅行社“泰國普吉島騎大象一日游”,導遊陳某未征得遊客同意擅自變更1個景點、增加1個景點,被旅遊者投訴。根據《合同法》第七十七條和《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旅行社變更旅遊合同應當與旅遊者協商一致,取得旅遊者同意,且是書面同意。

提示:旅遊者應當熟知合同內容,尤其是瞭解行程安排,明確自己的權利,瞭解權利受侵害時的維權手段,並妥善保管好合同、消費憑證,用手機、相機等記錄違法違約行為,為依法維權提供充分的證據支援。

4手袋丟失旅行社沒有保管義務

案例:遊客黃女士報名參加土耳其7日遊,旅遊期間其手袋在旅行社安排就餐的飯店被盜。黃女士認為就餐飯店安保不達標,投訴旅行社沒有盡到謹慎選擇供應商的責任,要求賠償。旅行社稱該飯店證照齊全,導遊也一再提醒遊客保管隨身財物。但遊客就餐時把手袋放在其身後的椅子上,未妥善保管導致被盜。本案經調解後雙方達成和解。

提示:手袋屬於遊客隨身物品,遊客負有保管義務。旅行社提供旅遊服務過程中,遊客隨身攜帶物品並未實質交付旅行社保管,旅行社客觀上不能履行保管義務,也無法承擔該保管責任。依據《旅遊法》第八十二條“旅遊者在人身、財產安全遇有危險時,有權請求旅遊經營者、當地政府和相關機構進行及時救助”的規定,旅行社有義務協助遊客報警處理。

5遊客違約按律應支付違約金

案例:遊客譚先生在長沙某旅行社報名參加美國旅遊團,報名後發現其護照已過期,故要求退款。經調解,旅行社將剩餘團款退回給了遊客。

提示:依據《旅遊法》第七十條規定,由於旅遊者自身原因導致包價旅遊合同不能按照約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本案屬於遊客違約的情形,依照《旅遊法》,旅行社應當在依照合同約定扣除違約金和已發生費用後,將剩餘團款退回給遊客。

6特別提醒:慎選線上特價旅遊產品

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習慣于線上上旅遊平臺預訂產品,但往往更關注是否優惠,對預訂限制、產品說明、報價內容、限制條款、委託條款、聯運航班、乘坐要求等內容都不求甚解,導致出現問題投訴時,發現責任往往在自己身上。遊客線上上訂購旅遊產品時,因為不能面對面向工作人員諮詢,避免糾紛的辦法是細讀“預訂須知”,如果線上旅遊平臺上有“我已閱讀並同意以上協議條款”的彈框,一定要點開仔細看看條款內容再選擇是否打鉤,並在確定產品內容和雙方權責之後再下單,以免發生合同糾紛,預訂時需養成截圖、截屏保留證據的習慣,便於後期舉證維權。

遇到旅遊問題,

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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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大家出去旅遊時,

玩得開心玩得安全!

來源 | 長沙發佈,長沙晚報,人民網

編輯 | 徐紅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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