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前, 28歲的自己嫁給了現在的老公, 一提起這個不讓人省心的男人, 我的氣就不打一處來, 不過平心而論, 他在其它方面對家庭還是比較負責任的, 可是唯獨在那方面總是和其他女人傳出緋聞, 這一點令我很是苦惱。
直到半個月前, 他的不軌行為終究還是被我發現了。 那幾天正好我出差, 由於工作很快的便順利完成了, 我也就選擇了提前回來。 當我回到家的時候, 已是晚上十點多了, 於是我就給他去了個電話問他在哪裡, 而他卻說自己在家裡了, 還假意囑咐我在外地要照顧好自己。 我聽後, 頓時怒火中燒, 同時也就明白了一切。 當他在深夜裡回來看到我的時候, 一下子就呆住了。 過了片刻, 他便跪在我的面前一個勁兒的承認錯誤, 他說只是和其他女人尋求一下身體上的刺激罷了, 在內心裡從來沒有背叛過我, 希望能夠再給他一次機會。
面對這些, 當時的我真是進退兩難, 如果選擇離婚, 從內心深處來說, 我是不情願的, 誰讓自己偏偏喜歡這種男人呢?如果選擇不離婚, 那以後再發生類似的事情又該怎麼辦呢?思來想去, 一時也拿不定主意。 後來, 我便將這件事情告訴給了自己的閨蜜,
首先要將男人的工資卡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男人零花錢的多少要根據夫妻間發生關係的次數來決定, 即做一次給男人50到100元不等, 具體情況應視男人的承受能力而定。 這樣做的好處有兩點:一來可以控制男人的自主零花錢數量, 在物質方面儘量限制男人在外邊“胡作非為”的消費成本, 時間久了, 既可以讓男人失去出軌的經濟基礎, 也可以養成勤儉持家的好家風, 為未來的婚姻儲存上一筆可觀的積蓄;二來可以以這種方式來最大限度的消耗男人那方面的精力,
閨蜜想出的這個歪點子我覺得有些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