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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村(居)務監督制度 夯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創新村(居)務監督制度 夯實基層黨風廉政建設

中共西昌市委書記 李 俊

建立健全村(居)務監督委員會, 是對村(居)民自治制度的有效完善和補充, 能夠把村(居)民意志和黨的意圖有機結合, 形成村(社區)黨支部、村(居)委會、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三駕馬車”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政治生態鏈。 2014年以來, 西昌市在全州率先建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制度, 一路探索, 一路提升, 進一步推進了農村(社區)黨風廉政建設, 鞏固了黨的執政基礎, 有力促進了農村(社區)和諧穩定。

一、堅持先行先試, 高起點高標準謀劃

一是謀劃在前, 抓早動快。 2014年5月, 西昌市率先在全州建立了村務監督委員會制度。 2015-2016年上半年, 西昌市開展“三清五建一覆蓋”行動, 對村(社區)財務、事務、法紀方面開展全面清理, 共發現基層財務管理問題1691項、事務管理問題1034項、村組(社區)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線索78件。 清理出來的這些問題,

暴露出了基層監督的缺失, 促使市委政府進一步增強了對基層監督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加強基層監督工作的決心。 2016年10月, 經過兩年多的實踐和總結, 市委決定進一步加強村務監督委員會, 同時在城市社區設立居務監督委員會。 2017年2月, 市委、市政府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規範化建設意見的通知》, 就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進行再部署。

二是落實經費, 保障有力。 為進一步激發監委會成員工作積極性, 保障村(居)監委會正常運轉, 西昌市將村(居)務監委會辦公經費及工作報酬納入年度預算, 每年投入412.46萬元。 每個村(居)監委會配套5000元工作經費;經費由鄉鎮(街道)按“專款專用”的原則, 對下拔的辦公經費採用報帳的方式進行管理使用。

村(居)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落實800-1200元/月基本報酬(農村800, 集鎮社區100, 城市社區1200)。 在涼山州, 僅我們西昌市落實了工作經費和工作報酬。

三是著力規範, 彰顯權威。 作為基層的一支新生的重要監督力量, 必須要樹立和增加權威;而權威很大程度來自我們的規範化建設。 我們在全市制定了6個方面的規範化標準:①根據村(社區)規模, 按照3-5人標準配備監委成員;②落實辦公場所, 監委和村(居)“兩委”同處辦公;③統一規範製作牌子, 和“兩委”同處吊掛;④統一製作印章, 規格同村(居)委一致;⑤統一制度上牆, 讓履職更加規範;⑥統一印製《履職記錄本》, 促進開展工作痕跡化。 全市所有監委均實現了有人員、有牌子、有印章、有辦公場、有工作制度、有履職記錄的“六有”標準化建設,

為村(居)監委開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前提保障, 已然成為了村(社區)的“第三委”。

二、堅持優中選優, 選好配強監督力量

一是規範程式, 嚴格審核。 市紀委會同有關部門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任職條件、機構設置、推選程式進行了規範。

整個推選程式包括提名、審核、考察、推選、備案等5個環節。 嚴把候選人資格條件。 通過提前篩選摸清情況, 堅持把政治素質高、思想品德好、敢於堅持原則、辦事公道、群眾公認的人選進班子。 多級篩選, 層層把關, 鄉鎮、街道紀(工)委對各村(居)提名人選進行組織考察, 重點徵求綜治信訪部門、公安派出所、計生、司法部門的意見, 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後上報市紀委;市紀委對上報候選人名單按相關程式進行廉政審查。 經過兩道審核後, 各鄉鎮、街道再按程式進行推選。 建立准入“負面清單”。 對受過刑罰、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民委員會成員及其近親屬等不適宜擔任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的情形提出了明確要求, 嚴把“入口關”。

二是精心組織,規範推選。參照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程式,各村(社區)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以差額選舉的辦法推選。推選工作由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派員全程監督,推選結果報市紀委、市民政局備案。今年3月31日,全市231個村、40個社區村(居)務監督委員會、900名監委成員推選工作全部完成。

