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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會的時候,應該由女人買單嗎?

Q:被迫跟喜歡的人分開的人, 最後都過得怎麼樣?

A:被迫跟喜歡的人分開, 我想應該都死不了。 除非, 愛得實在沒有辦法。 結果, 雙雙殉情。

畢竟, 人生在世、不如意事十之八九。 而遇到喜歡的人, 卻沒有辦法與他在一起——這, 無疑也是最不如意的事情。 但, 只要還活著。 要麼, 你真的做到一輩子一個人。 因為, 除了這個人、你對其他異性再不動心。 要麼, 你還是找個沒那麼喜歡、但也不算討厭的人共度餘生。 人呢, 都會迫於無奈的退而求其次。 說不定, 那個當初非卿不娶的人也結婚生子、過著比你更加幸福的生活呢。 所以, 世事無絕對。 關鍵是, 你心底的那道坎要邁得過去。

Q:新的一年, 單身狗如何釋放洪荒之力?

A:那個可愛的游泳姑娘, 釋放洪荒之力取得了奧運獎牌。 在這裡, 恭喜她。 這句洪荒之力, 應該來自《花千骨》——可能也許大概。 單身就單身, 幹嘛不是汪就是喵。 有合適的物件就表白, 沒合適的物件就東張西望。 性無能就算了, 千萬不要愛無能。 即便, 人都是孤獨而生、孤獨而死。 在不該孤獨的時候, 還是有人共同度過比較合適。 能夠忍受一個人的孤單, 為什麼就不能享受兩個人的快樂呢。 怕的是, 你沒有邁出腳步的勇氣。

Q:約會的時候, 應該由女人買單嗎?

A:說到男女約會, 問題來了:女人該買單嗎?

按照常理來說, 男生主動掏錢那是紳士風度。 但女生也要有這麼一個意識, 每次都男生買單?沒有這個說法。 更沒有哪個法律法規, 做出了相關規定。

不少女生, 就看中了男生好面子、講自尊的心理。

點一大堆貴而不飽的東西, 每次至少四位數的流水單。 這樣做, 確實過分。 如果你自己請, 那吃什麼都隨你高興。 當男生是水魚, 還要大大力剁下去——過分, 實在過分。

女生在適當的時候, 七八次輪一次也該你買單。 不過, 男生通常不喜歡這樣。 為啥?一, 怕人覺得自己是吃軟飯的。 二, 在女生面前丟了面子。

其實, 兩人確實合適、也確實想在一起的話;誰買單都可以。 彼此都不過分, 那相處總歸是愉快的。

如果男生裝瘋賣傻, 那你也就笨一次。 以後, 這個男生愛搭理搭理、不愛搭理的請他滾蛋!

良辰美景, 需要賞心樂事。 買單, 不該大煞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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