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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顧勸阻醉駕身亡,8名酒友護送不周被判賠8萬!

張某與同事李某等人相約聚餐,吃飯的時候,大家都喝了不少酒。 聚餐結束後,已經醉酒的張某執意要自行駕駛摩托車離開,沒想到意外發生,張某醉駕身亡。

事後,張某的親屬將當晚參與飲酒的李某等9人起訴到法庭要求承擔賠償責任。 被告李某等人均表示,當晚飲酒過程中並沒有主動勸過張某飲酒,聚餐結束後也是極力勸阻張某不要駕駛摩托車,但張某不聽勸阻。

山東省淄博市周村區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除1人提前離席不擔責外,李某等8人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分別賠償張某的近親屬9800余元,共計8萬餘元。

周村區法院審判員畢晉軍庭後表示,李某等人在聚餐結束之後,均未能實際有效勸阻張某,對於醉酒後獨自駕駛摩托車的危險行為,沒有採取相應的措施,未履行護送通知照顧等注意義務,因此其主觀上,存在疏忽大意的過失。 李某等人過失行為與張某最終死亡後果之間存在間接的因果關係,符合侵權行為的法定構成要件,所以應該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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