三是優化結構,配強隊伍。在村監委主任和委員的推選中,我們既堅持“人品優、口碑好、敢擔當”的原則,又注重履職能力和精力,既要想幹事,更要能幹事、幹成事。要求監委主任年齡原則上應在58周歲以下(含5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推選出來的271名監委主任中,黨員占78.23%,初中以上學歷占98.15%(大專以上就有51人);573名監委會委員中,黨員占33.51%,初中以上學歷占93.2%(大專以上64人),50歲以下409人,占71.4%。

四是加強培訓,提高能力。今年7月,市紀委牽頭,組織、民政、財政、農牧等相關部門參與,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集中教育培訓。同時,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通過“三幹會”、專題會、農民夜校等載體,加強對各自轄區內的村(居)監委會成員進行培訓。同時,引導“兩委”成員特別是黨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充分認識到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重要職能作用,積極支援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三、堅持積極履職,釋放監督強大力量

一是監督內容廣泛。村(居)監委會主任列席村(社區)兩委會,參與村(居)務重大決策的監督;財務收支基本按季公開,對支出發票進行審核,且多數是在報銷前審核;有村(社區)級建設工程項目的,村(居)監會基本上全程參與,履行監督職能;對各項惠民政策落實進行監督;積極配合支援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向群眾解釋疑惑,正面引導村(居)民積極支持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監督力度強勁。換屆以來,全市271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共參與列席重大決策會議754次,開展村政務、財務監督542次,收集社情民意1355條、解決民生困難406個、調處矛盾糾紛733件,發現問題80餘個,叫停“違規”“不合規”行為21例。如:蕎地鄉九道村監委制定村規民約,向高價彩禮說不,從幾十萬的高價彩禮,降為最高限8萬;安哈鎮長板橋村紅白喜事從殺幾十頭牛,控制到殺幾頭牛;海南鄉村監委協助鄉黨委政府對全鄉所有村組“三資”情況進行清理審計;西郊鄉各村監委配合村“兩委”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168人進行核減;小廟鄉袁家山村監委會拆除集體土地(耕地)上1100平方米違規搭建的彩鋼房屋,進行複耕。

三是制度管人治權。市監察局、市民政局規範統一制發《履職記錄本》,制發《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任務清單》,列出監督重點8項、監督要點39項,監督方式17種。制定出臺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議事制度》、《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徵詢村民意見、建議制度》等配套制度21項,切實規範村(居)監委履職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四是考核導向鮮明。全市4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村(社區)“兩委”年度考核辦法,報市紀委監察局、市民政局備案。村(居)務監監督委員會每月向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上報履職情況,鄉鎮(街道)匯總情況後,每月上報市紀委、市民政局備案,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在監委幹部工作補貼中,按照農村、集鎮社區、城市社區三類每月提取300、350、400作為年終績效,考核合格後一次性返還,考核不合格便收回財政。市紀委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村(居)監委會履職情況進行抽查,對履職不力的點名通報曝光。今年,11個村(居)監委會因履職情況不佳被市紀委公開通報批評。

名詞解釋:

三清五建一覆蓋

“三清”,即清財務、清事務、清法紀。

清財務:糾正財務管理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清事務:檢查社會經濟發展及公益性事業發展情況,社會穩定及信訪工作情況,違規搭建房屋、轉讓集體土地情況等。

清法紀:主要通過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村(社區)幹部遵紀守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清理。

“五建”:建好全民健身文化體育場所、建設“五有”幹部隊伍、建立村規民約、建優村活動陣地、建強村集體經濟。

“一覆蓋”:在全市所有村全面覆蓋實施“黨旗飄揚安寧河畔先鋒示範行動”。

嚴把“入口關”。

二是精心組織,規範推選。參照村(居)民委員會選舉程式,各村(社區)召開村(居)民代表會議,以差額選舉的辦法推選。推選工作由各鄉鎮、街道黨(工)委派員全程監督,推選結果報市紀委、市民政局備案。今年3月31日,全市231個村、40個社區村(居)務監督委員會、900名監委成員推選工作全部完成。

