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一生通常分屬於兩種家庭:1.原生家庭, 既出生的家庭;2.婚姻家庭, 既結婚後成立家庭, 個人經由婚姻關係而生育新的一代,
原生家庭指的是「一個人從小長大的家庭」, 至少應該包括自己、父母與祖父母三代。 在我們一生中對我們影響最早、最大、持續最久。
原生家庭對我們個人和婚姻關係最少有十四方面的影響:人生價值觀、金錢觀、自我形像、生活習慣、職業、信仰(信念的形成)、溝通模式、角色責任、解決衝突的方式、人格特質(性格、個性的養成)、交友、擇偶、婚姻觀及親子關係。
根據社會學習理論, 在兒童早期階段, 父母教養的態度以及行為是兒童觀察和模仿學習的對象, 父母為兒童提供了榜樣。 兒童在成年之後,
有的人用盡半輩子的力氣去擺脫原生家庭在身上的負面影響, 傷痕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