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 在90年代、21世紀初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也為我國經濟的發展做出了卓越貢獻。 然而, 多數農民對計劃生育是“恨之入骨”, 曾經, 不少農民家庭都因為這項政策而東躲西藏, 生怕被罰款甚至拘留。 而且, 計劃生育政策的實施也帶來了一定的弊端, 即中國家庭的四二一式結構, 無疑, 這為農村年輕人帶來了諸多經濟和生活上的壓力。
因此, 為了改善這一局面, 2011年中國各地全面實施雙獨二孩政策, 2015年全面實施二孩政策。 不過, 雖然二孩政策開放了, 但是我國的人口卻沒有出現爆發式的增長。 然而, 奇怪的事情發生了, 很多人在生了二胎之後, 卻想著要三胎, 殊不知, 三胎是被禁止的, 一旦被發現, 還有被罰款的可能。
那麼, 有沒有哪幾類人是允許生三胎且不會被罰款的呢?這些符合條件的夫妻, 你們“敢生”嗎?
1、夫妻都是農村的少數民族並且都為獨生子女。
2、如果為再婚夫妻,
3、前提是再婚夫妻, 雙方再次結婚前一方已經生育了兩個孩子, 另一方沒有, 或者雙方再婚前各有一個子女的。 簡單說就是夫妻雙方再婚前, 加起一共有兩個孩子, 這時可以生育第三胎。
4、如果夫妻所生的第一個和第二個孩子中有殘疾並且獨立生活成問題, 不能成為正常的勞動力, 但是夫妻經過醫學鑒定還可以生育的, 可以生第三胎。
5、除了以上幾種情況, 如果有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也是可以生三胎的。
上面介紹的這幾種情況便是符合生第三胎的條件的, 如果有想生第三胎的夫妻到當地相關的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提交申請說明有關的情況,
但是, 也有符合條件的農民家庭表示, 雖然現在可以生三胎且不罰款, 但是如今養孩子的成本越來越大, 經濟壓力越來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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