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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開始,以下農民可以生“三胎”了,拿什麼生,成了問題!

為控制我國人口增長, 提高國民整體素質, 我國在1972年正式提出了“計劃生育”的政策, 小編依稀還記得以前聽的最多的口號就是“要想富, 先修路, 少生孩子多種樹”。

但是由於人口的驟降, 促使我國出現了人口紅利消失、人口老齡化、性別比例失調等等一系列的問題, 為改善這些問題, 我國又在2015年開放了“二孩政策”。

但是此次開放二孩政策卻沒有想像中的直接帶動增長我國的人口出生率,

根據實際情況來看, 開放二孩政策以後, 農村的新生人口出生率的確是大大提高了, 但是城市居民還是不為所動。 畢竟現在養孩子的成本太高了, 尤其是在城裡, 並且優生優育的政策也早已經深深的印在人們的思想裡了。

有人說養孩子的成本這麼高,

城裡人都不生了, 為什麼農民還那麼積極?小編個人覺得這跟農村的養老問題是分不開的, 畢竟80、90這兩代農村孩子上有老, 下有小的壓力, 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明年開始, 國家提出將開放農村部分居民的“三孩政策”, 具體包括以下幾種人,

但是這次咱們農民還會繼續響應該號召嗎?

1、離異重組家庭中雖有兩個孩子, 但均不是夫妻共有的, 可以再生;

2、夫妻中有一方或兩方都是少數民族, 且是獨生子女的家庭可以再生;

3、如果家中兩個孩子均有殘疾, 可以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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