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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饃鍋巴咋有倆“生日”?律師指出食品雙生產日期屬違法行為

律師指出食品雙生產日期屬違法行為 可向超市廠家索賠

近日, 消費者張先生在華聯萬柳購物中心店購買到幾袋新家園牌烤饃鍋巴, 發現每個包裝上都有兩個生產日期, 較早日期有被擦拭過的痕跡。 該超市值班經理稱, 經廠家回復該批次食品非供給華聯的商品, 而廠家卻告知未接到超市回饋, 調查後回復。 律師就此指出, 食品雙生產日期屬於涉嫌虛假標注的違法行為, 若無法確認責任, 消費者可向超市、廠家要求賠償。

包裝出現兩個日期

“幸好留心看了一眼, 一個食品上竟然有兩個‘生日’?”張先生向北京晨報記者講述,

3月6日, 他在華聯萬柳購物中心店購買了6包新家園品牌的燒烤風味烤饃鍋巴, 就在結帳後、站在收銀台外核對商品時, 他無意中發現食品包裝袋上有蹊蹺, “本想檢查一下食品過沒過期, 卻看到袋子正反面各有一個生產日期”。 隨後他查看了購買的所有該品牌鍋巴, 發現情況如出一轍。

“連生產日期和保質期都不規範, 讓我怎麼相信食品的品質?”張先生立刻來到超市服務台反映情況, 工作人員稱需向相關領導反映情況。 為避免扯皮, 他將商品留在超市, 至今卻沒等到說法。

問題食品仍在調查

日前, 記者在華聯萬柳購物中心店見到了張先生所購的烤饃鍋巴, 經查看, 每袋商品的外包裝上確實存在兩個生產日期,

正面日期為“20161208”, 背面中部則有“20161218”字樣, 時間較早的日期顯然有被擦拭的痕跡, 不過擦拭並不徹底。

對此事, 該超市值班經理向先生經詢問後表示, 超市已與廠家溝通, “他們說這批次食品並非給華聯供貨批次, 換句話說, 這些應該不是我們的商品”。 但對張先生未將食品拿出超市並還有購物小票的情況, 向先生稱, 具體情況仍在調查中。 隨後, 記者又致電烤饃鍋巴廠家內蒙古美好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北京區域負責人賀先生, “我們的食品應該不會有兩個生產日期, 目前還沒接到超市回饋”。 對方聽到張先生的遭遇表示吃驚, 表示會立刻向超市瞭解情況, 調查後回復, 但截至發稿, 記者未得到回應。

可向超市廠家索賠

北京觀道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朱金元就此事分析, 食品包裝上出現雙生產日期屬於涉嫌虛假標注的違法行為, 應當承擔相應的行政處分及民事賠償。 根據《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偽造或者虛假標注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 責令限期改正, 處以5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 造成後果的, 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處罰。 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 消費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受到損害的, 可以向經營者要求賠償損失, 也可以向生產者要求賠償損失。 “目前無法確認雙日期到底是廠家還是超市的原因, 建議張先生可向超市、廠家同時要求賠償,

如協商不能和解, 可向法院起訴”。

北京晨報現場新聞記者 郭丹 線索: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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