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
可以一次性繳滿15年嗎?
答案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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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布哥來解釋一下!
根據相關規定, 參保單位、參保個人是按月繳納養老保險費。
那如果快到退休年齡了,
還未繳滿15年
又不能一次性繳納怎麼辦?
先別急, 辦法有3個
來看看哪個適合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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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養老保險關係轉移
如果曾經在不同城市工作的, 可以查詢是否在其他地方交過養老保險, 將多地養老保險關係轉到一起累計,
2、養老保險繼續繳費
舉個例子:
老王:男, 60歲, 只在中山參加養老保險10年, 但是還差5年才夠十五年怎麼辦?
A:假如老王是廣東省戶籍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中山為最後參保地且連續繳費滿5年的, 可以選擇在中山,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保, 直到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後按規定在我市申領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B:假如老王是廣東省外戶籍的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 中山為最後參保地且參保累計滿10年的, 可以選擇在中山, 以靈活就業人員身份繼續參保, 直到養老保險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後按規定在我市申領養老保險退休待遇。
再問:可以縮短繼續繳費的時間嗎?
已在我市按規定辦理了養老保險繼續繳費的參保人, 若繼續繳費了5年後仍未滿15年的, 可申請一次性繳納不足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如對養老保險繼續繳費規定有疑問可攜帶本人身份證到市社保基金管理局諮詢)。
3、年輕參保最精明!
當然, 參加工作時
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才是最精明,
這樣就萬無一失、後顧無憂啦!!
中山發佈編輯部
編輯:曾曉泳、蘇文穎
美編:鄭欣
責編:范偉業
執行總編輯:李華炎
編審:伍學標、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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