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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動重拳出擊」全省嚴查酒駕醉駕!平涼也不例外

近期, 全省範圍內因酒駕、醉駕導致連續發生惡性交通事故, 為有效遏制事故發生, 切實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確保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 甘肅省公安廳決定自2018年1月1日至4月10日在全省開展集中整治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百日行動。

一、加強研判, 突出整治重點。

以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 涉酒事故易發、多發點段以及城郊結合部國省道路和農村縣鄉道路、重要村鎮和集市周邊道路為重點路段, 以週末、節假日和午後、夜間, 農村紅白喜事、逢集逢會、重大民俗活動等為重點時段,

以城市小型客車, 農村麵包車、摩托車為重點車輛, 結合超速、超員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整治, 嚴查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二、嚴管嚴查, 保持高壓態勢。

公安交管部門將挑選業務精、能力強、經驗豐富的民警, 採取錯時執勤、晝夜巡查、定點蹲守、分散設卡以及異地用警、交叉執法等組織方式, 在保持城市整治力度不減的基礎上, 加強城郊結合部國省道路和農村地區的酒駕醉駕整治力度。 發揮農村“兩站一室三員”的作用, 充分依託在重要路段、村口設立的勸導站, 及時勸阻、舉報酒駕醉駕行為, 集中整治期間實現所有鄉鎮執法全覆蓋。

三、嚴格執法, 從嚴從重懲處。

集中整治期間, 查處的醉駕行為實行“五個一律”:一律立案查處,

一律刑事拘留, 一律公開曝光, 一律頂格處罰, 一律吊銷駕證。 對於職業駕駛人酒駕醉駕的, 將通報所在單位和企業, 建議調整工作崗位。 同一運輸企業連續出現兩次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的, 將通報提請當地安全生產委員會, 並建議對企業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 推動企業落實駕駛人教育監督主體責任。

四、規範執法, 加強執法監督。

嚴格實行查處現場宣讀、報告制度, 對當事人實施呼氣酒精含量測試後, 民警將當場向當事人宣讀檢驗結果, 並使用執法記錄儀記錄宣讀過程和酒精檢測儀顯示資料, 對需要檢驗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的, 當場提取血樣、當場登記封裝, 快速送檢、快速鑒定。

五、強化宣傳, 建立長效機制。

進一步推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與個人信用掛鉤, 實施聯動懲戒;將嚴禁酒駕作為駕校學習、滿分培訓、審驗教育及考試的重點內容;組織餐飲娛樂行業協會, 向轄區飯店、賓館、酒吧、娛樂等涉酒場所發送倡議書;大力宣貫《甘肅省有獎舉報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通告》, 兌現獎勵機制, 將嚴禁酒駕作為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的長期主題, 使違法者“不敢違、不能違、不想違”, 從源頭上預防酒駕醉駕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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