三是優化結構,配強隊伍。在村監委主任和委員的推選中,我們既堅持“人品優、口碑好、敢擔當”的原則,又注重履職能力和精力,既要想幹事,更要能幹事、幹成事。要求監委主任年齡原則上應在58周歲以下(含58周歲),初中以上文化。推選出來的271名監委主任中,黨員占78.23%,初中以上學歷占98.15%(大專以上就有51人);573名監委會委員中,黨員占33.51%,初中以上學歷占93.2%(大專以上64人),50歲以下409人,占71.4%。

四是加強培訓,提高能力。今年7月,市紀委牽頭,組織、民政、財政、農牧等相關部門參與,對村(居)務監督委員會成員進行了集中教育培訓。同時,各鄉鎮(街道)黨工委、紀工委通過“三幹會”、專題會、農民夜校等載體,加強對各自轄區內的村(居)監委會成員進行培訓。同時,引導“兩委”成員特別是黨支部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充分認識到村(居)務監督委員會的重要職能作用,積極支援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主動接受監督。

三、堅持積極履職,釋放監督強大力量

一是監督內容廣泛。村(居)監委會主任列席村(社區)兩委會,參與村(居)務重大決策的監督;財務收支基本按季公開,對支出發票進行審核,且多數是在報銷前審核;有村(社區)級建設工程項目的,村(居)監會基本上全程參與,履行監督職能;對各項惠民政策落實進行監督;積極配合支援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正確履行職責;向群眾解釋疑惑,正面引導村(居)民積極支持村(社區)黨組織、村(居)民委員會的工作,協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是監督力度強勁。換屆以來,全市271個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共參與列席重大決策會議754次,開展村政務、財務監督542次,收集社情民意1355條、解決民生困難406個、調處矛盾糾紛733件,發現問題80餘個,叫停“違規”“不合規”行為21例。如:蕎地鄉九道村監委制定村規民約,向高價彩禮說不,從幾十萬的高價彩禮,降為最高限8萬;安哈鎮長板橋村紅白喜事從殺幾十頭牛,控制到殺幾頭牛;海南鄉村監委協助鄉黨委政府對全鄉所有村組“三資”情況進行清理審計;西郊鄉各村監委配合村“兩委”對不符合低保條件的168人進行核減;小廟鄉袁家山村監委會拆除集體土地(耕地)上1100平方米違規搭建的彩鋼房屋,進行複耕。

三是制度管人治權。市監察局、市民政局規範統一制發《履職記錄本》,制發《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任務清單》,列出監督重點8項、監督要點39項,監督方式17種。制定出臺了《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工作制度》、《村(居)務監督委員會議事制度》、《村(居)務監督委員會徵詢村民意見、建議制度》等配套制度21項,切實規範村(居)監委履職行為,保障群眾合法權益。

四是考核導向鮮明。全市43個鄉鎮、街道辦事處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村(社區)“兩委”年度考核辦法,報市紀委監察局、市民政局備案。村(居)務監監督委員會每月向鄉鎮紀委(街道紀工委)上報履職情況,鄉鎮(街道)匯總情況後,每月上報市紀委、市民政局備案,作為年度考核重要參考。在監委幹部工作補貼中,按照農村、集鎮社區、城市社區三類每月提取300、350、400作為年終績效,考核合格後一次性返還,考核不合格便收回財政。市紀委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不定期對村(居)監委會履職情況進行抽查,對履職不力的點名通報曝光。今年,11個村(居)監委會因履職情況不佳被市紀委公開通報批評。

名詞解釋:

三清五建一覆蓋

“三清”,即清財務、清事務、清法紀。

清財務:糾正財務管理中的違紀違規行為;

清事務:檢查社會經濟發展及公益性事業發展情況,社會穩定及信訪工作情況,違規搭建房屋、轉讓集體土地情況等。

清法紀:主要通過對黨的十八大以來村(社區)幹部遵紀守法情況進行專項檢查和清理。

“五建”:建好全民健身文化體育場所、建設“五有”幹部隊伍、建立村規民約、建優村活動陣地、建強村集體經濟。

“一覆蓋”:在全市所有村全面覆蓋實施“黨旗飄揚安寧河畔先鋒示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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