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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紀委通報4起典型案例,多人被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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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湘潭市紀委通報了4起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的典型案例。

01

湘鄉市水利局幹部周衛民違規參與涉礦經營活動案

2017年8月, 在湘潭市安排部署的清理國家公職人員涉礦等經營性活動專項整治工作中, 湘鄉市水利局一般幹部周衛民在自查自糾階段如實上報了其與謝某某合股開辦湘鄉市眾力採石場的有關情況, 並承諾辦理退出經營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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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衛民涉礦經營的行為違反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和嚴禁公職人員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的有關規定, 造成了不良影響, 湘鄉市水利局作出了責令周衛民辭職的組織處理。 10月20日周衛民提出辭去公職, 11月23日辭職手續辦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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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 湘鄉市紀委監察局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市水利局黨委書記、局長趙向紅進行批評教育、提醒談話;對履行分管工作責任不力,

“一崗雙責”責任不到位, 出現分管領域工作人員違規經商辦企業的市水利局分管領導黨委委員、副局長龍有良進行批評教育、誡勉談話;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的市水利局原紀檢組長譚俊進行批評教育、提醒談話。

提 醒

以上國家公職人員無視組織紀律,

違規經商辦企業, 其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秩序, 而且嚴重破壞了政治生態, 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 其根本原因是他們“四個意識”淡薄, 不把紀律規矩當回事, 違法亂紀, 甚至頂風違紀。 全市國家公職人員要從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增強“四個意識”, 切實做到令行禁止, 廉潔從政從業。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 把開展清理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經營性活動專項整治工作, 作為推動全面從嚴治党向縱深發展的重要舉措, 與落實新時代党的建設總要求結合起來, 統籌推進專項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各專治辦要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

通過督查工作、通報情況、調度進度等方式, 進一步傳導壓力、落實責任;通過思想教育引導, 嚴肅查辦問責, 進一步加大清退力度;通過工商註冊核查、企業檢查倒排、人事檔案資料核查等措施, 全面核查每名清理物件的填報情況, 發現問題, 決不手軟, 嚴肅查處, 形成震懾。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監督執紀問責力度, 把查處國家公職人員違規參與涉礦等六類經營性活動問題作為執紀審查的重要內容, 拓寬問題線索來源, 加大執紀問責力度, 突出查辦重點, 嚴肅查處不如實報告、弄虛作假、對抗清理、明退實不退、工作失職失責, 以及官商勾結、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等問題, 並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

要強高壓、長震懾, 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過程扎實、效果真實, 人民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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