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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通報四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市城市開發建設有限公司違規發放補助和獎勵問題。 2013年至2016年, 該公司部分領導超標準發放補助, 重複領取相關獎勵, 其中副總經理張志堅違規領取163039元, 原執行董事、總經理靳桂芳違規領取3.57萬元。 2017年3月, 市住建委黨委給予張志堅黨內嚴重警告處分;2017年6月, 市住建委黨委給予靳桂芳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二、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管教大隊民警楊洪濤違規接受吃請等問題。 楊洪濤違規接受在押犯罪嫌疑人親友宴請, 並收受香煙, 違規為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 2017年11月, 市公安局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三、五河縣臨北回族鄉衛生院私設“小金庫”及違規吃喝、發放補助等問題。 2013年5月至2015年1月, 該院以虛發工資、虛開發票套取現金方式設立“小金庫”計92995元, 用於支付招待費、送禮及發放補助等。 2017年9月, 五河縣紀委給予院長夏麗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五河縣衛計委免去其院長職務;給予會計李宗英行政降級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四、懷遠縣青少年活動中心違規發放補助問題。 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 該中心違規發放補助103705元, 其中時任中心主任葛曉芳領取13060元, 時任中心黨支部書記邵長文領取12240元。 2017年11月, 懷遠縣紀委結合其他違紀行為, 給予葛曉芳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邵長文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蚌埠市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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