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 縣委書記徐凱和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菲爾頓•艾力共同為且末縣監察委員會揭牌, 標誌著我縣監察委員會正式成立。 來跟小編一起瞭解且末縣監察委員會成立的全過程。
選 舉
12月30日上午, 在且末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 通過投票選舉, 菲爾頓•艾力同志全票當選為且末縣監察委員會主任。
面向憲法, 菲爾頓•艾力莊重宣誓。
“我宣誓:忠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能當選監委主任, 我倍感使命光榮, 也深感責任重大。 我將根據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職能任務,
任 命
12月30日下午, 縣人大常委會主任艾力克木•賽來主持召開且末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 根據且末縣監察委員會主任菲爾頓•艾力的提名, 縣人大常委會任命楊舸和阿布來提•米吉提同志為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任命馮新萍、張應強、王玉龍、馬天寶等四名同志為縣監察委員會委員, 並給他們頒發了任命書。
在楊舸的帶領下, 新任命的縣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們進行了集體宣誓。
揭 牌
12月30日下午, 縣委書記徐凱和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縣監察委主任菲爾頓•艾力共同為且末縣監察委員會揭牌。 縣委副書記、縣長艾爾肯•阿不力提甫主持, 縣領導艾力克木•賽來、韓盛昌、艾白•沙吾爾、許曉華、米丹軍和全縣相關部門主要領導及全體紀檢監察幹部見證了這一歷史時刻。
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防腐職能,實現對全縣所有行使公權力人員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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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且末縣將繼續深入學習領會、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強烈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蹄疾步穩的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重點在推進人員融合、加強“紀法”銜接和“法法”銜接上下工夫,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把改革藍圖轉化為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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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編帶你認識監察委員會一、什麼是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是指依據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設立的監察委員會。將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由誰產生?受誰監督?
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對象是誰?
國家監察的範圍更廣,覆蓋所有行使國家公權力的組織和人員。
具體包括以下六類人員:
第一,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具體是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第二,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託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
第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第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第五,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
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三、為何整合反腐敗資源?
腐敗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大體上可以分作兩大部分:
依據刑法構成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失職瀆職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的職務犯罪行為;依據黨紀和政紀應當受到的懲處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我國的反腐敗資源包括:
政府的行政監察機構,監察部、監察廳、監察局等;政府內部的審計部門;跟行政監察在一起辦公的預防腐敗機構;行政體系以外的,檢察院的反貪機構,以及檢察院內部的預防腐敗局。
整合這些職能,能夠提高效率,提高權威性,也可以降低行政成本。
四、設立監察委員會的目的是啥?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党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
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五、“一府兩院”未來或將化身為“一府一委兩院”
要有效監督、制約權力,監督者首先必須有力量,更要保持一定的獨立性。監察委員會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就使監察委員會獲得了與政府、法院、檢察院同等的政治地位,具有了權威性,監察機構地位的提升,也破解了同級監督的難題。我們熟知的“一府兩院”未來或將化身為“一府一委兩院” 。
六、監察委員會和紀委有何不同?
紀委,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它主要監督對象是黨內領導幹部,而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對象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不論是黨員、民主黨派還是無黨派,只要是公職,都在監察範圍之內。
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檢察機關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防腐職能,實現對全縣所有行使公權力人員的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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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且末縣將繼續深入學習領會、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強烈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蹄疾步穩的推進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重點在推進人員融合、加強“紀法”銜接和“法法”銜接上下工夫,持之以恆正風肅紀,奪取反腐敗鬥爭壓倒性勝利,把改革藍圖轉化為生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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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小編帶你認識監察委員會一、什麼是監察委員會?
監察委員會是指依據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設立的監察委員會。將試點地區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及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由誰產生?受誰監督?
試點地區監察委員會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監察委員會主任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由監察委員會主任提請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免。監察委員會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並接受監督。
二、“監察”對象是誰?
國家監察的範圍更廣,覆蓋所有行使國家公權力的組織和人員。
具體包括以下六類人員:
第一,國家公務員法所規定的國家公職人員,具體是中國共產黨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工商聯機關的公務員,以及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人員;
第二,由法律授權,或者由政府委託來行使公共事務職權的公務人員;
第三,國有企業的管理人員;
第四,公辦的教育、科研、文化、醫療、體育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
第五,群眾、自治組織中的管理人員;
第六,其他依法行使公共職務的人員。
三、為何整合反腐敗資源?
腐敗是一個比較大的概念,大體上可以分作兩大部分:
依據刑法構成貪污罪、受賄罪、行賄罪、失職瀆職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等的職務犯罪行為;依據黨紀和政紀應當受到的懲處的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我國的反腐敗資源包括:
政府的行政監察機構,監察部、監察廳、監察局等;政府內部的審計部門;跟行政監察在一起辦公的預防腐敗機構;行政體系以外的,檢察院的反貪機構,以及檢察院內部的預防腐敗局。
整合這些職能,能夠提高效率,提高權威性,也可以降低行政成本。
四、設立監察委員會的目的是啥?
深化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的目標,是建立党統一領導下的國家反腐敗工作機構。
實施組織和制度創新,整合反腐敗資源力量,擴大監察範圍,豐富監察手段,實現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監察全面覆蓋,建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監察體系,履行反腐敗職責,深入推進黨風廉潔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構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
五、“一府兩院”未來或將化身為“一府一委兩院”
要有效監督、制約權力,監督者首先必須有力量,更要保持一定的獨立性。監察委員會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就使監察委員會獲得了與政府、法院、檢察院同等的政治地位,具有了權威性,監察機構地位的提升,也破解了同級監督的難題。我們熟知的“一府兩院”未來或將化身為“一府一委兩院” 。
六、監察委員會和紀委有何不同?
紀委,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它主要監督對象是黨內領導幹部,而監察委員會的監察對象是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不論是黨員、民主黨派還是無黨派,只要是公職,都在監察範圍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